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林业》2010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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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春贺词


   金牛辞岁寒风尽,瑞虎迎春喜气来。值此新春到来之际,中共贵州省林业厅党组、贵州省林业厅谨向全省林业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节日祝福。刚刚过去的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保持了贵州林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态势。造林绿化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完成营造林面积341.9万亩;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全面完成,配套改革不断深化;林业产业得到长足发展,为促进农民增收作出了新的贡献。
  忆往昔,岁月峥嵘,看未来,任重道远。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进一步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同时也是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机遇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认清形势,振奋精神,抢抓机遇,按照《贵州省“十一五”生态建设与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林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继续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完成营造林230万亩以上;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发挥林业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林业的质量效益;加大依法治林力度,保住贵州的青山绿水,促进我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的全面完成。    
  新的一年孕育新的希望,新的起点开始新的征程。当前,我省林业建设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战略机遇期,我们相信,全省林业系统的干部职工一定能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同德、奋发有为,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为加快我省林业改革发展再立新功,为“和谐贵州”建设再创辉煌。
  衷心祝愿全省林业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同志春节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中共贵州省林业厅党组     
  贵州省林业厅     
  二○一○年二月       

 

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2009年11月25日贵州省经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加快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技术交流等科学技术进步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实行自主创新、合作创新、加强转化、重点突破、引领跨越的指导方针。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制定全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定科学技术重大项目以及与科学技术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技术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管理和统筹协调。
  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和县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科学技术进步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民族、边远、贫困地区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优先安排促进民族、边远、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技术项目。
  第七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闻媒介应当积极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科学技术进步考核办法,实行科学技术进步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项,激励创新。
第二章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科学技术工作协调机制,研究科学技术发展重大问题,合理配置科学技术资源,鼓励推动国内外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交流与应用合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制定各类科学技术计划,支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优先支持具有产业化前景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转化和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
  第十二条 培育和发展技术评估、技术交易、技术经纪等科学技术中介服务机构,为科学技术进步活动服务。
  第十三条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应当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开展知识产权检索与分析,开展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研究。
  第十四条 引进国外技术、设备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技术政策。
  利用财政性资金引进国外重大技术或者装备,应当在引进前制定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方案,并由有关部门组织论证。
  第十五条 利用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学技术基金项目或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所形成的知识产权由项目承担者依法取得。
  项目承担者因实施前款规定的知识产权所产生的利益分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项目承担者通过财政性资金实施科学技术项目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应当依法实施转化。3年内没有实施转化的,政府可以无偿实施转化,也可以许可他人有偿或者无偿实施转化。成果完成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实施转化权。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从事社会公益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并给予一定优惠政策。
第三章 企业技术进步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引导、支持企业与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联合研究开发技术、开发产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公共技术创新研究开发平台,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增加技术创新投入,加强信息化建设,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创名牌产品。
  列入国家新产品目录的产品,按照规定享受优惠政策;企业创立国家名牌产品以及省级以上优秀新产品的,由省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鼓励员工学习科学技术,提高劳动技能,开展发明创造和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活动,对取得成果的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的技术、设备、工艺,应用科学技术进行节能减排、清洁生产,促进对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推进循环经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企业的科学技术资金投入、创新能力建设、创新绩效、人才团队建设等纳入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范围。
第四章 农业和农村科学技术进步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县、乡、村科学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安排农业技术推广、培训专项经费,开展农业技术普及和推广工作。
  具有一定专业技能水平的农民,由有关部门进行以实践技能为主的相关考核,考核合格后颁发专业技术证书。
  第二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科学技术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建设;鼓励具备相应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建立农业科学技术园(区)、示范基地,并在技术、资金、生产资料等方面给予扶持。
  第二十五条 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和科学技术人员开展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为农业和农村科学技术进步提供服务。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和服务,在技术和资金上给予支持,创新农村科学技术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第五章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第二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调整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布局,建立和完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体系。
  第二十八条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发展规划,增强研究开发能力,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水平。
  第二十九条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应当建立现代院所制度,实行院长或者所长负责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转让等方面的绩效实行定期考核制度。
  第三十条 利用财政性资金建立的科研基础条件平台,应当建立科学技术资源共享机制。
  鼓励、支持其他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对外开放,向社会提供公益性、非营利性服务,实现科技人才和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
第六章 科学技术人员
  第三十一条 科学技术人员是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重要力量。各级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制定科学技术人才发展规划时,采取措施培养造就人才、引进人才,保障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权利,改善科学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条件,提高生活待遇。
  鼓励科学技术人员合理流动,支持科学技术人员创业和以多种形式开展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工作。科学技术人员被选派到企业、农村服务期间,原单位应当保留其岗位、职务和工资。
  对科学技术人员与企业联合申请的科研项目,应当给予优先安排。
  第三十二条 鼓励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企业依法设立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博士后工作站,培养高层次人才;依托重大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和重大工程,培养学科带头人。
  支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企业聘用具有博士学位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鼓励、支持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加强创新人才团队建设。
  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可以和企业联合建立实习、实验基地,培养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能人才。
  第三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有利于科学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科学技术人才评价制度,完善以业绩、能力为主要评价指标的多元化动态考核评价体系,对科学技术人才实行分类管理。
  第三十四条 对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成果转化等方面成绩突出的科学技术人员,在项目申报、岗位聘用、成果奖励、职称评审时应当优先考虑。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科学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完善科学技术人员业绩与报酬挂钩的分配制度,保障科学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鼓励科学技术人员开展科技创新、自由探索、勇于承担风险。对原始记录能够证明承担探索性强、风险高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科学技术人员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该项目的,给予宽容。
  第三十七条 科学技术人员应当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恪守诚信。
  有关单位应当建立科学技术人员学术诚信管理制度。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多渠道的科学技术资金投入体系,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使全社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投入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提高。
  第三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将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的建设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确定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重点实验室、中间试验基地、科研基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用于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能力建设。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设立风险投资资金,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科学技术创业风险投资领域,扩大风险投资规模。
  第四十一条 建立科学技术创新的信用担保、保险、动产质押、第三方保证等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信贷支持。
  第四十二条 鼓励、引导组织和个人设立多种形式的科学技术资金,支持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交流、成果转化和科学技术普及等。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扶持引导科研基地、科学技术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园区的建设和发展。
  加强军民两用技术平台建设,鼓励、支持军民两用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推进军民两用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第四十四条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项目实行项目评审制度。项目评审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五条 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科技成果管理制度并进行成果评价。
  第四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统计行政部门、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科学技术进步统计制度,对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侵占、截留用于科学技术进步的财政性资金,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关于印发《贵州省林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
人民银行各地州市中心支行、各县市支行,各地州市财政局、林业局,银监分局、贵阳各银监办,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贵阳分行,贵阳市商业银行,贵州省农村信用联社:
  现将《贵州省林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贵州省林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 件

贵州省林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监会 保监会  林业局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17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林权抵押贷款的基本界定
  (一)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抵押时,其所依托的林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得改变林地的属性和用途。因政府规划调整林地的属性和用途,降低抵押林权价值的,政府给予的降低林权价值部分的补偿或赔偿,应优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
  (二)可用于抵押的林权:商品林区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取得林权证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林地,并依法取得林权证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取得的荒山用来植树造林,并依法取得林权证的林地使用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三)不得抵押的林权: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林权;未经依法办理林权登记而取得林权证的林权(农村居民在其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除外);国家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林权。
  (四)国有林权、集体林权和共有林权的抵押应符合以下要求:
  1.以集体所有的林权进行抵押的,要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代表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出具贷款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息时,同意抵押林权流转的书面文件。
  2.以共有林权进行抵押的,抵押人应提供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意见书,并出具贷款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息时,同意抵押林权流转的书面文件。
  3.以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及公司取得的林权进行林权抵押贷款的,应出具贷款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息时,同意抵押林权流转的书面文件,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国有林业等事业单位用林权抵押的,须报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用林权抵押的,须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审批机关批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用林权抵押的,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没有明确规定的,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并形成股东决议。
  (五)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具有林权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抵押人)以其或者第三人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林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抵押权人)申请借款或提供担保的,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贷款相关事项
  (一)借款人应提供下列资料:身份证明(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受身份和地域的限制,外商应持有能证明其身份和资信的有效文件或证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核发的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登记机关核发的《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证》;需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应出具第三人担保意向函等相关文件资料;各类金融机构规定提供的相关资料。
  抵押权人按照权限进行审批后,以书面形式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对林权抵押价值认定一致的,可进行协议评估;价值认定有异议,抵押权人要求对拟抵押林权价值进行评估的,抵押人需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抵押权人参考评估价值和抵押人提供的有关投资依据(主要包括生产、经营、管护费用等)合理确定抵押物的价值和抵押率。其中,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评估值的50%。
  林权抵押后,经评估机构评估,该林权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重复抵押,但不得超过余额部分。抵押人在抵押期限内对已办理抵押登记的部分,不得重复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三)金融机构应结合担保机构的资信实力、第三方外部评级结果和业务合作信用记录,科学确定担保机构的担保放大倍数,对以林权抵押为主要反担保措施的担保公司,担保倍数可放大到10倍。
  (四)已建立林权政策性保险的,保险条款中应约定“该宗林权设作抵押时,保险赔偿的优先受益人为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接受已经保险的林权抵押后,应书面告知保险公司。
  (五)林权抵押贷款资金应用于下列用途:直接从事林业生产、造林、育林生产费用,购买修理林业机具等;从事与林业发展相关的生产、经营,林产品开发、生产、加工,林产品经营、流通;其他农业生产生活资金需求。
  (六)林权抵押贷款期限最长可为10年,但不得超过抵押人拥有的林权使用剩余期限。
  (七)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林权抵押贷款,其利率一般应低于信用贷款利率;信用贷款利率参照“对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小额林农信用贷款业务,借款人实际承担的利率负担原则上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的规定执行。
  三、监督管理
  (一)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工作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要求按《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林计发〔2004〕89号)有关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拟抵押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对其他权属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实行备案制。
  (二)林权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流转或进行林木采伐等,林权登记机关不得为抵押林权的流转办理变更登记,采伐审批机关不得批准或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三)在林权抵押期间,对符合采伐条件的抵押森林、林木,抵押人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后可以申请进行采伐。采伐审批机关办理林木采伐证时,应当查看抵押权人签字盖章的同意书后方予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抵押人必须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采伐树木,且其收入必须全额或按抵押物的抵押率用于归还贷款本息。
  (四)抵押权人因处置抵押物需要采伐林木的,采伐审批机关应按规定优先予以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五)各金融机构在办理林权抵押贷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抵押贷款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保障措施
  (一)有条件的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建立林业产权交易市场,对抵押权人需在林业产权交易市场处置抵押林权的,林业产权交易市场管理方应予积极支持,并减免抵押权人相关交易费用。
  (二)对林业贷款发放比例高的农村信用社等县域存款类法人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将根据其增加林业信贷投放的合理需求,通过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和适当延长再贷款期限等方式,提供流动性支持。
  (三)积极探索将森林保险纳入农业保险进行统筹安排,通过保费补贴等必要的政策手段引导保险公司、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农积极参与森林保险,扩大森林投保面积。保险公司应积极开展森林保险业务,不断完善森林保险险种和服务创新。
  (四)鼓励和支持各级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增加林业贷款贴息和森林保险补贴资金,建立林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或注资设立或参股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按照市场运作原则,参与林业贷款的抵押、发放和还贷工作。
  (五)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做好林权抵押物的监督管理。贷款逾期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金融机构做好抵押林权的处置工作。
  (六)金融机构林业贷款的考核适用《中国银监会关于当前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的通知》(银监发〔2009〕3号)对涉农贷款的相关规定;林业贷款的呆账核销、损失准备金提取等适用财政部有关对涉农不良贷款处置的相关规定。

 

在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上下更大气力
中共贵州省林业厅机关党委书记 黄永昌

  省委十届七次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分析当前我省党的建设特别是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贵州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力加强全省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我认为,省委上述文件的及时出台,真正看准了当前我省党的建设的主要矛盾,切实抓住了我省党的建设的薄弱环节,牢牢把握了加强和改进我省党的建设的关键措施。文件中阐述的各个方面的内容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充分体现了理论联系实际、更加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创新的精神,切中了党的建设工作的要害,对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党的各项建设具有普遍的实践意义和极大的推动作用。林业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班子都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联系单位实际,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
  一、理性判断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形势
   (一)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健康向上的。省林业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现有6个基层党委、66个基层党支部、1218名党员,党员占干部职工总人数64%。因此,机关党的建设成效如何,党员干部能不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直接关系到林业各项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近年来,厅党组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和省直工委的工作部署,  以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  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拓展活动为重要契机,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转换思维方式,  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把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干部、增强效能、狠抓落实作为基本要求,把实现科学发展、推进业务工作、解决突出问题、干部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标准,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从总体上来看,林业厅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在不断得到提升,党员干部的主流是适应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的形势和任务要求的,是一支政治坚定、作风务实、工作努力、能打硬仗的干部队伍。
  (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突出问题。不容置疑的是,在林业厅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当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还有一些薄弱环节,党员干部的教育不够全面,管理不够系统,监督不够到位。
  党员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部分党员对中央和省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的学习领会还不够深入系统,理论学习联系实际不够紧密,学用脱节的现象比较突出;少数党员有意无意减低党员标准,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得不好,工作积极性不高,干工作要求跟利益挂钩,办事情喜欢挑肥拣瘦;极少数党员党性观念欠缺,党员意识淡薄,理想信念退化,不讲原则,不讲纪律,只讲待遇。
  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数单位领导班子科学决策、  民主决策的能力比较差,  民主集中制执行的不好,一把手说了算,  内部闹不团结;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原则不强,奉行好人主义,喜欢当“甩手掌柜”,宁可误事也不伤和气,对党员和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敢抓、不敢管;极少数领导干部纪律观念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一些干部工作干劲明显不足,作风漂浮,只思无过,不顾大局,不求上进。
  二、深刻认识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毛主席曾经很精辟地讲过,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林业厅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不仅削弱了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损害了党群关系,也直接影响了林业厅加快推进党建工作伟大工程和顺利完成林业事业改革发展艰巨任务,必须引起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高度重视,抓紧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和纠正。当然,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我们既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放在新时期新阶段机关党建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有效办法和管用措施尽快解决目前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又要充分认识到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系统谋划规划方案,科学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干部队伍健康发展,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林业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一)对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艰巨性要有清醒的认识。队伍建设,说到底是做人的思想教育工作,而人的思想的转化和素质的提高更是一个循循善诱、潜移默化的过程,人的教育是一个循序渐进、滴水穿石的过程,需要长时间的持续努力,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需要实现各个方面的制度保障才能奏效。就林业厅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来看,党员占职工的比重大、人数多,党员教育管理任务繁重;党员的素质水平不齐,文化背景不同,思想政治工作难度加大;近80%的干部学的是林学专业门类,林业专业知识有余,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不足,没有正确掌握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缺乏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理论视野比较狭窄,政治素养先天不足,提升综合素质的课题很多。
  (二)对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复杂性要有足够的认识。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积极全球化深入发展,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不但加深,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体制改革正在不断深化,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一步加快。社会转型过程中,言论自由、思想多元、文化多彩、消费多样,使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和繁重。作为改革开放的参与者和实践者,林业厅的党员和干部不可能独善其身,更不可能置之度外。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理想信念逐渐淡化,坚守信念的少了,思想动摇的多了;思想观念复杂,主流思想退化;物质利益诉求快速强化,精神境界追求迅速弱化;对党员干部管理手段简单划一,监督措施缺乏有效性。
  三、深入研究提高党员干部整体素质的管用措施
  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整体素质,关键是要认清形势、结合实际,强化领导、完善制度,坚持原则、敢动真格。
  (一)更加注重探索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的学习培训办法。在坚持系统学习、全面领会党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开展党的历史教育,开展党的光辉业绩教育,增强对党的忠诚,提高思想境界。
  (二)更加注重建立健全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体制机制。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是开展党的建设工作的政治核心,是改革发展的组织推动者,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是当前林业厅干部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从实践上看,“一把手”实际权力空间较大,  既是权力的主要运行者,又是权力运行后果的第一责任人,其党性觉悟、思想素质、政治品行和道德水平的高低,不仅影响个人形象,而且直接关系到所在单位和部门的工作成效和形象。因此,要特别注重对“一把手”的教育管理和有效监督,否则,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是一句空话。
  (三)更加注重强化完善党员干部日常性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党内规章制度和机关内部工作制度,从严要求党员干部顾大局、识大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错误要敢于严肃处理,避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造成干部管理上的积重难返、“处罚疲劳”的严重后果。要认真研究党内教育管理与党内关怀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关心党员干部正当的物质诉求和精神追求,落实相应权益,提升党员干部对党组织的认同度和归宿感。
  (四)更加注重拓宽培养年轻优秀干部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厅党组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了年轻干部的培训选拔任用力度,但是仍然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要认真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年轻优秀干部的培养工作力度,着力提升其理想情操、理论水平、道德涵养、科学人文素养和身心素养,着力强化其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合作意识,着力提高其决策能力、统筹能力和应对能力,最终提升其综合素质。要突破固有的思维定势,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搞求全责备,不搞面面俱到,在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的基础上,不拘一格发现人才、使用人才,敢于给优秀年轻干部提供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有效平台和机会,让年轻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担当重任。


