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木速生丰产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杉木速生丰产林的生长量指标和最小面积,给出了保证达到规定生长量指标应采取的技术措施要点和方法,以及检查验收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国有、集体、个人等法人(单位)接受国家计划或以其他合同方式营造的贵州省杉木速生丰产林。
2 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修订出版时,所列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772—1999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
GB6000—1999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DB52/294—1991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
GB/T15776-1995 造林技术规程
3 名词术语和定义
3.1 速生丰产林 (fast-growing and high-yield plantation)
速生就是要缩短成材年限,丰产就是要提高单位面积的木材产量。速生丰产林是一个相对概念,是指在当前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下,在较好的立地上,选用经济价值较高的速生树种,通过科学经营,能够在较短期内达到成材标准并获得较高产量,这样的用材林称之为速生丰产林。
3.2 立地类型(site type)
是立地分类的基本单位,是根据生态环境的差别所划分出的不同独立地块。同一立地类型,其环境因子组合(如:小地形、母岩、母质、土壤、小气候、植物群落)、森林生产力及经营利用方式大致相似。
3.3 立地指数(ite dex)
也称地位指数。是反映立地质量和林地生产力高低的数量指标,直接用各树种标准年龄时(杉木标准年龄为20年)林分优势木的平均高来表示。
3.4 造林成活率(survival rate of annual plantation)
单位面积上,造林当年的成活株数与初植株数的百分比。
3.5 造林保存率(plantation survival rate after three year)
通常用株数保存率表示。造林成活若干年后(一般为3年),单位面积上林木保存的株数与造林初植株数的百分比。
3.6 下层抚育法(thinning from below)
也称下层间伐法。主要是砍伐林冠下层的被压木及部分中层林木中生长较差、受病虫危害的或有碍保留木正常生长的林木的疏伐方法,伐后对林分环境影响较小。
3.7 郁闭度(crown density)
林冠郁闭的程度,是林地上林冠的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用10分法表示,郁闭度小于等于1.0。
3.8 蓄积年平均生长量(volume mean annual increment)
林分在整个生长期间内,每公顷立木蓄积的年平均增长数量(不包括已间伐掉的林木材积)。
3.9 连年生长量(current annual increment)
在林木生长过程中,各年度的当年生长量。
3.10 培育目标(silviculture target)
通用材:是指对木材利用方式没有特殊要求,非某种专门用途的木材材种,其木材可用在多个目标或多个材种上的木材。对于杉木主要是指对建筑装修、装饰、车船制造、交通、制浆和造纸及民用等都能一般适用。
大径材: 胸径在24㎝以上;
中径材: 胸径在18㎝~24㎝径阶;
规格小径材: 胸径在12㎝~18㎝径阶;
非规格小径材:胸径在6㎝~10㎝径阶。
4 速生丰产林指标
4.1 培养目标
速生丰产林以培育通用材为主。其中:20以上指数级以培育大径材为主,18指数级以培育大中径材为主,16指数级以培育中小径材为主,14指数级以培育小径材为主。
4.2 生长指标
本标准丰产林的生长指标以20年作为计算年龄(不包括苗龄)。20指数级林分平均胸径达到19.5㎝,每公顷蓄积平均生长量达到14.8m3(每公顷蓄积296 m3)以上;18指数级林分平均胸径达到17.6㎝,每公顷蓄积平均生长量达到12.6m3(每公顷蓄积252 m3)以上;16指数级林分平均胸径达到15.6㎝,每公顷蓄积平均生长量达到10.3m3(每公顷蓄积206 m3)以上;14指数级林分平均胸径达到13.5㎝,每公顷蓄积平均生长量达到8.4m3(每公顷蓄积168 m3)以上。
