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龙副局长在贵州省林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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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副局长  张建龙
(2009年9月1日)
  

尊敬的王富玉副书记、禄智明副省长,同志们:
  参加这次全省林业工作会议,我感到非常高兴。这次会议的召开,充分体现了贵州省委、省政府对林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必将对贵州林业的改革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代表国家林业局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贵州省各级党政领导及社会各界对林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全省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农群众表示亲切的慰问!
  贵州地处长江、珠江上游,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之一,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经过我年的努力,林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一是森林资源持续增长。西部大开发以来,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不断扩大森林资源总量。目前,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9.93%,比改革开放之初提高了27.3个百分点。二是林业产业蓬勃发展。全省发展各类林业产业基地近1500万亩,培育了一批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省人造板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立方米。森林旅游正在成为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2008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达到228亿元。三是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得到了有效控制。加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全省共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130个,总面积达到了1400万亩。四是林权制度改革逐步深化。贵州省林改工作起步早,目前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集体林权流转、税费减免、林权抵押贷款、地方公益林补偿等配套改革取得积极进展。这次会后,省委、省政府还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必将得到巩固,林业将全面走上又好又快发展的轨道。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深刻认识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的重大意义
  6月22日至23日,中共中央召开了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首次林业工作会议,这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是我国林业发展和农村改革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对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都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会议的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对解决“三农”问题、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具有重大意义。“三农”问题在山区集中体现为林业、林农和林区问题,“三林”问题解决得如何,对“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广阔空间在林业。森林资源是绿色银行,当前林产品又供不应求,发展林业,既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又有充足的人力支撑。发展林业也是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可靠途径。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必将有利于引导社会各方面更多地关注林业、投入林业、建设林业,对加快林业发展、促进林农增收、实现林区和谐都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对加快发展现代林业、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今年恰逢新中国成立60周年,林业发展历程极不平凡,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及时转变了经营思想,调整了发展战略,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林业发展道路。新时期林业的地位、林业的功能、林业的作用、林业的意义,已远远超出了传统林业的范围,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一项伟大事业。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系统、全面、深刻地总结了林业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为进一步推进林业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更加坚定了我们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决心和信心。
    (三)对建设生态文明、落实好中央的战略决策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目标,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起,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这是我们党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新认识,是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新把握,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新境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对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一次重大的战略部署,必将引导全党全社会迈出建设生态文明的坚实步伐。
  (四)对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国家形象具有重大意义。全球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最大威胁,是人类必须共同面对的重大挑战。温家宝总理在会见全体与会代表时指出,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林业具有特殊地位。回良玉副总理在报告中提出,应对气候变化,要把发展林业作为战略选择。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应对气候变化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必将充分发挥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重要作用,为维护全球生态安全、拓展我国发展空间做出重要贡献。
  二、用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法推进林业改革与发展
  深入贯彻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创林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关键在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运用好统筹兼顾这个根本方法。
