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林业(绿化)局,各信息直报点县(市、区、特区),厅机关各处(室、局、站、中心)、厅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政务信息工作,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充分发挥信息对指导工作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作用,厅办公室组织对2008年制定施行的《贵州省林业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暂行办法》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形成了《贵州省林业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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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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