速生丰产林各指数级各林龄的生长指标上、下限值见表1。
4.3 面积要求
速生丰产林应相对集中,在一个基层营造单位(相当于一个乡的范围)速生丰产林的面积(可包括现有达标的丰产林在内)不小于133公顷,其中一片速生丰产林的面积不小于1公顷。
4.4 成活率和保存率
丰产林造林当年的成活率应达到90%以上(含90%),未达90%的第2年必须补植达标。造林第3年时保存率达85%以上(含85%)。
5 速生丰产林主要培育技术措施要点
5.1 造林规划设计和施工设计
造林规划设计和施工设计按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进行。
5.2 种子
5.2.1 选用适于本地的杉木优良种源区的种子园、种质资源库生产的良种育苗(最好是优良家系或无性系良种)。
Ⅰ类产区可选用当地良种,Ⅱ类产区可选用Ⅰ类产区的贵州锦屏、榕江、从江、黎平、三都、广西融水、福建建鸥等地所产的良种。
表1 杉木速生丰产林各指数级生长量上下限指标表
|
林
龄 |
林分平均高(m) |
林分平均胸径(㎝) |
蓄积年均生长量((m3/hm2·a) |
|
20 18 16 14 |
20 18 16 14 |
20 18 16 14 |
|
2 |
0.82 0.73 0.64 0.53 0.42 |
0 0 0 0 0 |
0 0 0 0 0 |
|
3 |
1.60 1.42 1.24 1.04 0.85 |
1.2 1.0 0 0 0 |
0 0 0 0 0 |
|
4 |
2.54 2.26 1.95 1.65 1.35 |
2.4 2.0 1.6 1.2 0.9 |
0 0 0 0 0 |
|
5 |
3.62 3.21 2.78 2.35 1.93 |
4.0 3.4 2.7 2.1 1.6 |
1.26 0.81 0.47 0.25 0.11 |
|
6 |
5.09 4.52 3.68 3.11 2.57 |
5.7 4.9 4.0 3.2 2.4 |
2.91 1.93 1.10 0.59 0.29 |
|
8 |
7.55 6.74 5.87 4.96 4.16 |
9.1 8.0 6.8 5.6 4.4 |
7.80 5.49 3.54 2.05 1.09 |
|
10 |
9.71 8.77 7.73 6.61 5.58 |
11.8 10.7 9.5 7.9 6.5 |
13.15 9.83 6.78 4.23 2.43 |
|
12 |
11.78 10.49 9.21 7.99 6.84 |
14.4 12.7 11.2 9.7 8.2 |
14.33 11.87 9.04 6.16 3.90 |
|
14 |
13.75 12.29 10.75 9.26 8.03 |
16.7 15.0 13.1 11.4 9.8 |
15.66 13.23 10.71 8.03 5.32 |
|
15 |
14.63 13.12 11.50 9.85 8.57 |
17.7 15.9 14.1 12.1 10.5 |
16.03 13.66 11.18 8.76 6.00 |
|
16 |
15.46 13.89 12.21 10.49 9.07 |
18.6 16.8 14.9 12.9 11.1 |
16.43 13.95 11.54 9.15 6.65 |
|
18 |
16.96 15.29 13.51 11.67 10.02 |
20.2 18.4 16.4 14.4 12.3 |
16.81 14.21 12.03 9.69 7.48 |
|
20 |
18.29 16.52 14.66 12.72 11.00 |
21.4 19.6 17.6 15.6 13.6 |
16.90 14.25 12.12 9.98 7.97 |
|
22 |
19.45 17.62 15.68 13.67 11.88 |
22.4 20.6 18.7 16.7 14.6 |
16.66 14.23 12.19 10.13 8.20 |
|
24 |
20.50 18.60 16.60 14.52 12.68 |
23.2 21.4 19.5 17.5 15.5 |
16.40 14.06 12.11 10.14 8.34 |
|
25 |
20.98 19.06 17.03 14.92 13.05 |
23.5 21.8 19.9 17.9 16.0 |