贵州退耕还林十周年
省退耕还林办公室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下,我省在2000和2001年试点的基础上,2002年全面启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截止2009年,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1879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完成657万亩,荒山造林完成1052万亩,封山育林170亩。实施范围涉及全省87个县(市、区)、1403个乡镇、14012个行政村和197.4万农户,823.8万人。中央已累计下达退耕还林工程资金101亿多元,省级累计安排粮食调运费3亿元,安排工作经费0.64亿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后,按补助标准和兑现年限计算,中央对贵州退耕还林工程的总投入将超过240亿元。
  工程实施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重点,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加快生态建设的历史机遇,把全面推进以退耕还林为重点的生态建设作为林业发展的第一要务,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工程总体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一、建设成效
  1、  加快了“两江”生态屏障建设步伐
  长期以来,由于我省财力薄弱,投入不足始终是生态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陡坡耕地退耕还林是各级党委、政府多年以来想办,但由于缺乏扶持政策而没有办到的事。西部大开发把退耕还林作为标志性工程,国家投入巨大,为贵州省加快“两江”(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生态屏障建设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工程实施10年以来,  中央投资占同期中央下达贵州省林业建设投资的70%以上,退耕还林按90%的保存率计算,截止2008年退耕还林工程为全省增加森林面积1646万亩,增加森林覆盖率近6个百分点。退耕还林工程为构建“两江”上游生态屏障,实现贵州山川秀美作出了积极贡献。
  2、有效遏止了陡坡耕地水土流失
  陡坡开垦是我省水土流失和导致石漠化的主要来源地,全省有80%的水土流失是来自坡耕地。据“1996年全省国土详查”资料,现有耕地面积7355万亩,其中25度以上陡坡旱坡耕地面积1297万亩, 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9.8%,15-25度旱坡耕地面积1600多万亩。截止2008年累计完成退耕地造林657万亩,其中25度以上陡坡退耕还林500万亩以上;生态地位重要,石漠化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退耕还林240万亩。贵州雨量充沛,水热同季,适宜林木生长,只要没有人为破坏,退耕还林后,林草植被恢复较快,水土流失将得到有效遏制。省林科院在全省选择了16个重点县开展退耕还林工程综合效益监测与评价研究,连续三年的监测结果表明,退耕还林地生态效益已初步显现,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工程区地表植被覆盖度明显增加,由退耕还林前的12.4%(不包括农作物),迅速增加到78%,净增加65.6%。二是土壤侵蚀模数和侵蚀量明显减小,监测区土壤侵蚀模数由退耕前的3325吨/平方公里·年,降低到1031吨 / 平方公里·年,比退耕前降低64%,监测区平均每亩每年减少土壤流失量1.53吨。三是工程区植物多样性恢复较快,监测区植物种类由退耕前的17个科,增加到73个科,其中草本36个科,灌木26个科,乔木11个科多个种,以禾本科与菊科草本植物种增加最为明显,大量草本植被的恢复,对短期内迅速遏制地表水土流失起了重要作用。同时退耕还林后林地自然更新良好,第三年天然更新的马尾松、光皮桦、毛白杨、香樟平均高已达0.5~1.3m,构成了良好的乔灌草生态群落。
  3、直接增加了退耕农户的收入
  陡坡开垦、广种薄收是贵州农村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坡耕地大多坡度较陡,土质较差,粮食单产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大多数陡坡耕地产量低于国家退耕还林的补助标准,国家实施退耕还林,每亩给予300斤粮食和20元生活补助的优惠政策,一是直接增加了退耕农户的收入,仅2004年就有13亿元现金直接兑现给近190万户退耕农户(全省2004年大部分县已由过去兑现粮食改为兑现现金),平均每户约680元。经过对10个监测重点县100户退耕农户3年的追踪调查,退耕还林前户均年纯收入为5683元,退耕还林后(2004年)户均年纯收入为9491元,平均每户每年增加3808元,按每户4人计算,平均每人每年增加纯收入952元,截止2008年底,全省已累计兑现退耕还林农户补助94.42亿元,其中中央91.4亿元,省级粮食调运费3.02亿元;二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多种经营转移,尤其是外出人数明显增加,据调查监测区退耕农户有64%外出打工,有34%退耕还林后从事商业、建筑业、服务、矿业、畜牧业等工作,富裕劳动力的转移使广大退耕农户逐步走出了“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怪圈,农民收入稳步增收;三是由于国家一定时期内持续稳定给予补助,极大地缓解了农村因灾返贫的问题,农民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改善,退耕还林在实现新阶段扶贫开发目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  推动了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农村土地利用不合理,产业结构调整缺乏项目支撑,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增收缓慢是贵州农村的突出问题。我省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形成特色”的原则,积极探索生态经济结合的治理模式,据初步统计,累计实施林草结合67.1万亩、林竹结合67.3万亩、林茶结合25万亩、林药结合36.5万亩、林菜(多年生)结合7,1万亩、林果结合70.3万亩、以纸浆和坑木原料林为主的用材林190万亩。一批依托退耕还林营造的林业产业基地正在逐步形成,为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增强了后劲。
  5、  进一步增强了全民生态意识
  退耕还林是建国以来我国投资最大、涉及面最广,惠及农户最多的一项生态建设工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周密部署,使以退耕还林为主的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多数地方是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人大、政协积极参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由林业部门一家办林业转变为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格局,全民生态意识不断增强,林业的地位不断提升。各级林业部门干部职工把实施好退耕还林工程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加强学习,努力拼搏,艰苦奋战,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明显增强,工程管理和业务技术水平明显提高,为实现林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1、认真贯彻国家的各项政策措施,千方百计落实配套经费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一直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和国家有关退耕还林的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先后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00]1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通知》(黔府发[2001]46号)、《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黔府发[2003]1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意见》(黔府发[2007]35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这些文件明确了我省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指导思想、 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为我省能够顺利、高质量完成1829万亩工程建设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资金等保障。虽然我省财力十分有限,但仍千方百计落实了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一是从2000试点至2006年,省级财政按年度计划每亩退耕地3元标准安排县级工作经费,从2007年开始,在政策补助期内的退耕地面积按每亩0.8元安排县级工作经费,截止2008年,已安排县级工作经费0.64亿元;二是在国家每斤粮食补助0.7元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每年安排0.03元 / 斤的粮食调运费直补给退耕农户,截止2008年,省级累计安排粮食调运费3亿元;三是为确保荒山造林成效和质量,省级财政从2007年开始,根据中央下达的荒山造林年度计划,按每亩荒山造林给予一次性20元补助,主要用于补植补造、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和工程管理。
  目前已安排0.24亿元。截止目前,全省已安排省级退耕还林各项经费3.88亿元。
  2、广泛深入宣传发动,积极探索工程建设新机制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通过宣传发动和钱粮直补到户,使退耕还林政策家喻户晓,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入人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在各级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了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在工程建设中,全省上下积极探索民兵预备役参与和专业队造林、大户承包造林等多种形式的工程造林新机制。2002年关岭县人武部以规模化、集团化、专业化的形式组织1500名民兵预备役造林专业队,投入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高标准完成造林任务6.3万亩,成活率达90%以上,国家林业局对此给予充分肯定,称之为“关岭模式”,全军绿化委员会授予安顺军分区关岭县人武部“全军造林绿化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2002年底,省林业厅和省军区政治部联合成立了“贵州省民兵预备役造林指挥部”,全省兴起了民兵预备役参与工程建设的热潮,据统计,2002年全省民兵预备役累计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近200万亩,为确保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发挥了积极作用。
  3、加强检查验收工作力度,确保政策兑现到位
  退耕还林任务重、要求高,我省始终坚持工程建设实行县级自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核查的三级检查验收制度,将政策兑现与造林实绩挂钩;及时落实林权,实现“谁造、谁有、谁受益”。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总体质量,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可。在三级检查验收制度中,县级自查验收是关键。为确保县级自查验收质量和政策兑现到位,在各地实行政策兑现张榜公示的前提下,我厅与省财政厅、省农村信用社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退耕还林工程县级自查验收和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县级自查验收的程序,提出了对自查验收结果的整改措施,规范了以“一折(卡)通”实施政策兑现的办法,严格了兑现纪律,从制度上对杜绝挤占、截留、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起到了积极的预防作用。
  4、强化监督机制,确保营造林建设质量
  为了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我省切实加大了对工程的质量监督,把过去的结果管理变为过程管理,变事后监督为全过程监督。一是推行工程监理制,2001年正式成立了林业生态工程监理中心,制定了贵州省林业重点建设工程监理方案,2002年省林业厅安排了80万元监理经费,抽调了55名工程监理人员分赴52个重点县开展工程监理;二是分片包干,巡回督查,省林业厅9名厅领导分别负责全省9个地(州、市)的工程督查工作,2002年底,从机关和直属单位抽调近100人,由处级干部带队,组成了30个工作组分赴30个重点县,在冬季造林期间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驻县督查;三是纪检、监查、审计把退耕还林工程作为重要内容,与工程实施同步进行,有效保证了资金安全运行和国家政策的及时兑现。
  5、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夯实工程建设基础
  退耕还林工程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建设期长,根据《退耕还林条例》等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及技术规程,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或参与制定了《贵州省退耕还林工程县级施工设计工作细则》、《贵州省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贵州省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贵州省退耕还林粮食供应暂行办法》、《贵州省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信访制度》、《贵州省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管护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相关办法和制度。为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通过年度地县自查、省复查、国家抽查的方式,对各工程县(市、区)退耕还林工程的组织领导、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作经费和荒山造林管护费配套到位情况、政策兑现情况、成果巩固情况、信息交流、信访工作、档案管理等工程管理质量进行年度检查考核,促进了工程管理质量的不断提高。
  6、认真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多措并举巩固成果
  编制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关系中央支持我省的54亿元专项资金能否真正取得实效,关系全省194万退耕农户长远生计能否得到有效解决,关系我省截止2006年的1669万亩退耕还林工程能否得到切实巩固。为此,禄智明副省长亲自部署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于2007年9月28日成立了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小组。
  2008年1—3月,各工程地、县克服特大雪凝气候灾害影响,逐村逐户开展退耕农户调查,完成了县级专项规划的编报工作。同时,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精神,省人民政府及时印发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意见》(黔府发[2007]35号),并进一步提出了我省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几项具体措施。一是考虑到我省农民人均收入低、财政又无力提高补助标准的实际,明确了省和各市(州、地)、县(市、区)原承担的粮食调运费仍按原渠道和标准直补给退耕农户。粮食调运费由省、地、县三级分别按每公斤0.06元(其中毕节地区为每公斤0.08元)承担。二是考虑到我省荒山造林难度越来越大、劳动力成本越来越高的实际,明确了省级财政根据中央下达的荒山造林计划,按每亩荒山造林给予一次性20元补助,用于补植补造、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和工程管理。三是明确了县级工作经费按政策补助期内退耕地造林面积每年每亩2元的标准安排,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助兑现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验收。县级工作经费按省、市(州、地)、县(市、区)4∶3∶3的比例安排。四是根据国务院《通知》提出的目标任务以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用途和专项规划的内容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综合考虑,增加了“加大对退耕农户接续产业的扶持、加强补植补造和抚育管护”两条配套措施。
  7、抓好效益监测工作,积极开展技术下乡
  我省自2001年开展退耕还林工程综合效益监测与评价工作以来,截止2006年省级已累计投入监测经费74万元,通过省林科院、省退耕办对“十五”的监测结果,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后,工程区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提高:退耕还林后林草覆盖净增加75.4%;地上植物种比退耕还林前增加了3.8倍;土壤侵蚀模数降低90.1%;工程区农户收入增加,粮食总产量稳定。为了帮助补助到期和临近到期农户发展后续产业,促进退耕农户增产增收,省退耕办每年都制定了送科技下乡活动方案。积极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并聘请贵州大学农学院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深入实地进行技术示范和答疑,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8、保障退耕农户利益,及时办理信访案件
  自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我省把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作为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认真对待、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十年来共接访和办理信访案件近100余件。在日常信访工作中,我省始终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切实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对一些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要抓典型、严厉查处、公开曝光;对一些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健康发展。
  三、当前退耕还林工作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困难和问题
  1、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文中提出的“要进一步摸清25度以上坡耕地的实际情况,在深入调查调研、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制订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规划”要求,我省地处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全省25度以上的坡耕地占全国的16%,但退耕还林任务量仅占全国的4.6%,与我省改善生态环境的实际需要有较大差距。目前尚有984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需要退耕还林,生态建设的任务还非常繁重,各地和广大干部群众迫切希望国家尽早继续安排退耕地造林计划。
  2、退耕还林涉及千家万户,每年阶段验收和全面检查等工作十分繁重,林业部门作为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主要力量,基础设施落后、技术力量薄弱、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建议中央安排一定的检查验收经费,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3、贵州为经济欠发达的西部省区,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39%,境内喀斯特地貌突出,石漠化严重,经济贫困,2006年全省尚有245万绝对贫困人口。为了更好地解决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问题,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希望中央财政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的安排上向贵州倾斜。
   4、随着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大,使得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支撑力度受到相对弱化,补助标准偏低,建议国家提高完善政策后退耕农户补助标准以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的各项建设任务标准,以利于退耕还林成果巩固。


我省天保工程
新增森林1540万亩
朱 邪

  我省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11年来,共投入近23亿元,通过加强森林管护、停伐减产、公益林建设及其它工程营造林,,使天保工程区森林面积增加1540万亩,森林覆盖率从33.67%提高到41.45%,实现了森林面积、蓄积、覆盖率、单位蓄积四个同步增长。
  我省天保工程涉及长江流域的70个县(市、区、特区)。工程启动以来,各工程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全面停止工程区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关闭重点保护区内的木材交易市场和以天然林为原料的加工企业,大幅度调减木材产量,累计减少商品材消耗760多万立方米。同时认真落实森林资源管护,积极开展公益林建设,完成公益林建设1220万亩,已成林750万亩,使天保工程得以高质量实施,工程区森林资源不断增长,林分质量有较大提高。
  为了增加林区群众收入,巩固工程建设成果,各工程县把森林保护与利用结合起来,千方百计培养做强木材加工、森林旅游业等后续产业,扶持林业龙头企业,目前已建立森林公园56个,全省林业产值已突破120亿元。
  为确保管护成效,每年工程区聘请护林员2至3万人。黎平县共投入9449.21万元,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管护网络,组建义务森林消防队29支共960人。省、地、县、乡逐级签订天保工程目标责任状,县林业主管部门与护林人员签订森林管护承包合同,把森林管护范围、对象、面积、职责落实到人,全省森林管护责任落实率均在99%以上,林火受害率始终控制在0.5‰以下,病虫害防治率在78%以上,使工程区植被得到迅速恢复。
  扎佐林场建立了林场、管护中心、管护站、护林员四位一体的管护网络体系,森林管护责任层层落实到人,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累计减少森林资源消耗量5万立方米、商品材产量3.5万立方米。采取林场投资、地方出地、收益分成的办法,7年间累计向外拓展经营面积5.2万亩。通过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林场经营面积、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分别由1999年的7.1万亩、4.0万亩、16.6万立方米、56.3%增加到现在的12.3万亩、10.06万亩、28.2万立方米、81.8%。针对全面停伐、林场失去木材经济支撑的现实,林场明确了林场生态经济发展的主题,申报并获批建设省级景阳森林公园,开发建设了高尔夫球场、花园式工业医药园区、森林野生动物园,快活林饮食城、森林疗养吧正在建设中,共盘活闲置林地800亩,首期获得林地流转金1508万元。去年,林场在没有采伐一方木材的情况下,收入1318.5万元,比1999年增加1000余万元,完全摆脱了“独木支撑”的局面。
  在木材产量持续减少的情况下,各地积极开发新兴产业和提升产业层次,调整林业产业结构,8个县市已由过去的木材采伐和加工为主转向经济林产品、林下资源开发、森林旅游等多元化发展的新型产业结构。各县市在公益林建设中,充分运用成熟的科技成果和先进的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应用容器育苗造林、绿色植物生长调节剂、保水剂造林等实用技术,提高工程建设成效。
  如今,全省天保工程区森林面积由实施前的6700万亩增加到8250万亩,森林蓄积从1.3184亿立方米增加到2.3934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增加7.78个百分点。工程区森林平均每年涵养水源总量约1355亿吨,减少水土流失约355万吨。我省特有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黔金丝猴从工程实施前的750只左右增加到了850只左右,黑叶猴从68群652只左右增加到了76群730只左右,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珙桐、银杉都有所增多。


