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电视电话会上的发言
省林业厅厅长 金小麒
(2009年12月18日)
尊敬的禄智明副省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的安排,结合林业部门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中的职责,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意见》,省人民政府于2007年12月17日在贵阳召开了《全省退耕还林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的安排部署,省林业厅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围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做了大量工作。一是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等相关部门完成了《贵州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2008-2015)》,并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等委部局审批;二是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水利厅制定了《贵州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贵州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项目信息报送制度》,规范了项目资金管理、明确了各部门职责,确保了项目建设信息渠道的畅通;三是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水利厅制定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各类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指导各地开展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四是根据省政府的安排,组织省发改委、省农委、省水利厅等部门,对2008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进行了督促检查,同时将检查情况在全省进行了通报;五是建立了信息报送体系,省、地、县明确专人按时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为提高信息报送质量,省林业厅在贵阳举办了信息报送制度培训班;六是按照部门职责,积极组织后续产业种植业、薪炭林以及补植补造等项目的实施。两年来,全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虽总体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一是少数地、县政府对巩固成果的重要性认织不够,相关部门职责不落实;二是各类项目建设进展不平衡;三是多数地、县项目工作经费不到位;四是造林进度相对迟缓,作业设计和造林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下步工作的安排意见
(一)抢抓造林季节,确保造林进度和质量。2008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林业项目、薪炭林项目和补植补造项目任务计划分别为22.34万亩、3.55万亩和226.4万亩,根据省退耕办第3季度调度统计,后续产业林业项目完成7.05万亩,占任务计划的31.6%,薪炭林完成0.84万亩,占任务计划的23.7%,补植补造完成134.6万亩,占任务计划的59.5%。2009年度后续产业林业项目任务计划20.13万亩、薪炭林任务计划3.55万亩、补植补造任务计划225.9万亩,目前尚在启动实施中。为确保今冬明春08、09两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部门承担的项目建设任务和09年退耕还林工程荒山营造林任务50万亩的顺利完成,各级林业部门要抢抓冬春造林的有利时节,切实加快造林进度和造林质量,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严把种苗质量关。特别是经济林苗木,各县要严格按照省林业厅最近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经济林种苗生产和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把种苗生产、采购、调运等关键环节,确保种苗质量;二是要扎实搞好作业设计,后续产业林业项目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优势,相对集中的发展林业名特优产品,促进退耕农户增收;三是要对雪凝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低质退耕还林地,进行树种调整,努力提高退耕还林地的质量和效益;四要加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政策的宣传力度,最大限度的扶持有条件的退耕农户参与项目建设;五是薪炭林建设要重点选择生长快,生物量高、萌芽力强、燃烧性能好的树种,确保建设成效;六要强化检查验收,严格按作业设计组织施工,按标准验收,对造林整地、栽植、管护等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造林质量。
(二)切实抓好补植补造工作。补植补造是确保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的重要措施,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内容。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考虑我省2008年初遭遇特大雪凝灾害的实际情况,国家同意我省把因雪凝灾害受损,急需补植补造及抚育经营的退耕还林工程面积676.4万亩纳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安排中央专项资金3.97亿元,补植补造分3年完成。各级林业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搞好补植补造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一是要认真做好补植补造年度作业设计,要深入造林小班地块开展调查,突出重点,优先安排补助到期或临近到期的退耕地和生态地位重要的荒山造林地进行补植补造;二是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产业发展选择补植补造树种,在苗木的使用上,严格执行“一签两证”制度,确保补植的苗木质量;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组织退耕农户和造林专业队开展补植补造;四要严格按作业设计组织施工和检查验收,确保补植补造后退耕地造林面积保存率达到100%,荒山造林面积保存率达到90%以上。
(三)切实抓好阶段验收工作。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是巩固成果的重要措施之一,阶段验收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退耕农户完善政策补助资金的兑现和拨付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以及工程建设成效,各级林业部门一定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阶段验收工作。2010年度阶段验收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全省验收面积216.24万亩,占整个退耕还林计划任务的三分之一,范围涉及全省86个县(市、区、特区)、50多万退耕农户。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省林业厅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省级阶段验收工作的通知》(黔林退通〔2009〕272号),在贵阳举办了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培训班,超前组织开展了省级核查工作。各地要按照省林业厅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县级全面自查验收工作,对存在的不合格面积、自然灾害损失面积、工程征占用面积、未发放林权证面积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努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顺利通过明年的国家级阶段验收。
(四)继续抓好对退耕农户直接补助的政策兑现工作。国务院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后,工程建设及政策补助期将延至2021年,我省按原补助政策周期尚有15.8亿元需要继续兑现,加上完善政策后现有62.5亿元现金用于直接补助,总计还有78.3亿元现金,需要在今后的12年内分年按标准继续兑现给退耕农户。为继续把国家对退耕农户的直接补助政策落实好,兑现好,各地要进一步做好退耕农户兑现档案的清理、公示、培训等基础性工作,同时要积极主动配合财政部门,力争在2010年将退耕还林补助由省级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给退耕农户。
(五)切实抓好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贵州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项目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落实相关部门职责,明确专人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建设信息畅通。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建设期长,在各类项目工程实施中产生的文字、表格、图像、音像等相关资料具有很强的连续性。完整、准确、系统的档案是将为巩固成果计划的安排和项目后期经营管理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档案工作,相关职责部门要建立单项项目档案,县退耕办要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综合档案,切实发挥好档案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中的作用。同时,要进一步严肃工作制度,严格按档案管理制度管理档案,确保巩固成果档案完整、系统、安全和使用方便,要加强对基层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大力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在过去的10年里,林业部门作为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主管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在退耕还林工程进入成果巩固的新时期,各级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责任感、紧迫感,积极主动当好参谋,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发扬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时期的拼搏精神,艰苦奋斗、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