16.25 13.94 12.06 10.11 8.35 |
|
26 |
21.44 19.49 17.43 15.30 13.40 |
23.8 22.1 20.2 18.3 16.3 |
16.08 13.76 11.96 10.07 8.35 |
|
28 |
22.29 20.30 18.18 16.00 14.06 |
24.3 22.6 20.8 18.9 17.0 |
15.80 13.59 11.70 9.92 8.30 |
|
30 |
23.08 21.03 18.87 16.64 14.67 |
24.8 23.0 21.2 19.4 17.6 |
15.41 13.19 11.39 9.71 8.21 |
|
a立木蓄积量按行业标准LY208-77的《二元立木材积表》公式(1)计算。
b林龄不包括苗龄。 |
5.2.2 种子按GB2772—1999《林木种子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其质量应满足该规程中规定的杉木Ⅰ级种子标准。
5.3 苗木
苗木按GB6000—1999《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规定或贵州省地方标准DB52/294—199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执行,采用1年生Ⅰ级实生苗或优良无性系苗造林。
5.4 造林地选择
5.4.1 应尽量选择板岩、砂页岩发育的红壤、黄红壤、黄壤,且土层深厚、肥沃、湿润、疏松、排水良好的立地作为造林地。立地指数一般应该大于16。
具体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按表2选择速生丰产林的造林地。
5.4.2 按适地适树适种源、适品系原则,尽量避免在杉木采伐迹地上营造杉木速生丰产林。
5.5 造林地清理及整地
5.5.1 林地清理
应尽量选择能够保护原造林地植被的清理方式,如:带状清林(砍3米留1米,不炼山),并尽可能地保留原有阔叶林木,避免形成大面积杉木纯林,使大面积林地形成多树种镶嵌格局。
表2 杉木速生丰产林造林地立地条件表
|
项目 |
立 地 条 件 |
|
中 心 产 区 |
一 般 产 区 |
|
海拔
与
地貌 |
雷山、台江、剑河及丹寨(排调镇)应选择海拔900m以下的低山或低中山。
其余6县应选择在800m以下的低山和丘陵。
总体优先选择山地,且以群山地貌为好。 |
铜仁、遵义各县市(区)及黔东南的三穗、镇远、岑巩应选择海拔900(1000)m以下的低山、丘陵及低中山。
贵阳市、安顺市、黔南州(罗甸除外)各县市(区)及黔东南的麻江、凯里、丹寨、施秉、黄平应选择在1200(1300)m以下的山原丘陵或低中山。
毕节、大方、纳雍、六枝应选择1400(1500)m以下的低中山和中山。
总体应优先选择山地,且以群山地貌为好。 |
|
母岩 |
板岩、变余砂岩、砂页岩、玄武岩、页岩、紫色砂页岩、长石类砂岩、凝灰岩类。 |
|
土
壤 |
亚类:由板岩、砂页岩、页岩等风化而形成的黄红壤及黄壤。
PH值:4.5~6.0。
土层厚: 山地60㎝以上;丘陵及变质岩区80㎝以上。
黑土层厚:山地15㎝以上;丘陵10㎝以上(黑土层不明显者以土层厚度为主)。
质地:砂壤土、轻壤土、中壤土。
石砾含量:15%以下。
紧实度:较疏松至稍紧实,通气、透水、排水性良好。 |
|
局部
地形 |
坡位:山地及丘陵坡地的中部至下部及坡麓、山冲、山洼。忌地势过于开阔、缺少山体环境,空气相对湿度较低的地段。
坡度:﹤35度。
坡向: 阴坡、半阴坡、半阳坡。 |
|
生境
湿度 |
湿型及潮型 |
|
植被 |
植被类型:次生常绿或落叶阔叶疏林,杂灌丛、高草坡等。尽量不要选择杉木采伐迹地。
常见种:甜槠栲、枫香、光皮桦、响叶杨、麻栎、木姜子、油茶、茅栗、鹅掌柴、盐肤木、小果南烛、五节芒、各种蕨类等。 |
|
立地
指数 |
16及16以上 |
14及14以上 |
|
|
|
|
5.5.2 整地
整地方式因地制宜,全面考虑植被、母岩、土壤、地形等条件和水土保持等要求,一般应采用块状(穴状)或带状(沿等高线)整地。对于土壤质地适中、较疏松,立地质量中等的造林地,可采用规格不小于40 cm×40 cm×30cm(长×宽×深)块状整地;带状整地沿等高线按带宽70㎝~100㎝,深度20㎝,栽植穴底径不小于30㎝,深不小于25㎝。
挖穴时要求回填土壤,且做到表土归心(表土先回填),并打碎穴中土块和拣出穴中草根及石块。