我省珠防林工程完成营造林380万亩
省珠防办

  截至2008年,我省珠防林工程累计完成营造林任务381.7万亩,占计划数的105.9%。累计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20260万元,地方投资3004.3万元。工程县已达18个,涉及黔西南州、黔南州、黔东南州、六盘水市和安顺市。
  作为我国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之一,1996年,国家林业局正式试点启动珠防林工程建设。我省的盘县、望谟县和罗甸县作为第一批试点县启动,掀开了我省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的篇章。13年来,国家先后在我省的黔西南、黔南、黔东南、安顺、六盘水等5个市、州、地的20个县(市)及黄果树风景区、茂兰自然保护区、顶效开发区、巧马林场、普晴林场等共25个建设单位实施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为了加强工程管理,省珠防办和各工程项目地结合实际,相继制定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县级珠防办建设标准、工程评分标准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及规定,使工程建设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建立工程项目、技术、施工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加强技术培训。坚持没有作业设计不施工,不是适生良种不使用,苗木不合格不出圃、整地不合格不栽植、造林不合格不验收,实行县自查,州、市、地复查,省抽查的三级检查制度。2001年12月,我省成立了林业生态工程监理中心,并向12个珠防县派驻工程监理人员,从苗木质量到工程施工每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造林质量。
  望谟县以实施珠防工程为契机,近年来人工造林110多万亩,封山育林110多万亩,森林面积达225.8万亩,森林覆盖率50.1%,产值5000多万元,实现农民人均拥有1亩林地。
  珠防工程的顺利实施,构筑了我省防护林体系的基本骨架,有力地推动了全省造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工程区森林植被得到迅速恢复,水土流失得到初步遏制,山区经济较快发展,为提前完成省委省政府“十年基本绿化贵州”任务和每年森林覆盖率增加一个百分点的目标做出了重要贡献。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厅表彰
全省退耕还林先进单位和个人
省林业厅法宣处 杜群红

  实施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生态环境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林业重点工程。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建设10年来,累计完成工程建设任务1879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657万亩、荒山造林1052万亩、封山育林170万亩,惠及我省197万农户、824万农民,涵盖了全省87个县(市、区)、1400多个乡镇、14000多个行政村。中央投入我省工程建设资金累计达116亿元,按照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计算,中央总投入将超过240亿元,这在我省生态建设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表彰先进,宣传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推动退耕还林各项工作健康稳步发展,2009年12月在退耕还林实施10周年、西部大开发10周年之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厅决定:给遵义市林业园林绿化局等10个单位记集体二等功;给修文县林业绿化局等15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给六盘水市林业局退耕办陶勇等10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给贵阳市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龙沛村等90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关注森林活动10周年
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
省林业厅法宣处 杜群红

  12月23日上午,全国关注森林活动10周年总结表彰大会在全国政协会议厅楼多功能厅举行。贾庆林主席会见了全体代表。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关注森林活动组织委员会主任王刚参加会见,出席总结表彰大会并讲话。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副主任张维庆主持大会。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副主任兼执委会主任贾治邦在大会上作工作报告。
  王刚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关注森林活动开展10年来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宝贵经验。他说,关注森林活动10年来的实践表明,只有把开展各项活动与推动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紧密结合起来,把遵循公益活动规律与体现自身特色紧密结合起来,把总结成功经验与推动工作创新紧密结合起来,把发挥自身优势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紧密结合起来,关注森林活动才能越办越好,始终保持蓬勃的生机与活力。王刚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弘扬活动宗旨、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关注森林的各项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林业,凝聚各方力量建设和发展林业。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服务于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生态屏障建设和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作出新贡献。要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新途径新办法,努力使活动的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新颖、效果更加显著。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坚持紧密合作,加强沟通协调,努力构建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有效工作格局,不断开创关注森林活动工作的新局面。
  贾治邦指出:开展关注森林活动是一项具有远见卓识的决策,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必将在我国林业和生态建设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关注森林活动走过的10年,是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10年;是广泛传播生态知识,提高全民绿色理念和生态文明观念的10年;是为林业生态建设大声疾呼,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10年;是开拓进取、总结提升,不断增强活动凝聚力和影响力的10年。10年来,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林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林业和生态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全社会各界特别是林农关注的民生问题,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影响,为发展现代林业、加强生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深入开展媒体主题宣传活动,营造了加强林业和生态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深入开展政协委员建言献策活动,促进了林业和生态建设重大问题的解决;三是深入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和举办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推动了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四是深入开展群众性生态公益活动,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和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五是积极搭建国际交流平台,树立了中国林业的良好国际形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注森林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题,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组织政协委员调查研究建言献策,深入开展生态公益实践活动,适时组织媒体集中宣传,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扩大活动影响,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林业,凝聚各种力量建设发展林业,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今后一个时期关注森林活动的主要任务是:一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对林业的新要求,大力宣传林业的地位和作用;二要紧紧围绕林业改革发展面临的新问题,积极组织政协委员建言献策;三要紧紧围绕社会组织形态的新变化,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植树造林活动;四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改善生态环境的新需求,大力推进森林进城市、进村庄;五要紧紧围绕信息传媒的新发展,不断创新活动的形式和方法。
  会议表彰了第四届关注森林奖和第四届梁希林业宣传奖获奖代表,公布了2010年关注森林活动方案。我省贵州日报记者朱邪、芩丽采写的通讯“家庭联产承包制从耕地延伸到林地——9个试点县稳步推进林权改革”获“第四届关注森林新闻奖二等奖”;省林业厅法宣处孙贵红获“第四届梁希林业宣传突出贡献奖”;毕节地区林业局获“第四届梁希林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承包集体荒山造林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余元林 彭月梅

  贵州省扎佐林场始建于58年,是直属贵州省林业厅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总经营面积13.5万亩,林区分布于贵阳市修文、息烽、开阳三县和白云、乌当两区,以及黔南州惠水县。现有在册职工448人,其中在职职工169人,离退休职工279人。2000年以来,林场采取联营、承包和购买荒山等方式,分别在贵阳市白云区、修文县和黔南州惠水县实施造林绿化。其中,以白云区靛山林区的成效最为明显,并以此为契机,全面铺开国有林场绿化祖国、振兴林业的新局面。
  1999年,林场与靛山村、青山村等签定了荒山造林的协议,采取联营承包2万余亩集体荒山开展造林。从2000年起,林场借助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成功实现了连片集体荒山的绿化,当地生态环境已经得到明显改善。
  实践证明:国有林场承包集体荒山造林绿化,是转变农村林业经济增长模式,充分整合地方资源优势和林场技术优势,有力推进国土绿化进程、加快林业生态建设的有效途径,既拓宽了林场的经营范围,增加了林场的资源储备,又使地方的林业生态得到良好恢复,同时还增加了地方村民的经济收入,通过政策宣传和实际体验,使村民的生态意识、护林防火意识得到加强,为整体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国有林场承包集体荒山造林,是实现营林机制创新的有效形式,总结起来,成功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国有林场是林业生态建设的主力军,直接从事林业生产建设工作,其管理者绝大多数是毕业于林业专业技术院校,技术力量雄厚,加上多年来工作实践,使国有林场在荒山造林绿化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一是将林业技术灵活运用于实际林业生产,且与施工管理环节紧密结合,确保造林成功。二是重视造林后续管理,重点抓好护林防火管护工作,把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保证荒山造林造一成一片,确保造林成效。
  二、国有林场承包集体荒山绿化开发,打破了政府出钱、农民种树、重造轻管,造林与护林严重脱节的传统模式,有利于将闲置,分散的荒山集中流向经营者手中。联营承包造林打破了原有土地承包界限,克服“一山多户,一户多山”分散经营的不利因素,实行统一造林、统一管理、规模开发、集约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造林成效,加快荒山造林绿化步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达到荒山所有者和经营共同受益的目的,是实现营林机制创新的有效模式。
  三、国有林场承包集体荒山造林,可加快国有林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资源少、人员多,经济负担重是国有林场普遍存在的问题。通过联营承包集体荒山造林,特别是在一些区位优势较好的地段,荒山的成功绿化,使地方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利用森林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开展生态项目建设,既能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又能解决部分国有林场富余职工的再就业问题,为林场告别“棒棒经济”独木支撑的历史创造条件。因此,国有林场承包集体荒山造林,可以扩大国有林场森林后备资源、拓展空间,加快国有林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四、国有林场承包集体荒山造林,可以有效地推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生态环境的改善,为森林公园建设创造了条件。森林公园为人们提供的生态旅游,能有效带动餐饮业、娱乐、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发展,吸纳一定数量劳动就业人数,带动周边群众脱贫致富。森林公园通过宣传、教育、科研等一系列有效措施,能有效地传播先进生态思想、普及生态科学知识、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等,提高游客对森林文化的认识,大力宏扬生态文化。有效地推动了林区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实现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有了成功的实施范例和成熟的运行机制,林场又先后在修文县青山、小山、高仓、中哨坝等村组和惠水县宁旺、岗度乡采取联营承包等方式取得5万余亩荒山的经营权,采取宜林则林、宜封则封的方式全部实现荒山绿化,使林场经营面积净增7万余亩,实现经营面积、有林地面积双增加,为国有林场的发展开创了新的模式、开启了国有林场建设新篇章。


浅谈南宫乡如何稳步建设生态文明
罗 辉 潘成武 张昌才 李达光
  一、南宫乡林业概况
  1、自然条件
  南宫乡位于台江县东南部,地处苗岭主峰雷公山北麓,距县城54公里,320与321国道连接线穿乡而过,周边与雷山、剑河、榕江三县接壤,与本县排羊乡、方召乡、台拱镇毗邻。全乡辖24个行政村,58个自然寨,108个村民小组,3583户15717人。国土地面积28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2085亩,其中田面积11065亩,土面积1020亩,河流面积5679.5亩,林业用地面积265006亩,森林覆盖率为68%。其中:有林地面积249530.25亩(乔木林地249530.25亩、纯林24901;8亩、混交林512.25亩)、疏林地66.3亩、灌木林地3504.9亩、未成林造林地8694亩、无立木林地3095.55亩、宜林地1155.5亩、非林业用地107818.5亩。最低海拔520米,最高海拔1980米。
  2、森林资源分布情况
  南宫乡是黔东南州屈指可数的林业大乡,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舒适幽雅、清新自然,生态系统复杂多样。夏无酷暑,冬无严寒,气候凉润舒适,有春暖花香得天独厚的小气候,大气质量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实为理想的“天然氧吧”,是理想的休闲度假、消夏避暑、生态旅游的场所。其植被类型分布如下:
  (1)在海拔1300米以下是以壳斗科的栲树属、樟科的润楠属、楠木属、山胡椒属、木姜子属/,木兰科的木莲属、含笑属、山茶属、木荷属、柃木属,山矾科的山矾属,柏科的翠柏属等物种组成常绿阔叶林;
  (2)在海拔1300——1500米地段,分布的是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主要组成种类为青岗栎属、石栎属、栗属(锥栗)、槭树属、漆树属、紫树属、山胡椒属、木姜子属、冬青属等种类;林下主要为兰属、莎草属、苔草属组成;
  (3)海拔1500米以上,主要分布是落叶的水青冈属、杜鹃属、槭树属、漆树属、紫树属、十齿花属、八仙花属及报春花科植物。
  3、林业产业稳步发展
  南宫乡在县委、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以加强思想、作风和制度三大建设为切如点;以发展为主线,加强自身建设和提高林业科技质量和林业的社会效益;以强化林政执法为突破口,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森林三防、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以森林资源管理为重点,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契机,以改革为动力,紧抓机遇,有力地推动林业事业的发展,使南宫乡的林业事业在稳定中得到长足的发展。
  (1)造林绿化工作:2006年以来,全乡实施造林绿化面积达14376.9亩。其中:防护林造林工程完成2904亩;林业产业基地造林工程完成4777亩;一般社会造林工程完成70亩;其它造林工程完成1108.6亩(其中:苦丁茶种植368亩,岩桂种植588.6亩,杨梅种植152亩);灾后重建工程造林补植补造完成2484.3亩。
  (2)封山育林工程:2006年以来,共实施水源涵养封山育林工程10693亩。天保封山育林完成1950亩;一般封山育林完成1000亩;值班恢复封山育林完成7743亩。
  4、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近几年来,借助丰富的森林资源和舒适幽雅的生态环境,加强建设休闲度假、消夏避暑的理想生态旅游场所。以白帮村的十一苗年节、南宫村的“二月二”祭桥节、交宫村的五河组的“姊妹节”、交包村的“吃辛节”、交下村的“六月十六”六月节、交下村的上刀山下火海等为原生态资源不断的开发,曾经吸引了不少国内外游客前来南宫观光旅游。“原生态”旅游促进了南宫乡旅游业的发展,旅游已成为南宫乡乡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优势产业,是提高南宫乡知名度的一个重要平台。
  与此同时,依托南宫乡生态资源、生态文化和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强力宣传和推荐,省林业厅批准并建立了南宫乡州级自然保护区、省级森林公园,借助南宫森林公园翁密河漂流为平台,以新闻媒介和游客为载体,加强南宫森林生态旅游资源宣传和促销,逐渐推动了南宫乡旅游经济的发展。
  二、稳步推进南宫乡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1、深化改革,保护资源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解决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制约林业发展的普遍问题。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是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必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让农民获得重要的生产资料,激发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农民特别是山区农民脱贫致富,有利于破解“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责权利明晰的林业经营制度,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造林育林的积极性和爱林护林的自觉性,增加森林数量,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繁荣生态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培育林业发展的市场主体,发挥市场在林业生产要素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满足社会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促进现代林业发展。青山不老树为本,绿水长流林是源。森林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人类离不开森林,森林更需要人类的保护。毁林开荒、乱砍滥伐,使我国本来就不多的森林资源破坏非常严重;火灾、虫灾等也加剧了对森林的破坏。面对森林资源的严重不足,对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就日益重要。
  (1)保护好森林资源,坚持依法治林,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依法打击各种林业违法分子,从根本上解决源头的严格管理,努力树立林业的新形象,保护好现有的森林资源。近四年以来,南宫乡共立案查处各种林业行政案件78起,其中滥伐林木案件19起,无证运输案件43起。已查处林业违法人员78人,罚款金额79542.4元,查处野外违章用火32起。对林业违法肇事者,从严从快处置,根本上遏制了不良的林业案件发生。
  (2)建立科学适用的规章制度。把林业工作纳入乡党政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把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建立于各村的村规民约中,用国法和村规来管理好地方的林业工作,用地方的民约规定来促进林业的稳定和发展,实行国法约束,村民自治办法。
  (3)科学规划和布局,合理经营和开发利用好森林资源。加强木材的综合利用和林地的综合利用,延长木材使用寿命,提倡节约消费,加强回收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和完善林业机构,加强林业法制宣传教育。严格森林采伐计划、采伐量、采伐方式;严格采伐审批手续;重视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的防治;对林区的百姓来说,应该转变过去“靠山吃山”的观念,切实把“吃山”转换成“养山”,全面推进森林生态文明建设。
  2、创新思路,发展林区经济
  建设林业生态体系,构筑绿色生态屏障。构建布局合理、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管理高效的林业生态体系。做好森林分类经营规划,抓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及商品用材林基地建设,促进林业生产由单一用材向非木质资源开发转变,抓住社会对生态产品有巨大需求的历史机遇,发展林业产业体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优化精品农业,重点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生态畜牧、家禽养殖业、中药材等。2009年以来已建成220亩经果林杨梅基地;20亩仿野生天麻种植基地;林下养羊500余只。
  (2)邀请领导、专家到乡进行技术讲座及培训。近年来已开展仿野生天麻种植现场培训3期;结合森林分类经营,对用材林低效林改造、抚育管理进行现场指导1次;开展经果林病虫害防治、修枝整形、蔬果、定果、套袋等技术培训1次,共计培训林农300余人。大大加强了特色生态产品培育力度。
  (3)重点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结合新农村建设挖掘生态资源,加大“农家乐”等乡村休闲旅游开发力度。通过产业的发展,提升乡域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3、发展生态文化,创建和谐生态农村
  (1)紧紧围绕南宫森林公园生态旅游建设这条主线,重点抓好红阳万亩草场、翁密河漂流等旅游区建设,发展原生态文化、生态旅游文化等,适时举办原生态旅游节,如:十一苗年节、二月二“祭桥”节、五河“姊妹节”、“吃辛节”、“六月十六”六月节等岁时节令;依托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的民族文化,努力构建主题突出、内容丰富、贴近生活、富有感染力的林区民族文化风情表演,如:上刀山下火海的游艺竞技;“超短裙”芦笙舞等。把南宫苗族原生态资源旅游作为主线,与苗族风情游、绿色生态游衔接,着力打造黄金旅游重点线路。充分发挥森林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相结合,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中的引领作用。
  (2)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党委政府在生态林业建设中的领导责任。坚持规划引领,制定生态林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实施项目带动,发展林业产业,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实现林区经济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
  (3)维护林农在生态建设中的核心地位,让林农成为推动林区产业发展的主体。突出政策推动,发挥政策在生态林业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建立帮扶机制,政府驻包村干部要和村干一起帮助林农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建设资源节约、生态良好、生产发展、乡风文明的新型农村。


