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贵州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特编制《贵州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实施办法》第四章第九条。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 http://www.gzforestry. gov.cn(本机关)。同时,还可根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同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自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贵州省林业厅办公室(信息申请经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按职能分工分发给相关处、室、局、站、中心进行受理)
通信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91号
联系电话:(0851)6572626
传真号码:(0851)6571881
邮政编码:550001
电子邮箱:lytbgs@yahoo.com.cn
咨询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贵州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当面递交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851-6572626)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及时登记。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内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获取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如果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或受理机关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但受理机关只答复本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公开的内容。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客观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延期答复,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因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入上述时间内。
(五)收费标准
1.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
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各处(室、局、站、中心)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林业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省纪委驻省林业厅纪检组、省监察厅驻省林业厅监察室投诉。
监督电话:(0851)6570788
传真号码:(0851)6570788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91号
邮政编码:550001
接待投诉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贵州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贵州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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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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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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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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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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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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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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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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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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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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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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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根据本省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