    第一,要统筹好兴林与富民的关系。中央9号文件把增加林业职工和农民收入作为林业建设的基本任务。中央10号文件,把坚持统筹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原则。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又明确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实现资源增长和农民增收两大基本目标。这就要求我们统筹好兴林与富民的关系。兴林富民,是林业发展的根本问题,是林业发展的最终目的。两者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只有通过兴林,才能为社会提供丰富的林产品,才能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增收机会。只有通过富民,才能为兴林打下牢固的基础,注入强大的动力。我们要把增进务林人的物质利益,作为发展林业的根本途径,作为执政兴林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为群众兴林致富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第二,要统筹好生态与产业的关系。中央9号文件把坚持三大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作为林业发展的指导方针。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提出了林业发展的三大新趋势和九大新功能。回良玉副总理还要求我们兼顾公益林的经济功能和经济效益。我们必须深刻理解中央的战略意图,把林业的三大效益统一起来、结合起来,绝不能将其割裂开来,更不能使其对立起来。要做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举。只有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才能为产业发展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和必要的环境条件;只有建立起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才能更好地支持和保障林业生态体系的建设。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对生态建设的投入力度和对林业产业的扶持力度,促进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的协调发展,使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互利双赢。
    第三,要统筹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中央9号文件把“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作为林业发展的指导方针。这就要求我们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把握住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森林既是十分珍贵的战略资源,为了发展壮大森林资源,更好地发挥林业的三大效益,必须严格予以保护;森林又是十分重要的可再生资源,是规模最大的循环经济体,为了使森林成为群众的致富之源,激发人民群众植树造林的自觉性,就必须合理地开发利用。我们要通过加强资源保护,维护民族生存的根基;又要健全合理利用的制度,推动发展高效型、科技型、节约型林业,努力提高森林资源利用水平和经济效益,形成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
    第四,要统筹好数量扩张与质量提升的关系。中央林业工作会议要求,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提升林业建设的质量和效益。这就要求我们,在林业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都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实现林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加快林业发展,既要有数量的扩张,又要有质量的提升。所以,林业建设特别是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要坚持外延扩大再生产和内涵扩大再生产并举,在保持一定的规模,确保发展总量的同时,坚持把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科技支撑,强化科学管理,转变增长方式,实现集约经营,努力提高林地生产力、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高森林的整体功能和综合效益。
  第五,要统筹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中央9号文件把“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实现林业分类经营和管理”作为林业发展的指导方针,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把建立健全林业支持保护制度作为加快林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林业是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很强的产业,加快林业发展,需要全社会的辛勤劳动,也需要政府的支持保护。市场机制虽然是配置资源的有效方式, 但在调节公共产品和长期供给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必须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使市场机制与政府作用相容互补,相得益彰。各部门、各地区要通过完善政策,放活经营,让利还利,有效扶持,保护好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解决好涉及林业的公共利益问题和长远发展问题,保障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林业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积极协调,为林业发展争取宽松的环境条件。
  第六,要统筹好家庭承包经营与全社会办林业的关系。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是林业发展的首要指导方针。林地实行家庭承包以后,产权明晰了产权,经营主体落实了,农民群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使家庭林业真正成为全社会办林业的一种有效形式。要坚持平等、自愿、有偿、互利、稳定的原则,引导和规范集体林权流转,既防止农民失山失地,又切实增进农民的利益。家庭承包与全社会办林业的关系处理好了,也有利于吸引社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进入林业,有利于优化配置林地资源,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使流转各方都能获得更多的利益。
  三、几点希望
  贵州省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已经接近尾声,完善政策、创新机制的序幕已经拉开,要在主体改革收好尾的基础上,把工作重心转移到配套改革和加快发展上来。近期应在以下三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做好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改革的后续工作,确保改革经得起历史检验。贵州的主体改革任务即将全面完成,要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总要求,切实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做好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确保主体改革质量。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妥善处理权属纠纷,化解新旧矛盾,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着眼全局,依法妥善处理好林权流转的历史遗留问题,决不留下大的隐患。
  (二)稳步推进各项配套改革,为林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要全面落实中央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加紧完善有关政策措施,不断将改革引向深入。对已经启动实施的林权抵押贷款、税费减免、地方公益林补偿等方面的配套改革,要加以总结完善。对集体林权流转、林木采伐管理、森林保险、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林业行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等方面的配套改革,要加紧进行,为集体林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外部保障。
  (三)加快发展林业产业,努力提高林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国家林业局将制定实施林业产业振兴规划,促进林业产业健康发展。各级林业部门要引导农民和其他林业经营者加大科技和资金投入,因地制宜地发展林业产业,尽快形成区域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贵州省森林面积达1.05亿亩,物种资源丰富,自然条件适宜,发展林业产业的潜力很大。要充分发挥山区林业特色资源优势,做好产业发展规划,优化林业产业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力争在名特优资源培育、林产品精深加工和森林旅游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突破,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长期以来,国家林业局对贵州林业十分重视,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十一五”期间,国家为贵州省安排的各类林业建设资金比“十五”期间有大幅度的增长。今后,我们将继续从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对贵州林业发展给予全力的支持。
  祝大会取得预期成果!祝贵州林业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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