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综述
省公益林管理中心主任 宁晓波
  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其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善环境条件、调节气候的综合功能已众所周知,而森林的生态功能具有的无限性、持续性和复杂性还不完全被人们所认识。
  森林生态功能是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只受地貌的相对制约,在其可达范围内充分发挥其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吸碳放氧、减小地表径流、保持土壤的完整等功能,体现了森林生态功能的无限性。而森林生态功能从森林形成就开始生产,随森林年龄的增加而源源不断地增长,如不受外界干扰,森林将自行繁衍生息、更新换代,充分体现森林生态功能的持续性。森林生态系统是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森林生态功能直接作用于土壤、河流、气候、植物、动物、微生物等复杂的子系统,在自然界中相互协调发展,相互利用而生存,从而推动整个自然界的繁荣。所以,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是复杂的。
  一、生态公益林的基本定义
  按照《森林法》对森林的分类,森林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五大类。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和“中共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精神要求,实行商品林、公益林分类经营管理。依法把立地条件好、采伐和经营利用不会对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造成危害区域的森林和林木,划定为商品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把生态区位重要或生态脆弱区域的森林和林木,划定为公益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对商品林,农民可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向和经营模式,生产的木材自主销售。对公益林,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林下种养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业等。
  依据《全国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对生态公益林的定义,生态公益林是:“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包含了防护林、特种用途林两大类,13个亚类。按照保护程度划分为特殊公益林、重点公益林、一般公益林;按照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公益林、地方公益林。
  国家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和护岸林;自然保护区的森林和国防林等。
  地方公益林是指:生态地位比较重要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介于国家公益林与商品林之间),对区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一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二、我省公益林划分基本概况
  根据2006年完成的贵州省第三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和各地依据《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策发[2004]94号)、《贵州省林业厅财政厅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黔林资通[2005]245号)要求,共区划公益林9525.34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1.57%,占国土面积的36.05%。
  公益林中:
  国家公益林5396.08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34.8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贵州省森林条例》第三条中“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面积,不得少于本行政区域森林总面积的30%”的规定。
  地方公益林4129.26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26.69%。
  国家公益林5396.08万亩中,国家(国家林业局、财政部[2004]37号文件)已认定我省国家公益林面积4567.07万亩(天保工程区3500万亩、非天保工程区1067.07万亩),占全省重点公益林面积的84.64%。
  在地方公益林中,全省地方公益林面积4129.26万亩,其中:天保工程区70个县为3002.28万亩,非天保工程区18个县为1126.96万亩。
  三、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情况
  2004年我省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第一批重点公益林面积为600万亩,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总投资3000万元。2006年财政部一次性下达我省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性支出4308万元,用于957.33万亩重点公益林的补助(其中含2004年已实施面积600万亩,2006年新增补偿面积357.33万亩)。2009年下达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8830万元,用于1766万亩重点公益林的补助。1766万亩重点公益林面积中,非天保工程区1067.07万亩(其中含2004年已实施面积600万亩,2006年新增补偿面积357.30万亩),天保工程区新增造林并未享受天保管护经费的重点公益林698.93万亩。至此,我省通过国家认定的4567.07万亩重点公益林中,非天保工程区重点公益林1067.07万亩全部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同时启动了天保工程区重点公益林3500万亩中的新增造林并未享受天保管护经费的重点公益林698.93万亩的补偿工作。
  新增造林并未享受天保管护经费的重点公益林补偿范围涉及天保工程区70个县(市、区、特区)、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2个省属林场。
  四、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情况
  根据《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财农[2007)7号)“各级政府按照事权划分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规定,自2007年起,省财政安排500万元资金,对非天保工程区18个县(市)的地方公益林1126.96万亩实施补偿,平均每年每亩折合0.44元。启动我省地方公益林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2009年,根据省级财力情况,省政府决定提高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由省财政安排2000万元资金,对非天保工程区18个县(市)的地方公益林按照每年每亩5元标准,由省、市(州、地)、县(市、区)按4∶3∶3的比例分级安排资金实施补偿。同时安排1000万元资金对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内集体林按照每年每亩5元标准实施补偿,其补偿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
  五、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存在问题
  1、补偿标准低,各级配套工作经费难,实施难度大
  2007年、2008年省财政每年投入500万元,折合每年每亩0.44元。2009年参照国家补偿标准提高为每年每亩5元。贵州是集体林区,林农拥有的林地少则几亩甚至几分,多则几十亩,落实到农户多则几百上千元,少则只有几元,加之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工作要求结合林权制度改革勘界确权结果,区划界定面积必须与林权证一致,面对广袤的森林、林地,工作经费短缺和对公益林经营管理要求的理解不透和宣传不到位,致使林农误认为一旦区划界定为公益林就禁伐和禁止在林下开展经营活动等等。所以,各地各级特别是林农对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积极性不高,实施难度大。
  2、分级配套安排补偿基金难度大
  2009年,省级财政安排2000万资金用于非天保工程区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要求省、市(州、地)、县(市、区)按照4∶3∶3比例分级安排补偿资金。居于各地现状,除个别县能满足要求外,大部分配套资金不能落在实处。再则,中央要求在2012年前实行省管县,既然是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市(州、地)配套问题也就无法落实。
  六、建议
  1、由于我省各地地方财力有限,按照省、市(州、地)、县(市、区)按4∶3∶3的比例分级安排资金实施补偿难度较大。实际工作中,仅有省级资金能够兑现到农户。建议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全额由省级财政承担,以减轻市(州、地)、县(市、区)的压力。
  2、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提出从2010年起,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从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每年每亩10元,介于贵州山区贫困面较大,地处“两江上游”,生态地位极为重要。建议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也参照国家标准执行,并全面启动全省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3、我省自2004年启动实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07年启动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以来。公益林管理工作从区划界定、管护合同签订、补偿兑现、检查监督监测等,大都由资源林政部门代为管理,由于缺乏专人专职管理和工作经费,其基础资料、兑现管理、档案管理、检查监督等极不规范,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国家惠农政策得兑现效果。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是一个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涉农面广,涉及公益林面积大,建议由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各地各级明确专人专职从事公益林管理工作。


规范林权流转的几点建议
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宣传处) 胡良钢

  集体林地林权流转的现状
  从20世纪80年代起,我省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造林工作,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加快了林业的发展。同时,大力倡导活立木转让,以调动社会各界投入林业的积极性。我省林地林权流转初起于20世纪80年代中,主要集中在南部,即黔东南、黔南和黔西南三个民族自治州。三个自治州的集体商品林面积2683441.55公顷,占全省集体商品林面积的70.1%。这三个自治州人口密度较小,林地面积大,气候温暖,雨量充沛,发展商品林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山区农民生产生活对林木的依赖性较强,林权流转十分活跃。1990年榕江县寨蒿区联户林场承包荒山造林跨5个乡(镇),面积达62565万亩。三都县林业局为推动绿色市场的建立,以林工商公司名义一次性转让该县排偷联户林场的杉木幼龄林4000多亩。通过幼林转让,排偷联户林场收入90多万元,纳税10多万元,场员平均收入3万元,最高收入达8万元,一次性脱贫。地处清水江边的锦屏县,2007年到2009年两年间,林权流转197宗,面积47648亩,蓄积92588立方米,交易金额达2267万元。据不完全统计,1986年至2008年,全省林权流转300多万亩,林地流转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省林业的发展。
  林地流转的主体、地类和主要形式
  我省林权流转主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个体经营户、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和非林业的企事业单位。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大多作为林权流转的流出方,个体经营户、林业企事业单位和非林业企事业单位作为流入方。
  林地流转的主要地类: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灌木林地和宜林荒山荒地。林种主要是用材林和经济林。有部分林地是开展公益林区划界定后,转为重点公益林或地方公益林。
  流转的主要形式是:承包、拍卖、租赁、股份合作、转让,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
  承包:林地所有权不变,林地使用权或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归承包者,收益实行分层或定额上缴承包费。
  拍卖:主要是“四荒”拍卖,乡村内分开或面向社会跨地区跨行业拍买。
  租赁:包括农民租赁集体林地;外商(公司)租地营建速生丰产林基地、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基地;国有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户租用集体林地或农民的责任山、自留山的使用权。
  股份合作:包括农民之间自愿组合,以林地入股,联合开发,按股分红;外商(公司或集团)以资金,村级或农民以林地入股,合作办林场,按股分红;能人牵头,以森林资源为经营对象,开发荒山,收益按协议分层。
  转让:主要是活立木转让,将已成熟的林木作为商品直接推向市场,转让成林经营权,双方议定转让价格,经营期限和双方责任,签订合同,一次性付款。
  林地流转的主要成效
  林地流转后,经营者加大投入,高度集约经营,科学管理,有力地促进了林业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是林地流转调动了社会经营林业的积极性,营林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林地流转后,产权得到了明晰,稳定了所有权,放活了使用权,经营者,特别是农民有了实实大大的拥有感,积极性高涨。无论是通过租赁、承包、拍卖,还是转让方式获得的林地(使用权),投资主体已随之转移,分配格局重新调整,利益关系更为直接。投资主体的改变,原来林业部门单打一的投资体制得到了社会的充实和完善,行成了社会办林业的新格局。我省黔东南林地流转不仅早,而且最为活跃。不少农民、个体经营户、退休职工、下岗职工、机关干部职工走上了“绿色通道”,争先恐后购买林地经营权,多轮承包、多次转让林地十分普遍,林业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1988年,为响应“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号召,时任团黔西南州委副书记的杨志贵,采取承包的方式营造杉木速生丰产林,带领40多名团员青年来到贵州省册亨县的莽莽群山中,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创建了共青林场。目前,林场发展到6个分场、3个果园、3个苗圃、3个办事处、2个公司、2个加工厂,全场有林地9万余亩,造林7万余亩,活立木蓄积量达50多万立方米,产值达1.5亿元。产生了巨大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是拓展了林业的投资渠道。林地流转后,投资主体中除了国家投资外,还有农民、城镇居民、机关干部、职工和外商,形成了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局面,为林业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特别是民间资本和民营机制的引入,促进了私营林的发展,有利于形成国有林、集体林和私有林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册亨县是一个贫困的山区县,林业是该县的重要支柱产业,林地流转十分活跃,为林业产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大量的资金。该县仅2007年初到2009年3月,信用社共办理林权抵押贷款57笔、发放抵押贷款2207.2万元,抵押林木总价值为5118万元,引入森林保险机制,对抵押森林资产办理了保险业务,投保金额达2538.28万元。为林木经营者扩大林木种植面积、规模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资金保证。据统计,85%的农户贷款用于林业生产,共造林近3万亩,其中杉木1万亩、按树2万亩;15%的农户贷款用于建房,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农民提起林权抵押贷款无不翘指称赞。
  三是有利林地保护和森林资源管理。林地流转后,产权关系明晰,利益关系直接。在利益杠杆的作用下,经营者把林木和林地作为自己的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保护意识增强,善于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理利用和保护森林资源已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有利于保持林地的稳定,有利于保护造林成果,更有利于森林资源的保护。据统计,流转的林地,森林火灾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滥伐、盗伐林木案件也逐年减少,林区社会比较稳定。据统计,全省火灾受害森林面积由1981年98.94万亩,减少到现在的5.3万亩;林业行政案件由2004年的11389起减少到现在的9191起。
  四是提高了林地的利用率,造林质量明显提高。林地流转后,经营者为了获得更大效益,提高投入产出比,高度集约经营,科学营林意识普遍增强。通过林下种植(药、果、食用菌、草),林下养殖(家禽),立体开发,提高了林地的利用率,解决了单纯造林投资回收期长的问题。林下种植,以耕代抚,造林质量明显提高。三都县拉揽乡村民周财进等三户,1991年承包本村大坳组荒山造林,2006年对所营造的杉木林进行监测,最大胸径达34.5cm。2007年初,将其营造的93亩杉木林进行活立木转让,收入34万元,户均11.3万元。
  五是缓解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上的压力。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80年代中期,为壮大集体经济,使用国家抚贫贷款进行种植、养殖。由于经营不善,大多血本无归。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集体林地、村办林场,获得资金,不仅偿还了贷款,而且还发展了生产,兴办了农村公益事业。
  六是化解了许多林权纠纷。林权纠纷往往具有群众性的特点,它和一般的民事纠纷不同,多数是集体单位与集体单位之间的纠纷,涉及到一个组、一个村,甚至几个乡、村、组的群众利益,而且常与宗族势力结合在一起,进行宗族械斗。山林权纠纷属民事纠纷,一般是在群众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发生的纠纷,它们并不是不可调和的。但是,一旦发生林权纠纷,通过政府调解,很难成功。由于林地流转,能够将林地变现,缓解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上的压力。纠纷双方都有快速流转的意愿,为实现流转,双方愿意重新回到调解席,加上民间调解的作用,使一些长达数十年的林权纠纷在酒席上消除怨气,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协议。锦屏县2007年到2009年两年间,流转的197宗林地,林权纠纷得到了有效调处。
  集体林地林权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林地流转已经历了20多个春秋,各流转模式得到充分的实践,为规范林地流转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但是,由于缺乏正确引导,大多流转是在民间进行,林地流转不规范,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流转制度不健全,流转不规范。由于,国家关于林地流转的规范性文件出台较晚,我省的具体政策措施尚未形成,导致配套管理不到位。无序流转的现象相当普遍,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乡(镇)、村政府暗箱操作,致使集体森林资源流失,群众意见大。
  由于流转双方对林业法规政策及有关信息了解不对称,在流转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流转合同条款过于原则简单、内容遗漏、文字表达不准确等不规范之处。有的没有依法办事,难以有效保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权益纠纷时常发生。大多数的流转缺乏规范的合同,个人之间多为口头协商,书面合同的内容不全面或者合同根本就没有涉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对合同的理解不一致,留下纠纷隐患,诱发乱砍滥伐。
  二是流转评估机构和交易平台不健全。我省大多林地流转是在未进行森林资源评估的情况下予以流转的,流转采取双方私下协商,地下交易,双方踏查目估,自行估价,导致不同程度地存在“高价低估,高质低卖”现象,损害了卖方利益。
  三是短期行为严重,发展意识不浓。目前,在林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着急功近利思想,短期行为突出。出现了重林木变现,轻迹地更新;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发展;重小打小闹,轻规模效应。一些地方林地的受让方,对森林资源不是着眼于培育和发展,面是进行掠夺性开发利用,以牺牲和浪费森林资源为代价,获取眼前的利益;一些地方流转规模小,且分散,规模效应无法显现。
  规范林地流转的建议
  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对林地流转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林地流转将成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颁布,为林地流转提供了法律的支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林地流转拓展了政策空间。其次,随着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措施的逐步出台和完善,惠及发展林业产业的政策将使农民或经营者,从经营林业中得到更多实惠。许多经营者逐步通过流转方式,把分散在农民手中的林地集中开发,发挥规模效益。再者,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走出大山,进入城市,他们对林地的流转更加迫切。为此,加强林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流转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是当前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一)依法流转是促进流转规范、有序的前提。虽然,我省林地流转一直十分活跃,但是,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有力支撑和政府的正确引导,大多林地流转属民间行为。这种民间行为既不规范,又没有法律保障,往往遗留问题多,给林区带来不稳定因素。因此,制定一部符合我省实际,并具有可操作性的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的地方性法规,即《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通过立法的方式,规范林地流转。一是要明确林地的范围。流转范围的界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应当允许国家、集体、个人经营管理,权属明确且依法取得国家统一式样林权证的森林、林木、林地进入市场流转。公益林的流转在不改变公益林性质的前提下,可以出租其森林、林木、林地,开展林下种养业,发展森林旅游业。严格限制权属不明确、未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林权证书、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二是要明确林地流转的去向问题。为防止林地流失,应当规定:任何方式的林地流转都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破坏森林、林木和林地。鼓励社会各界开发森林资源,发展私有林。三要明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问题。林地既是资源也是资产,流转的估价应当科学、合理。必须坚持国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的林权流转,应当由专业评估机构科学地评估价质,以维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个人的林权流转,是否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四
要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的林权流转所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问题。加强流转资金的管理是林地流转管理和一项十分重要内容,应当明确农村集体统一管理的林地的流转资金属集体所有,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用于林业和集体公益事业,跟踪审计;农民或者林业个体经营户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流转所得的资金,归其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五要明确流转合同的规范性问题。流转合同的不规范,是引起农民上访的因素之一,不仅扰乱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而且给农民群众带来经济上的负担。因此,应当明确流转合同样本,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国营企事业单位的林地、集体统一管理的林地的流转合同,应当报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建立规范有序的流转市场是实现林地健康流转的有效途径。由于无序流转,信息不对称,造成历史遗留问题多,处理难。因此,必须加强林地流转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我省实际,可以分片设立集信息发布、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法律咨询于一体的林地流转服务中心,实行网络化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通过流转双方有效资质、流转标的及各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等审查后,试行网上流转。
  (三)妥善处理过去非规范流转遗留问题是推进流转的重要措施。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必须慎重并妥善处理,维护林区稳定。要全面清理,包括流转的时间,面积、期限、合同的规范性、经营的状况等。要摸清哪些流转依法,手续完备、合同完善。对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非法流转行为,要分析其原因,找出解决的办法。凡是依法流转,群众满意的,予以确认;群众不满意的,应认真做好群众工作,采取引导方式,通过入股、聘请当地群众参加管护等措施,使当地群众与林业经营者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化解矛盾;对合同条款不完善,流转价格明显偏低的,组织流转双方进行协商,采取“调利不调山”的办法,妥善处理因合同条款不完善,流转价格明显偏低产生的合同纠纷问题。凡是流转行为不合法、流转价格不合理,群众意见大的,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引导通过司法程序加以解决。


