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林业(绿化)局:
为继续加强生态建设,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明确,2010年全省要完成营林任务230万亩以上,为超前安排好育苗生产,确保为完成全年营造林生产任务提供优质苗木,现将2010年育苗生产指导性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请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结合当地营造林实际,认真分解,并切实加强指导,抓好落实。
扎实抓好今年的育苗生产,一是要充分考虑石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的用苗需求;二是要充分考虑因灾导致的补植补造用苗需求;三是要充分考虑调整结构,发展特色商品林的用苗需求;四是要针对困难地段造林,大力培育容器苗和乡土阔叶树种;五是要严格按照育苗技术规程进行育苗生产,努力提高苗木质量和Ⅰ、Ⅱ级苗木的出圃数量。各地要将分解的育苗生产指导计划于今年2月底前报省林业厅种苗站。
附件:贵州省2010年育苗生产指导计划表。
二O一O年二月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