5.5.3 种植点配置
可采用正方形、长方形和三角形配置,但为了减少整地过程中水土流失,建议以三角形配置为主。
5.6 造林密度
应根据立地条件、培育目标、市场需求及社会经济条件等因素确定造林密度,通常可控制在1600株~3000株/公顷。培育大径材造林密度应控制在1600株/公顷~2000株/公顷(2.5m×2.5m或2.0m×2.5m),中径材1667株/公顷~2500株/公顷(2.0m×3.0m或2.0m×2.0m),中小径材2500株/公顷~3000株/公顷(2.0m×2.0m或2.0m×1.67m)。
5.7 造林季节
大面积造林应在冬末春初进行,冬季干旱的地方也可采取雨季造林。
5.8 栽植技术
苗木必须做到随起随栽,起运过程要采取防干保湿措施,防止苗木和根系失水。在栽植前,对于主根过长的苗木要适当截根,以免窝根。同时,苗根尽量沾上稀黄泥浆(泥浆中最好加上3%~5%的磷肥)。采用半明穴栽植,每穴1株。对于16以下指数级的造林地,有条件的地方,尽量在栽植前施用农家有机肥或含磷较高的复合肥。植苗时应做到苗正、适当深栽(深度为苗高的1/3~1/2)、根系舒展、分层覆土压实、稍覆松土。
5.9 幼林抚育
5.9.1 抚育方式
可采用全面除草、块状松土抚育方式。即全面砍灌割草,在种植点周围扩穴松土、培蔸压萌。或采用带状除草松土的抚育方式,即只在带内除草松土,保留带间植被。从第4年开始,可以只除草,不松土。松土时做到冠内浅,冠外深,同时除去根基萌芽条。
5.9.2 抚育次数和时间
根据整地质量、造林密度、幼林生长和林地杂草状况,来确定抚育次数和时间,一般要抚育3年~4年。造林前3年,每年各抚育2次,第1次在5月~6月进行,第2次在9月~10月进行;第4年抚育1次-2次,若抚育2次,抚育时间同前3年,若只抚育1次,在6月~7月进行。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可以根据幼林生长及郁闭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抚育年限和次数。
5.9.3 间作与施肥
在幼林郁闭前,提倡间作。有条件的地方,对于16以下指数级的造林地,可采取埋青等方式为幼林施肥。
5.10 抚育间伐
5.10.1 制定间伐设计方案
抚育间伐前必须先对林分进行调查,然后制定抚育间伐技术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5.10.2 间伐方法
速丰林一律采用下层抚育法,主要伐除被压木、病虫害木、弯曲木等,严禁伐大留小。
5.10.3 间伐开始期
幼林必须及时进行抚育间伐。当林分充分郁闭,自然整枝高度占树高1/3~1/2;或郁闭度达到0.9左右,林木分化明显,被压木占全林的1/3;或林分平均胸径连年生长量明显下降时,便可进行第1次抚育间伐。最后1次抚育间伐最迟应在采伐前的5年~7年进行。
5.10.4 间伐强度
间伐强度按株数计算,速生丰产林每次间伐的强度控制在20%~30%。间伐间隔期3年~5年。具体可参考附录B《杉木速生丰产林间伐预测表》确定。
5.11 速生丰产林保护
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杉木速生丰产林的病虫害防治和护林防火工作,具体办法按国家林业局(林业部)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定执行。
6 速丰林技术管理
6.1 检查验收
速生丰产林检查验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由各县(市)林业局组织实施。营造速生丰产林的单位和承包者必须按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造林设计进行施工,施工期间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必须组织力量对各项主要作业环节按工序进行检查验收。造林后要按本标准定期检测速生丰产林的各项生长指标。对于速生丰产林的面积、作业质量、生长指标等检查的时间、内容、方法、精度标准及技术档案等,按国家林业局(林业部)或贵州省有关规程和规定执行。
6.2 技术档案
速生丰产林必须建立、健全造林和经营技术档案及档案管理制度,并设置永久标准地进行连续观测记载,具体建立方法和观测内容按国家林业局(林业部)或贵州省有关规程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