关于都匀市集体林权制度   改革现状、问题与对策的
调研报告
                                                                     民盟都匀支部(执笔:袁承东)

  根据都匀市委统战部《关于都匀市2009年民主党派调研课题的通知》(匀统[2009)14号),民盟都匀支部接受了《都匀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现状、问题与对策》课题研究。为此,支部主委、州政协教科文卫体委主任宗世远除与各位盟员进行了半年的研讨和思考外,并于10月29日组织盟员、州政协常委袁承东、田应娟、州政协委员彭丽萍、市政协常委殷秀丽,在州林业局负责人陪同下,到市林业局和平浪林场专题调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现将课题研究报告如下。
  建国以来,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后经历土地改革时期的分山分林到户阶段(1950—1953)、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山林入社阶段(1953—1958)、人民公社时期的山林集体所有、统一经营阶段(1958—1981)、改革开放时期的林业“三定”阶段(1981—200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入全面推进和深化阶段(2003至今)五个阶段。2003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集体林业改革进入全面推进和深化阶段。《决定》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总体要求,其核心内容是: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确立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其中,“明晰产权”作为基础改革或主体改革,“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作为深化或配套改革。落实“四权”的综合性改革,重新构建一个公正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在承包期内给予了林农相对完整的物权。200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明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及政策措施等进一步明析,从制度上奠定了林改的政策基础。
  都匀市林改涉及林地面积197万亩,前期几个阶段基本结束,现进入颁证阶段。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安排,都匀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于2007年12月启动,在省、州林业部门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各成员单位和乡镇、办事处的共同努力下,克服凝冻灾害影响,通过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抢进度、抓质量,全市林改工作得以稳步推进,总体进展良好。到2008年12月底,全市20个乡镇除纠纷地外均已完成外业确权勘界工作,2009年3月完成全部内表微机录入,共完成确权勘界面积为193.9859万亩、178074宗地,占全市林改面积的98.27%,完成林改内表微机录入166851宗地,外业图纸转绘171231个小班,审批林改组方案1136个。到9月底,20个乡镇已全部进行了第三榜公示,并已为27017户群众颁发了27783本集体林权证书,涉及宗地77385宗,面积75.82万亩。国家、省、州、市林改工作经费到位260.6万元,其中中央下拔专项143.8万元,省级33.7万元,州级配套23.1万元,市级配套60万元。
  一、工作现状
  (一)领导重视,改革高位推进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经营体制又一重大突破,被称为继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的“第二次革命”。为了确保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同等重要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和基本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达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改革目的,都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改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胡晓剑为组长,两名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委办、政府办、林业局等23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检查、督促、协调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进度,研究解决林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胡晓剑市长与各乡镇主要领导分别签订了林改工作目标责任状,并确立了对林改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的工作目标考核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林改工作具体事务,分别抽调了市政府办、法制办、档案局、国土局、林业局10个相关部门38名同志进行统一集中办公,为整个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市林改办成立了4个工作小组负责林改办具体事务,并成立了相应的督查小组,分片对各乡镇林改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在此基础上,都匀市还将林改工作纳入“2008年十件实事”,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抓好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工作来强势推进;积极落实林改配套资金,为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20个乡镇、办事处也分别成立了林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订了本乡镇的林改工作方案……全市上下形成了市、乡两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林改工作人员、林农齐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狠抓培训,先从自家人着手
  为了使涉及万千农户切身利益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都匀市狠抓了林改培训和宣传工作,强化林改技术支撑和宣传发动。一方面在狠抓业务培训工作的同时,还邀请了省林改办、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贵阳市天外软件开发公司有关领导、专家对全市20个乡镇林改工作人员开展林改业务培训会,参训人员达500人次。另一方面,市林改办组织技术人员分赴各乡镇开展培训141次,培训人员达6800人次。同时,为强化对各乡镇林改工作的具体业务指导,市林改办19位同志还组成3个指导组分片下沉20个乡镇,负责对20个乡(镇)、办事处进行林改政策、法律法规、改革规程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帮助各乡镇参加林改的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政策、法律法规、改革规程,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
  (三)娱奖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和知晓率
  林改工作涉及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深远,为确保林改工作真正取得改革成效,都匀市本着抓宣传、保通畅的思路,报抓林改政策宣传第一环节的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充分利用乡镇、村、组会议进行宣传动员,通过广播宣读和张贴公示《都匀市人民政府致全市林农朋友的一封公开信》,悬挂刷制固定林改宣传标语,把《公开信》发放到每家每户的基础上,市林改办专门设置林改宣传车一辆,利用农村赶集日进行巡回宣传。在林改展板宣传、发放林改宣传资料和进行林改法律法规、政策现场咨询活动及现场解答基层干部群众疑难咨询的内容形式上,采取娱奖结合的方式,购买了上万元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盐、白糖、味精、肥皂、洗衣粉、毛巾等物品,在集日现场组织前来赶集的群众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奖知识问答活动,有效地提高了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使林改目的和政策深入人心;并且针对部份乡镇少数民族群众听不懂普通话的情况,还专门制作了都匀方言的林改宣传磁带,在基场、阳和等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地进行反复宣传,取得良好的效果。林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印发《都匀市人民政府致全市林农朋友的一封公开信》19万张、《贵州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办法》3000份,并自行编写印发《都匀市人民政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问答册》3000册、《都匀市林改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宣传单》20000张,出动宣传车100多车次,悬挂宣传横幅100余幅,张贴标语5000余条,发放宣传奖品上万份。在各个乡镇、办事处,随处可以看到:“推进林权改革,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林权改革,利国利民”等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宣传标语。
  (四)方案审批,筑牢林改坚实基础
  由于都匀市社情、林情较为复杂,全市基本上是以组为单位制定林改实施方案,而全市一共有1149个组,这样就使得林改工作面更广、量更大,任务更艰巨。为使各乡镇、村、组制定好林改实施方案,使之成为林改方向的规范,市林改办针对方案的制定,再次组织进行了政策法规、操作规程的学习培训,按照先抓试点、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加强力量,派驻4个技术指导组到各乡镇蹲点驻守进行指导,狠抓各乡镇试点村、组的第一批林改方案的制定,并将方案连同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市林改办组织业务和政策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方案评审组,对每一个林改方案进行审核,认真填写审核意见书,对政策到位、程序合法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予以审批,并将每个组林改方案、审核意见书及其有关材料由专人建档和归档;对方案不成熟或程序不合法的发回重新制定,保证了林改的政策指引,确保了林改方向的正确性和操作性,同时也确保了摸底调查和方案制定阶段的资料的归档工作。
  (五)手机短信,构筑林改督查平台
  为使林改信息通畅,做好信息和指令的上传下达以及进度通报工作,市林改办与移动通讯公司联系后,在市林改办创建了手机信息平台,并将市委、市政府、各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市乡林改办成员及所有林业工作者的手机号码列入手机短信平台管理范围,实行林改工作进度日报制,各乡镇在每日工作结束前向信息平台汇报当日工作情况,第二天林改办通过手机短信在全市进行通报;同时也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工作要求及工作安排发送到各乡镇领导及林改工作人员手机上,有力地推进了全市林改进度和质量保证。
  (六)加强指导,确保林改工作质量
  为确保林改工作取得实效,经得住历史的考验,不吃“回锅饭”,在确权勘界初始阶段,市林改办领导一再强调“质量第一,进度服从质量”,除了地块过于零碎而不能进行野外分户勾图以及群众不愿分山到户的以外,一律不准联户勾图,并将之作为外业勘界的指导思想和纪律要求,有效保证了林改的质量,在质量得以保证后再狠抓林改勘界进度,从而做到两手一起抓、两手一起硬,做到工作不反复,群众真正满意。
  (七)做好调处,解决矛盾化解纠纷
  截止2009年9月底,在“林改”勘界工作中,有721件林地权属争议待处理,其中:市内707起,占98%;县际、州际间14起,占2%;争议总面积达75774亩。林权纠纷调处直接关系到勘界及颁证工作是否顺利开展,为做好纠纷调处工作,市委、市政府制订了四级调处制度,要求“户与户之间纠纷不出组、组与组之间纠纷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纠纷不出乡、乡与乡之间纠纷不出市”,市林改办先后组织了3次纠纷调处培训,并邀请省林改办有关专家授课,制作下发了关于开展纠纷调处的指导意见。经各级政府及林改工作人员的努力,全市先后共调处林权纠纷457起,解决纠纷面积4.19万亩,有力保障了林改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八)规范建档,做好历史见证
  “林改好不好,看老百姓知不知晓;林改搞得怎么样,关键看档案”。这句话既是对林改工作的一种定论,同时也体现出了林改档案重要性。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是林改工作的历史记录和今后妥善解决林权争议、确保林权顺畅流转、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依据,是林改工作的客观反映和真实记载;林改工作的成果能否经得起历史考验,能否让群众满意,集中体现在林改档案的质量上。我市从林改工作开始就高度重视林改资料的收集工作,安排了专人负责对每次会议、宣传等进行照相和资料收集,始终坚持将建立高标准的林改档案作为重点贯穿林改工作全过程,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五统一”,即统一组织培训、统一规范报表、统一整理档案、统一档案盒柜、统一档案标准;“四到位”,即领导认识到位、政策把关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督查指导到位;“七要求”,即要求有组织机构、有实施方案、有会议记录、有四项公示、有村民或村民代表参与表决、有规范的操作程序、有统一标准的档案。
  为适应发展的需要,便于动态管理,林权档案以户为单位立卷,实行一户一卷,在今后的林权流转、质押贷款、林地征用占用、林木采伐等工作中,可以实现通过增加附卷的方式实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互通动态管理。为规范管理,将档案永久保存,市林业局自筹资金30余万元建设了标准化档案室,装配了密集档案架、档案专用电脑、打印机、档案装订机等专用设施设备,还将配备抽湿机、消毒柜、空气干燥机、复印机、扫描仪等相应设备。截止2009年9月底,已制作了林权档案1000余卷,力争在明年配套改革结束前完成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九)初尝甜头,群众情绪更高涨
  前不久,平浪镇平浪村平卡组村民王华标砍卖了自家林山的一批木材,收入3万余元,王华标激动地说:“林改让咋们老百姓很受益。还没林改前,我们只能砍一些树来做板子,根本不能赚钱。现在可以大批量地卖了,只要管理得好,几年就可以卖掉一批,这样就可以为自己增加更多的收入。”
  林改后,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经营山林的利润空间进一步加大,激发了广大农民造林、护林、用林的积极性,农民造林育林和向山要效益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平浪镇平坝村新平组村民何腾昌是全市首批领得林权证的林农之一,取到林权证的他心里乐开了花。他说,林权证到手后,心里踏实了许多。他计划在他家的林山里种满更加值钱的经果林,向林山要效益,让林山变成他家的绿色银行。如今,在各乡镇,谈到林改带给人们的好处,农民朋友们就像谈农事一样,信口就能数出个一二来,但说得最多的是林改增加了他们的收入。据了解,2008年,都匀市实现林业总产值1575万元,为农民增收700元,农民人均增收35元。
  2009年夏,市林业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5部局《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170号),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市农业银行就林权抵押贷款达成了共识,市农信社和市农行将以最简便的方式为广大林农办理林权抵押登记,确保林农最快捷地解决生产性资金短缺的问题。此举进一步拓宽了林业融资渠道,缓解了农村贷款难的局面,有效推动了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加快了林业产业发展进程。8月10日,杨柳街镇农村居民龙再杨通过林权抵押,从中国农业银行都匀市文峰支行领到了5万元个人贷款,成为首个受益林权证抵押贷款的林农,为其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
  目前,全市林改工作在宣传发动、确权外业勘界、林权颁证等各个方面均走在全州12县(市)前列。
  二、存在问题
  (一)纠纷调处难度大,社会矛盾难以及时化解
  1、纠纷现状
  都匀市自开展林改制度改革工作以来,暴露出了多起历史遗留的林地权属纠纷。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9年9月底,在“林改”勘界工作中,有721件林地权属争议待处理,其中:市内707起,占98%;县际、州际间14起,占2%;争议总面积达75774亩。在市内的纠纷中,村民组之间争议达305起,占争议总数的43%,行政村之间争议占17%,乡镇之间争议占16%,个人之间占23.3%。难以调处的林权争议类型主要有:国有林场与集体之间的权属争议、集体之间的权属争议、县际及州际间权属的争议。
  2、纠纷原因
  (1)客观原因。与1981年“三定”时期的工作疏漏直接相关。“三定”工作不是很规范,有的是干部坐在家里依据图纸,不到林地现场进行勘验,对划分的林地只讲地名,不进行实地勘测;而有的林地的小地名老百姓又有不同的叫法,导致曲解,形成四至不齐。
  (2)主观原因。少数农村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有的乡镇政府拿《林权证》给村民自己填写,造成一宗地有两个证、甚至多个证的情况。
  (3)历史原因。经历时间太长,原来老一辈没有纠纷,现在依据都没有,由于参与分地干部和群众的文化素质低,导致没有完善相应的手续,造成没有相应的档案,没有历史资料,加之参与脚踏手指的老人一过世,便形成纠纷。另外,1992年土地详查时,也没有搞彻底,有的与1981年的情况存在冲突。
  国有林场和集体林地的林权纠纷也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其一,国有林场用地是通过脚踏手指,没有村民大会议定,通过指定后,没有正式的政府批文,划拨没有文件,导致双方都没有证;其二,在划拨林地时,工作不规范,分配给农民,又划拨给国有林场。例如:①位于市区的国有马鞍山林场与周边原10个行政村均有权属争议,1995年市人民政府作出裁决,经过人民法院一审、二审程序,最终维持了市政府的裁决。但是在实际履行管护职责时,仍有不少矛盾,相当部份村组干部并不认可所裁决、判决的界线;②都匀市国有平浪林场多年来一直与凯口村各村民组集体存在较为尖锐的权属矛盾。在林改中,有部份村民出示1981年原都匀县政府颁发的《山林权所有证》,这部分林权证与1982年原都匀县政府55号文件《关于林业局与平浪、凯口、石龙三公社关于平浪国营林场管辖山林权属报告的批复》的边界权属部分重合。原县政府1982年《批复》没有规定原1981年的《山林所有证》废止,这2种证据到底应当采用哪一种?
  (4)经济原因。林权纠纷引发的根本原因就是利益关系问题。林改后,随着土地升值、林木价格上涨,出现了争山争林的现象,农民经营山林的积极性越来越高;通过林改,农民的法律意识日渐觉醒,越来越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在用益物权层面的纠纷主要涉及到利益分配标准的公平性,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日益突出,一方面是原来历史形成的林权纠纷因林权的价值上升进一步尖锐化;另一方面则是因林权制度改革自身制度设计的因素而引发了新的矛盾。
  (二)林改工作投入大,经费不足
  林改经费国家、省、州、市已到位260.6万元,现在全市林改主体改革已进入尾声,但配套改革才开始起步,各级下拨经费和我市林改经费预算仍有较大差距,为此,为保障林改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市林业局在林改设备配置及档案室建设上所需资金均为自筹资金,没有使用林改专项经费,尽管市局想方设法解决林改经费缺口,但解决额度仍然很有限,要想实现林改目标,完成配套改革,还要依靠省、州政府大力支持,望能加大省州林改经费补助力度。
  (三)配套政策未完善,群众利益未能真正实现
  一是实施林改后,群众对林木享有一定的自主经营权和处置权,势必与生态公益林管理限制产生一定冲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标准较低、资金落实等与农户愿望可能会有较大差异,且在公益林区划上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区划,事先并未征得群众认可,将影响其执行能力和具体成效;二是在今后的资源管理中,例如盗伐、滥伐的界定等问题需要法律、法规的相应配套,及时跟进;三是森林采伐规程中林木主伐年龄偏长,林农投资回报年限过长,群众利益回报周期过长(如马尾松主伐年龄为31年,应当予以政策调整),“群众得实惠”未能得到真实体现。
  三、对策思考
  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党委、政府对林改工作的要求与林改工作的实际,为有效推进都匀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加大林权纠纷的调处力度,依法维护林权者的合法权益
  上述林权纠纷由于权源依据不足、相关印证材料缺失,加之部分地方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无理要求政府划拨土地或强行要求收回土地(主要针对国有林场),林权纠纷调处难度较大。林权纠纷已成为全面推进林改工作的绊脚石。为推进和谐林改,推进全州林改工作进程:
  第一,建议市林改小组综合协调、统筹,从体制上化解纠纷。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山林权属纠纷工作的领导,在原有山林权属纠纷调处机构中增加相关部门工作经验丰富、威望高的老党员、老村干、寨老等充实林改纠纷调解队伍力量,提高山林权属纠纷调处率,为林权证的发放打好基础;二是认真分析山林权属纠纷原因,多形式多渠道加以解决。同一行政区域内的纠纷在当地解决,把纠纷解决在基层,层层抓好落实,明确职责,凡多次协调仍不能解决的纠纷,经市政府同意,报州林改办审批后可暂缓进行林改;三是认真抓好国有林场与乡、村集体林纠纷的调处工作。国有森林是重要的国有资产和良好的森林生态群体,在调处国有林场与乡村集体林权纠纷时首先要依法保护国有资产,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要做到依法依规、公正合理、统筹兼顾;四是对一方持有法律确认的权源依据,另一方无理且非要要求重新划分的,要坚决制止,对造成破坏的要依法打击,同时通过法定途径,确认、换发全国统一的林权证;五是对界限不清、权源依据不足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或明确股权整体转让。
  第二,建议市人民法院从服务大局出发,依法裁判、并将审判活动与农村多元化调解机制有机统一起来,从机制上化解纠纷。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应在深入理解政策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以乡镇调委会为主导、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的调解网络的作用,人民法庭应加强与基层司法所的沟通联系,加强对调委会的指导,争取把涉林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跨行政区域的林权纠纷,主要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各单位、各部门的协作来推进,开展林权调查,勘查林地四至,加大纠纷调处力度,妥善处理林权纠纷,维护林区社会稳定。林业承包纠纷案件涉及面广、人多,社会影响大,法官在坚持依法审理的同时,要注意运用司法调解手段,多做思想疏导工作,注重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协调,重视加强与林业部门、与乡镇、村组等基层组织的沟通、联系和协调,形成司法机关与相关部门之间多层面的良性互动机制,发挥好林业部门熟悉林业历史状况、政策实施问题、林业技术问题,乡镇村等基层组织比较了解村情、民情的优势,构建多元化的调解机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2、加大人力资源调配力度,完善部门机构设置并充实人员
  近十年来林业部门基本未进公务员,招聘分配到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较少,同时林业部门生态环境建设任务增长较快,林业科技人员缺乏,年龄结构老化,知识结构单一,影响了林业工作的开展,更谈不上适应新时期林业事业的需要。针对这种情况,建议林业部门与编办、人事局等相关部门争取有效措施,提高林业干部职工素质。一是公开招考林业公安干警;二是招考林业专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基层;三是加强干部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
  3、加强请示汇报、积极协调,将林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市林改办要向市委、市政府、州林改办多反映情况。林改工作经费不足将严重影响林改工作的质量和进度,通过汇报使领导知晓了、重视了,就有利于问题的积极解决。依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07)34号)要求,林改经费由省、州、县财政按4∶3∶3的比例承担,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林改工作正常进行。
  4、进一步加大林改宣传力度
  个别乡镇对林改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将其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林改成员单位参与率低是造成林改工作进度缓慢的主要原因。要进一步加大林改宣传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州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同时,认真做好林改信息的收集,年底前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作为重点,抓好各类林改典型,及时反映各乡镇林改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经验,加强林改在解决农民工就业、增加林农收入等方面的宣传,营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5、加大市级林改督查力度
  成立由四大班子领导带队的林改工作督查组,每两个月对林改工作督查一次以推进林改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并高效解决林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效推进林改。
  6、加快出台林改配套改革政策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农村改革工作,中央2008年提出用5年时间建立起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勘界确权后,虽然确立了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产权得到明晰,农民吃了定心丸,但如何充分调动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如何解放林业生产力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如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形成林业发展的良性发展机制是执政者应该思考的问题。建议抓好以下工作:
  ①改革现行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山林到户后,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采伐林木的点多面广,给基层林业工作站的监督管理带来很大困难,林木采伐管理的改革势在必行。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实行分类经营,严格控制公益林采伐,改革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按方案落实采伐指标。实行林木采伐审批公示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便捷服务。
  ②为林农发展集体林业提供资金支持。林业的良好发展是与各级党委、政府紧密相连的,林业不能只在内部打转,要让林业融入政府、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潮流中,达到相互推动、加快发展的目的,只有得到高度的重视才能更健康、更有序地发展。第一,市政府要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将林业部门的行政事业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将林业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的基本建设规划,特别是在偏远山区;第二,建立林业要素市场管理中心,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加快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规范流转程序,保障公平交易,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平台,建立森林资源评估机构、抵押贷款服务中心等;第三,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公益林补偿基金,提高补偿标准。
  ③为林业的发展提供社会服务。一是林业部门要不断转变职能,切实搞好服务,让林农掌握好、运用好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二是搞好技术服务,让林农掌握一种或几种林业技术;三是要提供信息服务,及时发布林产品市场信息、林业科技信息、林业法律政策咨询,让林农及时了解市场变化,让林产品广有销路。同时尽量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提高林业集约化、规范化经营水平和整体竞争能力,保障林农的合法权益。
  总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免除农业税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是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延伸、深化和完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战略任务,任重而道远。在下一步工作中,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指导,进一步深刻理解林改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大林改宣传力度,坚定广大林农参与改革的信心,在省、州的统一部署下,严密组织,精心安排,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狠抓审核颁证、涉林税费清理、配套改革等环节工作,坚定不移地推进林改工作,确保在2009年12月前全面完成改革发证工作任务,在2010年12月前完成档案整理工作,并积极引导农户做好林地文章,积极探索林地有效开发利用的新路子,培育林业支柱产业和产品,帮助农户提高收入,从而真正取得改革预期成效,实现农民增收、林业增效、财政增长和林权稳定的目标,达到都匀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的。


我省林业部门开展石漠化综合
治理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安排
省林业厅副厅长 徐来富

  我省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自国家批复启动实施一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工程建设总体进展顺利。
  一、试点工程启动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试点工程启动以来,我厅按照省政府要求积极配合省发改委抓好55个试点县石漠化综合治理植被恢复项目等相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毕节、兴仁”两会精神,始终把石漠化综合防治植被恢复工作作为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一是及时向各市(州、地)、各试点县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植被恢复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如何抓好植被恢复项目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我厅在召开全省林业工作会议或涉及营造林、种苗等业务会议上,厅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多次强调石漠化综合治理植被恢复是林业部门的职责,一定要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三是加大工程建设现场督查力度,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冬季和雨季造林季节,我厅组织了分别由厅领导带队的造林督查组,分赴9个市(州、地)对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及林业重点工程造林项目进行实地督查,加强对造林过程的监管力度。四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我厅派出五名同志参与省发改委组织的综合调研组对全省9个市(州、地)12个试点县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调研,及时将存在问题反馈给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领导小组进一步搞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五是加大宣传力度。2009年6月17日,我厅利用世界荒漠化日宣传活动,制作了我省石漠化综合治理植被恢复工程建设宣传展板5板,印制荒漠化和贵州石漠化知识小册子2000份发放到群众手中,并利用贵州日报、贵阳晚报等媒体发布我省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建设新闻5条。
  (二)强化科技支撑、提高石漠化综合治理植被恢复的科技含量。一是根据石漠化地区急需解决的理论和生产方面的问题,我们先后开展了“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植被恢复技术研究”、“喀斯特地区城市森林碳吸存及测算技术研究”、“贵州喀斯特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监测示范”、“贵州喀斯特地区植被恢复技术规程”等16个国家级和省级课题的研究,为石漠化综合治理植被恢复提供理论依据和推广依据。二是结合贵州省情,以喀斯特石质山地植被恢复为重点,在相关区域内重点推广了“贵州省西部石灰岩山区石漠化治理”、“岩溶山区石漠化治理及植被恢复技术示范”、“大方县典型地段(小流域)植被恢复技术集成推广与示范”、“赫章县岩溶地区高效生态经济林建设配套推广技术与示范”等17个科技推广项目,有效提高了55个试点县石漠化治理的科技含量和科技水平。三是为提高石漠化地区广大科技人员与农民的科技素质,我厅组织相关人员编写培训教材5本,举办各种技术培训班10期,培训技术人员1000余人次,培训林农3万余人次,发放技术资料5万余份。四是为统一规范各试点县科学编制植被恢复建设项目年度作业设计,我厅及时向省发改委提供了有关编制植被恢复建设项目年度作业设计的编制要求,并强调在年度作业设计编制过程中,选择的营造林地块不能与其他已实施过的林业重点工程地块相重叠,要将已总结出的成功治理模式运用于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项目建设中。
  (三)狠抓种苗基础建设、整合资金向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县重点倾斜。一是根据石漠化造林需要,及时安排部署采种育苗工作,确保提供优质品种对路的苗木,以此满足植被恢复对种苗的需求。同时还充分考虑到石漠化地区严酷的自然条件,要求各试点县加大容器育苗力度,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二是加强种苗生产和年度作业设计及造林季节的衔接,多次召开“全省林木种苗座谈会”和“全省林木种苗余缺调剂会”,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种苗生产情况,为全面完成植被恢复建设任务奠定基础。三是加大石漠化地区良种基地建设力度和投资力度,据统计,去年以来,林业种苗工程投入石漠化地区1193万元,安排建设7个林木良种基地,进一步加强了石漠化地区的种苗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我厅在安排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省级植被恢复等林业重点建设工程的任务与投资时,重点向55个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县倾斜,为尽早实现石漠化综合治理目标任务打下良好基础。据统计,2008年至2009年,林业重点建设工程投入55个石漠化试点县资金共计3.46亿元,占年度林业重点建设工程总投资的70%,完成石漠化地区营造林350万亩,占年度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任务的66%。
  (四)认真履行信息报送职责、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制定和完善试点工程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一是本着规范项目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的原则,配合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并下发了《贵州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年度作业设计大纲》和《贵州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年度验收办法》。二是根据国家林业局等四部委《关于建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信息报送制度通知》(林沙发[2009]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农委、省水利厅共同制定并下发了《贵州省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了9个市(州、地)、55个试点县专职信息员队伍,为确保信息传递简便、迅捷、准确、畅通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三是为了及时掌握和按时报送工程建设情况,各(市、州、地)、各试点县信息员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我厅信息员克服种种困难,定期催报,认真校核,项目办主任多次审核,分管厅领导最后审定,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确保了信息报送质量。四是为科学分析与评价工程实施效果,考核各地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我厅按照国家林业局等五部委文件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指标体系效益监测前期准备工作。
  去年以来,我省各级林业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围绕石漠化综合治理植被恢复建设项目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国家和省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2009年植被恢复建设任务完成进度较慢。据调度统计,截止2009年11月19日,全省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建设项目完成营造林16.92万亩,完成率仅16%。其中:人工造林完成9.13万亩,完成率20%,封山育林完成7.79万亩,完成率12%。关岭、平坝、水城、瓮安、毕节等16个县2008植被恢复建设任务至今尚未完成。二是信息报送不及时且报送质量差。部分地、县对信息报送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按照黔林石通[2009]122号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特别是遵义市和安顺市报送滞后),个别信息员甚至有抵触情绪,由此造成全省信息链不畅通;少数信息员不负责任,信息内容收集不齐全,信息表格中需要填写的内容经常出现错填、漏填、甚至于不填或随意更改表格内容,导致全省数据校对工作量加大和汇总较难。三是部分试点县营造林年度作业设计基础工作不扎实,现状调查没有深入到小班地块,导致施工难以实施,个别县施工的小班地块还出现与已实施过的林业重点工程相重叠现象,部分县造林树种选择单一等等。四是至今还有11个试点县没有按照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水利厅“关于对55个试点县2009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黔发改农经[2009]2521至2579号第五点文件要求执行,既林业部门没有具体参与植被恢复项目的实施和技术指导,还有21个试点县林业部门仅实施封山育林和人工造林防护林部分,经济林由其他部门实施,由此造成植被恢复项目没有按照相关石漠化综合治理文件和工程管理办法要求,形成国家、省、地、县体系管理格局等。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搞好石漠化综合治理植被恢复建设项目。
  二、下一步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今年是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级林业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我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及“毕节、兴仁”两会精神,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切实履行好林业部门职责,扎实抓好植被恢复、信息报送及林业指标体系效益监测等相关工作:
  (一)抢抓冬春造林季节,切实加快营造林进度。2009年,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等相关部门批复石漠化植被恢复建设任务为109.0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5.19万亩,封山育林63.88万亩。据调度统计,截止2009年11月19日,全省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建设项目只完成营造林任务16.92万亩,占批复数109.07万亩的16%。其中:人工造林完成9.13万亩,占批复数45.19万亩的20%,封山育林完成7.79万亩,占批复数63.88万亩的12%。还有92.15万亩的任务有待今冬明春完成。目前,我省大部分试点县已进入冬季造林季节阶段,各地一定要抢抓今冬明春造林季节,尽快落实造林施工队伍,抓住当前农闲时间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年的机会,抓紧组织劳力,扎实抓好整地、施肥、调苗、栽植等环节的施工管理,加快造林进度和提高造林质量,确保造林任务于2010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雨季造林县要加快落实造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准备充足的苗木,合理安排时间、劳力,确保造林任务于2010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各试点县要按照封山育林“六有”标准,合理确定封育对象,抓紧建立管护制度,订立管护合同、明确管护人员,加快封山育林进度,确保封山育林任务于2010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各市、州、地要加大对2009年植被恢复项目实施的促查力度,确保本地区的营造林任务按时按质完成。2008年植被恢复项目任务还没有完成的关岭、平坝、水城、瓮安、毕节等16个县,要采取有力措施,克服困难,确保造林任务于200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同时要千方百计采取有力措施对造林成活率低的小班地块进行补植补造。
  (二)进一步加强种苗基础、种苗生产和种苗管理等工作。种苗是造林的物质基础,种苗基地、种苗生产和种苗管理工作的好与坏将直接影响造林质量和造林成效。因此,各试点县林业部门要超前安排采种育苗工作,把种苗基础建设和种苗生产作为营造林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来抓,要大力培育乡土树种、速生丰产树种、珍稀树种和经济树种,确保石漠化综合治理植被恢复建设项目取得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要做好种苗调剂工作,结合我省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建立特色经果林基地建设规划,重点保障木本中药材、木本粮油、木本饲料、木本生物质能源及珍稀树种等生态经济结合树种种苗供应,确保造林用苗需要,力争实现完成营造林任务和树种结构调整的“双赢”。同时,还要针对岩溶石山区土地土层薄,石砾含量高、失水快、保肥能力差、人工造林难度大的特点,大力培育和推广容器育苗技术,使石漠化地区的造林成活率进一步得到提高。要严格执行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林业厅“关于我省2009年常用造林树种和非常规造林绿化用苗苗木最高限价的通知”黔价监调[2009]214号文件要求,加强造林树种苗木市场管理,规范价格秩序,控制苗木价格。
  (三)扎实做好年度初步作业设计编制工作。作业设计是石漠化综合治理中植被恢复建设项目的最基础性的工作,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做好植被恢复建设项目年度作业设计是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是确保完成营造林任务、实现建设项目目标的根本保证。因此,各试点县林业部门要全程参与营造林年度初步作业设计,扎实搞好外业调查工作,严禁实施地块与已实施过的林业重点工程重复。要根据省发改委下达的植被恢复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在“统一规划、全面治理、先急后缓、分期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下,严格遵循喀斯特地区特有的内在规律,科学编制年度作业设计。在编制过程中,一定要深入到小班地块认真调查,依据不同的地质地貌、坡度、土质以及水热条件,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实行封山育林与人工促进相结合,乔灌草藤相结合,多林种多树种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合理布局。造林树种一定要做到适地适树,尽量选择乡土树种造林。在选择封山育林地块时,对于已经实施过的林业重点工程的小班,目前已到年度作业设计规定的封育期限,且达到封育标准或成效[经市(州、地)林业主管部门认可],还可以向上一个类型进行封育(一定要符合封山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2—2005GB/T15163—2004规定的封育条件),可纳入2010年石漠化综合治理植被恢复建设项目封山育林年度初步作业设计范围。
  (四)进一步抓好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等四部委《关于建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信息报送制度通知》文件精神和贵州省林业厅等四厅委关于印发《贵州省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各级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信息由林业部门牵头负责统计汇总,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把信息报送工作抓好抓实。各地、各相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信息报送制度,密切配合林业部门按时按质完成信息上报工作。具体承担报送工作的信息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认真做好信息报表填报工作,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报送试点工作情况和工程进展情况,供领导决策参考。对于没有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的试点县和地区,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通报批评。
  (五)认真开展效益监测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效益评价指标框架》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贵州省发改委等五厅委关于转发《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效益评价指标框架》的通知”要求,各试点县林业部门在总的31个效益评价指标中涉及8个(清镇、关岭、盘县等9个县有9条重点小流域涉及10个)效益评价指标的监测工作,同时还附有两项制图任务。因此,各试点县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效益监测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制定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开展效益监测工作,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落实监测工作经费,按照规定的时间按时上报林业效益评价指标的监测成果。
  (六)抓好2008年度植被恢复建设项目年度验收工作。根据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等四厅委《关于印发贵州省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年度验收办法的通知》精神,各地和试点县林业部门要按照此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发改部门的牵头下,组织好相关技术人员,抓紧做好2008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植被恢复建设项目的年度验收工作,并按时提交验收结果。
  (七)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各级林业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汇报,主动协调沟通,发挥好林业部门在植被恢复中的主体作用,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要积极主动加强协调,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试点工程管理办法”及贵州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水利厅“关于对55个试点县2009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黔发改农经[2009]2521至2579号第五点“……在试点县(市)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林业、水利、农业、农办、扶贫办、畜牧局等部门负责相关工程的具体实施和技术指导”的要求,切实做好植被恢复、信息报送、林业指标体系效益监测及年度验收等相关工作。


黔西南的石漠化问题
黔西南州林业局副局长 姚正文
  2008年以来,州委、州政府将我州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编制了《黔西南州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防治方案》并即将付诸实施。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来认识和看待我州的石漠化问题,用更加科学的眼光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战略决策是我们现在和将来必须把握和坚持的重大问题。
  一、石漠化问题的由来
  石漠化的成因一是水的溶解及冲刷;二是机械(物理)运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目前流行的观点是过多过重地强调人为因素的影响。诸如毁林开荒、过度放牧等人为因素导致水土流失及森林资源减少,生态系统退化,地力削弱等等,这些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是成立的。问题的关键是它忽略或淡化了自然因素的影响。个人认为,我州石漠化并非近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人为活动的结果,而是亿万年自然淋溶尤其是地壳运动产生的。历史上的黔西南地广人稀,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十分有限,其人为因素远远不足以达到目前的石漠化程度。徐霞客早于400余年前就指出我国滇、黔、桂一带石灰岩地貌类型的成因是因为处于石灰岩地区,“四顾石锋,不受寸土”,于是形成了“廉利侔刀战”峰林,而为残林孤峰地貌类型的兴义一带却因“两岸山土石间出,土山迤逦”而呈现出“如锥处囊中,尤觉有脱颖异”的形状。徐霞客所表述的正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岩溶地区喀斯特地貌特征,石漠化即是喀斯特地貌的终极表现。由此可见,我州多数地区石漠状况已有漫长的年月。事实上,包括州境内许多天然植被较好的地段,远看丛林密布,其实已经石漠化了,如兴义坡岗自然保护区、东峰林、册亨威旁等,不一而足。这些地段并无人为的“刀耕火种”现象,今天若是将其地上植被去掉,典型的石漠化即刻显现,事实上这些地段在有植被之前就已经石漠化了。岩石全面裸露的即是石漠化,而所有的石灰岩山地均可视为潜在石漠化。目前我州石漠化面积达5030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30%。其中中度以上石漠化面积近3000平方公里,约占石漠化面积的60%,潜在石漠化面积2114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12.6%。
  石漠化作为一种自然及社会现象,它具有如下本质特征:
  作为自然现象,它体现的是不可逆转性。石漠化地表的土壤一旦流失是不可恢复的。从自然属性讲,碳酸岩自然风化成土壤是不可能的。即或有这样的可能,其所经历的时间则遥遥无期。坡岗、东峰林等地的森林植被在“夹缝中求生存”已有漫长时日,虽然林木葱郁,但其下依旧光石一片;顶坛花椒蜚声华夏,然已东去的水土不可能倒流和再生,石漠化已成永远。
  作为社会现象,它首先表现为与人类的极不和谐性。石漠化的蔓延和扩张与人类生存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尤其在黔西南这样一个地处边远、少数民族聚居、生产力欠发达的地区,人的生存对耕地的依赖非常迫切,石漠化使大面积的耕地减少、地力减退,“浓缩”了人的生存发展空间。调查资料显示,1995—2005年10年时间里,全州耕地面积从1994年的5005.91平方公里下降到2005年的4528平方公里,净减481.91平方公里。另一方面是它的灾害性。作为一种环境地质灾害,石漠化加速了相关区域生态环境的恶化,形成了与其为核心的灾害群与灾害链。集中表现为水土流失——石漠化——生态系统退化聚性发生和因果循环,最终结果导致相关区域居民的基本生存条件被掠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极大威胁,社会安定受到严重影响。
  我州石漠化问题由来已久,我们应以客观、理性的态度对待这一问题。个人粗浅认为,我州石漠化主要是因亿万年的风雨轮回及地质运动所致,人为因素居其次。既然它主要源于自然,那么其主要责任就不应由近现代人承担,因此当今各级领导不必过于自责。另一方面我们又要严肃认真地将之作为影响民族兴衰及国家长治久安的千秋大业加以对待,勇敢担当起历史重任,切实处理好我州石漠化问题。
  二、石漠化综合防治的成败得失
  石漠化的综合防治虽是近年正式提出并着手实施,然而与之配套的相关工作一直无间断地进行着。近30年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按照建成“珠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中国西南重要的生物资源宝库,中国西线旅游明珠”的定位要求,我州在直接、间接防治石漠化工作上作了两方面的大量努力和探索:
  ——防控潜在石漠化取得令人鼓舞的成就。一是大力推进以增加森林植被为核心的生态修复。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州先后启动速生丰产林建设、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飞播造林、退耕还林、珠防工程、珠治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实现了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的大幅度同步增长。1985年全州森林面积303.12万亩,森林覆盖率12.03%(居全省挂末位置),目前全州有林面积1019.29万亩,森林覆盖率40.67%(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我州生态环境最差的晴隆县1995年森林面积111896.25亩,覆盖率仅为5.63%,接近无林县边缘(覆盖率低于5%即为无林县),目前有林面积已达50万亩,覆盖率达25%,两项指标均翻两番。与此同时,着力加快水资源供给保障设施建设,发展农田灌溉,加快对原有工程的管理和维修配套,除险加固及渠道防渗,提高应有效益。认真实施国家“渴望工程”、“农村人饮解困工程”、“以工代赈人畜饮水工程”等。这些工作的开展,客观上抑制了岩溶山地的水土流失,改善了极端脆弱的生态环境,有效控制了石漠化的进一步扩张和蔓延。二是采取积极的间接措施,支持潜在石漠化地段的生态维护及修复。以坡改梯为主的基本农田建设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人均拥有基本农田由1991年的0.19亩上升到目前的0.35亩,人均拥有粮食由1991年的225公斤上升到目前的307公斤。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能源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全州兴建各类沼气池近6万口,惠及130个乡镇2000余个自然村寨25万余人口。通过这些努力,解决了相关农户的温饱,增加了他们的基本经济收入,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缓解了坡耕地的过度开垦和种植,转移了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燃料需求,有效地保护了已有的森林资源,巩固了生态建设成果。三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计划。2001—2005年全州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安置0.75万户3.43万人,帮助他们解决了水、电、路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对他们进行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基本素质,拓宽增收渠道,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缓解了环境压力,人为因素导致石漠化的程度明显降低。四是以奇特的岩溶景观及丰富多彩的传统地方民族文化为载体,强力推进生态旅游业,寓生态维护于旅游开发之中,颁布了《黔西南州天然林保护条例》,界定了3个州级、18个县级保护区,并积极申报获批1个国家级仙鹤坪森林公园,  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总面积达42万亩。
  ——在治理石漠化问题上帮助和引导农民群众探索出一些适宜州情实际的路子。一是贞丰县北盘江镇顶坛村农民群众基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于上世纪90年代艰苦创业、变废为宝,在一片片怪石嶙峋的石漠化缝隙中营造花椒树,获得了远远高于种植业的经济收入,过上了健康富足的生活。不仅如此,他们还让凄凉的裸石披上了绿装,使昔日丑陋的山川不再含羞,被中央领导盛赞为“人间奇迹”。二是安龙、贞丰部分群众引种驯化“黄褐毛忍冬”(金银花)获得成功,经民进等民主党派中央联合推动,确定为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在安龙、贞丰、兴义等地推广。农民群众认为,黄褐毛忍冬作为我州特有的中药材品种,其藤蔓具有极强的攀援能力,而石漠化地带大小岩石恰是最好的天然支撑物,挨着石头栽,靠着石头长,彼此相得益彰。实践证明,黄褐毛忍冬具有栽植易于成活、不与种植业争地、生态效益极佳的优良品性,其经济效益亦好。2008年安龙县德卧镇大水井村种植黄褐毛忍冬的农户,仅此一项平均增收都在万元以上(2008年鲜花收购价16—17元 /斤)。三是民营企业鑫桂源果业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曾桂芳)自2003年开始自筹资金,依托先进实用栽培管理技术,在兴义市马岭镇老井村肖家营石漠化土地上栽培五星大枇杷(解放钟、早钟)400亩,桃、李、葡萄600亩获得成功,取得生态、经济双重效益。2008年栽植的枇杷试花挂果,收入30余万元,预计到2012年枇杷亩产值达8000元,总产值达320万元。其它果品亦陆续进入收益期。四是在白云质沙石山等极难用荒山上引进无患子科树种车桑子进行播种造林获得成功。我州白云质沙石山面积达100余万亩,该种类型的土层浅薄而贫瘠,砂石比重大、不保水,植物在其上成活率极低,而车桑子又恰能满足该种地类造林需要。1995年我州开始从云南蒙自引种造林,目前全州已发展到50余万亩。
  应当看到,我州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今后长时间里面临的任务还十分艰巨而繁重。一是形势本身严峻,州境内地质地形地貌有助于石漠化的扩展和蔓延,而不利于防治工作的开展。潜在石漠化面积巨大,水土流失的范围和程度随时有可能扩大和加深。二是防治和破坏的矛盾并存且尖锐,边防治边破坏的情况随处可见,约占总规模20%左右的退耕还林、珠防工程存在或面临不同程度的“反弹”。农村群众生产、生活中野外用火的传统陋习尚未根除,人为火灾依然是森林资源维护的“大敌”。今年2月普安县楼下镇一把火使全省效益最好的一片飞播林遭受严重损失,与此同时,兴仁梨树坪林场一把火使该场几十年的心血毁于一旦。三是现行的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与标准客观上很难改变少数基层领导干部的现实主义从政理念,导致他们往往把现实当年或任期主要经济指标作为主要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可持续发展”仅是口号而已,石漠化综合防治及生态维护建设往往为部分领导干部所淡忘,体现在思想上是消极的,工作上是被动的。四是“综合防治”协调一致性不够。首先是县级以下地方政府对其辖区内的石漠化及潜在石漠化基本情况不甚清楚,对该项工作缺乏统一的规划,没有具体的目标和措施,被动接受任务的现象普遍。其次是部门和相关行业之间的理解与合作有待加强,  目前情况是相关部门的工作是在“条条”项目规定的情况下进行,政府统筹不足,“单打一”现象突出,“整合”项目及资金实施综合治理的效益不明显,同时现阶段整合项目资金客观上有困难,不易操作。再次是全社会尤其是广大农民群众和企业参与综合防治自觉性不高,尚未形成整体合力。
  “防治”是两个概念。“防”是防止、控制,就是要通过人的努力,保持、维护好现有的水土资源,是针对潜在石漠化区域而言;“治”即治理或叫处理,是针对已经石漠化的区域而言,指人类对这一问题的基本态度。有必要对“治理”问题作进一步的阐述。“治”理石漠化”这一提法,个人认为在概念上是模糊的,单从字义上可以理解为在石漠化地表上恢复土被,这既不科学更不现实,我们应对这一理念作出更加清醒的诠释:石漠化是土被(壤)资源的流失而不是植被(诸如森林资源)的流失,前者是本,后者是标,土壤不可再生而植被可以恢复,这就是我们处理石漠化问题的关键所在。漫长的自然演替过程充分证明,作为孕育陆地生灵的森林母亲,它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不息的自我修复功能,我州许多石漠化地段上保留完好的森林资源即是有力的佐证。因此,我们今天所谈的石漠化治理应对其赋予清醒而准确的目标:第一,石漠化区域的生态修复,以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为主要手段,努力、尽快地恢复森林植被,给裸露的石山披上绿装,实现山川秀美;第二,变废为宝,充分研究、进一步摸清我州石漠化问题的本质特征,找准其可以利用的经济、社会价值,选准集生态、经济价值高的林种树种,为当地农民群众寻找一条温饱路子。
  三、对策与建议
  石漠化作为一个严重的自然和社会现象,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影响了我州社会的安定,带来了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因此,我们必须以对千秋万代负责任的态度密切关注这一问题。
  一是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一切工作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弄清追求和谐发展是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和最终归宿,以人为本是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宗旨,而改善自然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和谐发展的根本举措。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人类的主要任务已经不再是对自然的征服,而更多的是对自然的改善。因此要牢固树立“实现山川秀美”就是对整个民族作出重大贡献的理念,把解决好石漠化问题作为一项非常艰巨的长期的重要工作认真加以研究,制定措施、明确任务、常抓不懈。通过几代甚至十几代人的努力,最终建成一个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良好、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美好黔西南。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无愧于时代的重托、人民的希望,也只有到那时,我们才有资格心无芥蒂地为作为一个黔西南人而自豪。
  二是理清思路,明确重点。毫无疑问,我们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潜在石漠化的严重威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这一区域的土被资源,坚决控制住这一地类向石漠化的演变和过渡是千秋万代的永久任务。而维护好、建设好森林资源为主导的地表植被,则是水土保持的最有效手段。保护潜在石漠化区域土被资源应是石漠化防治工作的主题。因此宣传工作要围绕这一主题确立新的理念,林业工作要围绕这一主题搞好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农业工作要围绕这一主题研究推广节省土地、提高单产的新兴农业实用技术,水利工作要围绕这一主题解决和改善区域内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困难,新农村建设要围绕这一主题搞好近、中、远期规划,移民工作要围绕这一主题提出符合州情实际的目标措施。而对于已经石漠化的区域,则应采取现实主义的态度,承认并接受现状,以十分理性而积极的态度对待它。第一,石漠化已经产生并且土被不可恢复和再生;第二,石漠化地带的生态修复完全可以实现;第三,石漠化土地本身也是一种资源,可以通过人为的探索和努力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服务。基于这样的思想认识,笔者认为石漠化治理的本质含义应是“石漠化区域的生态修复及有效利用”,其根本措施是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其具体目标是生态修复和创造财富。生态修复的具体内容是将石漠化地表实施林木覆盖,解决江山“破碎”和“丑陋”的问题。创造财富是植被恢复中林种树种的选择问题,即兼顾生态、经济两方面的效益,选择有常年经济效益的林种树种。我州的花椒模式、金银花模式、五星枇杷模式等均是石漠化生态修复和有效利用的成功典范。必须明确一点:石漠化区域不宜发展种植业和草地畜牧业,一方面是这两项产业在这样的区域没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它们只会加剧石漠化的程度。而作为生态修复的辅助措施,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三是进一步完善、细化并认真实施我州《右漠化综合防治规划》。《规划》是对石漠化现状的描述,是对人类活动的反思,是对未来前景的展望。它在一定程度上规定了我州各级政府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三农”工作活动的范围和努力的方向,体现的是政府意志,代表的是政府权威,因此是一件十分认真严肃的工作。它要求现状调查的准确性,奋斗目标的科学性,操作方法的可行性,总的要求是实事求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思想。时下我们一些规划“专业化”太强,“书生气”太浓,对历史的回顾连篇累赘,对未来展望交待不清,“怎么办”的问题模棱两可,措施主线不明,看起来臃肿乏味吃力,最后成了“纸上画,墙上挂”的东西。“以县为基本单位,以小流域为基本单元”进行综合防治的根本原则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同时要兼顾点、线、面的结合,不能顾此失彼,一方面进行流域治理,另一方面又忽视面上石漠化的防控。要确立“防重于治”的思想,将面上潜在石漠化区域的防控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常规性工作切实抓好,无论有无项目、有无资金都要抓。应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行业的关系和职责,石漠化的本质特征决定了以林业为重点的生态维护和修复是防治工作的主要手段,是主导(直接)措施。而其它相关工作是辅助(间接)措施。推广农业实用技术,提高种植业单产是为了避免和减少毁林开荒,改燃节柴是为了降低农民生产、生活对薪材的需求,生态移民是缓解潜在石漠化区域农民对耕地的压力,水利设施建设是为了满足农、林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对水资源的渴望。在模式选择上要以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为基础,尽量走捷径,迅速推进石漠化治理,促使早见成效。同时,又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尊重群众的劳动创造,鼓励进行新的尝试和探索。尤其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崇尚科学,倡导先进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在完善细化《规划》的基础上,对其提出的各时期奋斗目标及主要工作进行条块分工、层层分解,制定措施,明确责任,确保按《规划》实施、取得成效。
  四是要妥善处理好几方面的关系。第一是25度以上坡耕地治理与农民土地承包关系。治理坡耕地过度开垦,符合石漠化综合防治的总体要求,然而我州的现有耕地状况十分复杂,有符合政策规定颁证的,有强行开垦的,有不符合规定又事实认可的等等,需要在进一步摸清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分析,认真研究。第二是长期石漠化治理与当前农民生计的关系。我州地形地貌是山地多,农地少,25度以上的坡耕地停耕后农民的粮食怎样解决,治理的支撑点在哪里?第三是林业与生态(草地)畜牧业的搭配比例关系。第四是政府良好愿望与农民传统习俗的关系。把这些关系处理好了,其它问题可迎刃而解。


威宁县野马海小流域石漠化治理试点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分析
威宁县林业局 李正军 李国群
  威宁县作为贵州省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试点5 5个工程试点县之一,2008—2010年中央共计投入3000万元进行全县的石漠化治理试点。县政府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专门委托贵州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了《威宁县2008—2010年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试点工程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的要求,2008年首先对野马海小流域进行治理。
  一、野马海小流域基本情况
  野马海小流域位于威宁自治县的西北部,距县城74km。最高海拔为2515m,最低海拔为2125m,相对高差390m。主要包括迤那镇五星、中兴、合兴、大山、莲花5个村,共28个村民组,面积3308hm2。属高中山河谷地貌类型区;石漠化比例较大、分布广,以轻度和中度石漠化为主,有部分强度石漠化的分布,石漠化多分布在灌木林地、其它林地以及坡耕地上,土地垦殖率较高,在全县石漠化综合治理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位于102省道旁,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示范带动效应较强。
  属牛栏江三级支流野马海流域区,地质控制强烈,出露基岩为碳酸盐岩,成土母岩主要有碳酸岩和少量砂页岩,土壤类型主要有石灰土和黄棕壤。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具有低纬度季风气候特点,热量资源丰富,水热同季,干、湿季节明显,年平均气温14℃,植物年生长期220天,多年平均降雨量817.52mm,≥10℃的年积量2527℃~2565℃,无霜期约198天。日照时数1805.4小时,日照丰富,相地湿度79%。由于长期不合理的采伐利用,整个流域天然林几乎被破坏殆尽,演替为以云南松为主的针叶林及落叶栎类植被,主要树种有云南松、华山松、栎类等,人工林则以华山松、苹果、核桃、板栗等为主。
  (1)人口与社会经济情况
  总人口13109人,总户数2654户,劳动力6700人,人口密度168 / km2,国民生产总值171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24元,粮食总产量5780t。通过近年建设,流域内交通条件得到较大改观,各村均通公路,102省道从境内穿过,通信畅通,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对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利条件。
  (2)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及其评价
  根据威宁自治县土地利用图和实地核查调绘结果,流域内土地总面积3308hm2,其中,农用地1709.35hm2,  占土地总面积的51.67%;建设用地98.23hm2,占2.97%;未利用地56.03hm2,占1.69%,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1709.35hm2(大于25度的陡坡耕地170.9hm2);林业用地面积1397.66hm2,在林业用地中,乔木林57.75hm2,灌木林地1330.68hm2;其他林地9.23hm2。未利用地中,裸地17.41,其它草地38.62。
  (3)石漠化特征、成因与主导因子
  岩溶面3308hm2,无石漠化面积720.96hm2,占石漠化面积的21.79%;潜在石漠化面积1240.03hm2,占37.49%;石漠化面积为1347.5hm2,占40.73%。石漠化面积中:轻度石漠化963.04hm2,占流域面积的29.11%;中度石漠化326.49 hm2,占流域面积的9.87%;强度以上的石漠化面积为57.96 hm2,占流域面积的1.75%。流域内人地矛盾特别突出,人们对陡坡地开发力度较大,基岩逐渐出露,诱发强烈的水土流失,石漠化有加重的趋势。
  二、小流域内工程实施完成情况
  根据小流域内现有土地利用结构情况,本着从实际需要出发和治理和发展并重的原则,因地制宜地进行建设内容的布设,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人工造林4035亩(均为经济林),封山育林11547.3亩。人工种草面积2411.25亩,修建圈舍443m2、青贮池100m3。坡改梯建设1029.3亩、建蓄水池10口。
  (一)营造林工程完成情况
  完成人工造林(经济林)4035亩,栽植树种为核桃,核桃目前的平均成活率在85%以上。完成封山育林11547.3亩,封山育林“六有”措施完善。工程实施以乡镇为主,县林业局进行技术指导和总体控制,林业站配合乡镇、村组完成工程的实施。项目资金按工程实施环节进行预算,工程实施由村组承包完成,验收合格进行资金的拨付。
  (二)种草养畜工程完成情况
  在中兴和五星以紫花苜蓿和多年生黑麦草单播为主,采取零星种植的方式,种植人工草地422亩;在合兴以白三叶和多年生黑麦草混播为主,连片种植1990亩。目前人工草地已全部种植结束,种植面积2412亩,占任务数的100%。
  圈舍建设已全部结束,采取每户补贴占2000元的方式,建圈农户44户,分别是中兴村29户,五星村5户,合兴村10户,合计建设面积达600平方米。青贮池建设在圈舍、种草相对集中的地方。
  (三)基本农田建设与水利水保工程完成情况
  由于任务资金下达较晚,整个工程于2008年12月启动以来,历时5个多月,到5月25日止,坡改梯已完成1029.3亩,30m3小水窖10口,分别占任务数的100%。
  三、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单项工程投资单价过低的问题
  岩溶地区石漠化防治试点工程是由农业、林业、畜牧、水保等多家部门联合实施的一项综合工程,2008威宁县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试点工程涉及到林业、畜牧、农办三个部门。在工程实施中为了保证一定的治理面积,必须加大单项工程实施的面积,从而降低了实施的单价,如2008年工程实施中,坡改梯的实施面积为1029.3亩,投入的资金仅为103.22万元,亩均投资1003元,还达不到坡改梯最低投资1500元的标准,但为了完成任务,农办和工程实施乡镇做出了最大的努力,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致使在实施进度和实施质量上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石漠化治理是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的,保证一定的治理面积是最基本的要求,不过也不能搞一刀切,各个小流域的情况不一样,布设措施的侧重点也不一样,实施的难度也不一致,因此要进行成本核算,在保证一定质量的前提下,计算出单项投资是多少,在实现治理效果的前提下,治理面积是多少,在项目的规划设计中做出科学合理的规划,不要受治理面积的束缚,而是要以保证工程实施质量为目标。
  (二)草食畜牧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草食畜牧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种草落实难度大,主要原因项目上没有专门的配畜资金,小流域内群众经济状况差,又无钱购畜,致使单纯的为了种草而种草,群众的抵触情绪比较大,后通过畜牧部门进行项目整合,从其它畜牧项目中调配资金进行配畜,才解决了种草的问题。二是草食畜牧业发展项目投资在石漠化治理项目总投资中的比例问题,我县作为生态畜牧大县,国家、省、地对我县畜牧业发展十分重视,也投入了大量的项目资金,但作为石漠化防治工程项目中,不宜做一个强制性的比例限制,如2009年省里就要求畜牧业投资必须占到40%的投资比例以上,这就违背了小流域治理中要因地制宜的要求,不太切合实际。
  (三)种苗质量的保障问题
  我县2008年石漠化治理中的种苗实行询价采购,采购的树苗为核桃实生苗,群众的种植热情非常高。采购来的种苗我们只能对种苗的粗度,高度等外在的指标进行检验,对种苗的品质及来源却无法把关,所以最后结实的品质问题也是我们十分担心的一个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建议对种苗进行询价采购的过程中,县政务中心采购办对种苗的来源、质量进行把关,与竞标单位签订质量保证书,将质量保证条款写入竞标具体要求中,不能做出保证的就不具备参加竞标的资格。


遵义市社会投资商品林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遵义市林业园林绿化局局长 向守都

  一、遵义市社会投资商品林建设的现状
  遵义市社会投资建设商品林是改革开放后兴起的,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展的贷款造林,到九十年代“十年绿化贵州”和“非耕地开发”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但持续较大规模的社会投资造林始于西部大开发以后,伴随退耕还林及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实施,遵义市委、市政府决策全力打造“竹、药、茶”三大产业,相继规划实施“百万亩造竹”、“百万亩栽药”、“百万亩种茶”工程建设,大量社会投资加入商品林建设开发行列,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有商品林资源总面积536.57万亩,其中:涉及社会投资基地563处,造林面积43.01万亩,  占商品林总面积比例约8%,投资建设规模逐年增长,作为林业生态与林业产业建设发展的重要途径和主导力量,遵义市社会投资商品林建设日益展现出前所未有生机和活力。   
  第一、立足区域优势发展特色资源,依托市场与产品加工进行区域布局
  遵义市森林资源种类极为丰富,特别是以竹药茶为主,不仅分布区域相对集中,而且具有长期从事资源生产和加工利用基础,赤水竹子,湄潭茶叶,遵义杜仲一直是贵州知名特产,正是基于独特的资源优势,市委,政府决策打造竹药茶产业,由此也引导了全市商品林资源建设逐步形成东茶西竹中果药的总体格局。据对1000亩以上的社会投资商品林基地进行调查,目前全市计有基地总数65个,造林经营总面积31.2万亩,其中22个属用材林基地,其余43个分别以竹药茶造林发展为主,基地面积20.36万亩,占总面积比例约60%。就区域布局看:以赤水,习水,桐梓,正安为主体的西北部,依托赤天化纸业公司及老村长方竹山野菜食品加工集中发展竹加工原料林,目前赤水、习水建有纸浆原料竹林基地18个,纸浆竹林经营面积7.69万亩,桐梓、绥阳、正安建有笋用方竹基地5个,方竹林经营面积5.72万亩;以湄潭,凤冈为主体东部地区,依托湄潭茶业着重发展绿茶种植,目前建有基地10个,茶园经营面积2.76万亩;此外,以整个中部为主体的其余地区,利用就近中心城区及交通干道的区位优势,投资发展品种则侧重于木本药材和特色经果林,走区域化布局,培育特色优势资源的路子,全市社会投资商品林建设在积极融入区域林业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为自我发展奠定了良好资源基础。
  第二、多种形式整合资源与生产要素配置,商品林建设投资经营能力得到增强
  商品林经营不仅周期长,投入大,而且涉及土地利用,产品加工,以及市场流通等多个环节,必须通过利益联结整合资源,形成投资经营合力。就全市社会投资商品林基地建设组织形式看,主要有以下几种主要模式:
  1、企业基地+农户~加工或流通企业投资组织基地建设,农户投地投劳参与生产经营,按定价交售产品,获得地租和劳务收益。如:正安顶箐方竹食品有限公司大部份原料基地建设,遵义誉亨木业公司和良友农场分别选择汇川区板桥镇,红岗区金鼎镇组织农户利用弃荒坡地营建杨树速丰林基地等。
  2、企业+基地+农户~加工或流通企业约定生产经营条件较好的基地回收产品,并给予一定投入扶持,由基地实体具体投资组织造林建设,农户投劳投地参与生产经营,按定价交售产品,获得地租和劳务收益。如:赤天化纸业公司建设的原料基地,大部份就属于这种类型。
  3、基地+农户~以加工流通企业原料或货源需求为依托,由基地法人投资组织造林建设,农户投劳投地参与生产经营。如:赤水市供销社综合经营公司投资建设竹浆原料基地8900亩。
  4、“农户+农户”专业合作与协会~由农户联户自愿投地投劳投资,采取专业合作社或协会形式,集中向外引资,实行统一管理,按自负盈亏,组织分户生产和分配,如:仁怀市鲁班镇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建设速生杨树基地,以及赤水各乡(镇)村成立竹基地协会组织农户营造纸浆竹林等。
  5、自营基地~独资基地,  由基地法人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全额投资建设,反包倒租或雇佣民工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如:汇川区光勋绿色产业开发公司特色果品基地,采取的就是租地建场,农民务工。
  此外,各地尚有大大小小为数众多的造林承包户,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涉及社会投资的商品林建设投资总额约15192.5万元,其中除利用小部份林业项目及银行贷款投资外,不计大量投劳投地折资,企业、基地和农户直接投入高达10890万元,约占投资总额72%。有投入,有风险,有利益,灵活的组织形式和密切的利益连结关系,不仅促成了建设主体多元化,拓宽了资金渠道,同时,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土地、劳力,管理、市场各类资源要素的整合和有效配置,社会投资商品林基地建设的投资经营能力明显增强。
  第三、基地化组织建设生产,集约经营水平稳步提高   
  目前全市涉及社会投资商品林建设基地总数563处,其中1000亩以上基地65处,这些基地虽然规模大小不等,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但有一共同特点,就是统一规划进行投资建设,统一标准实施生产经营,大部份基地造林,特别是近年新建基地,不仅前期先行认真论证设计,而且建设生产中普遍注重良种造林,强化抚育,如:赤水选择优良绵慈竹改造低产竹林3年实现投产;红花岗区良友农场引进速生杨树2年胸径达到6CM等,都取得了较好的生产成效。通过基地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社会投资商品林基地建设集约经营水平稳步提高。
  第四、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初步测算,全市现有社会投资商品林基地全部投产,可年产纸浆竹15万吨,年产商品材3万M2,年产方竹笋2万吨,年产绿茶1400吨,加上木本药材及特色林果产品,预计产值可达32100万元,按3∶7比例分配,目前涉及农户总数102091户,户均增收将在940元以上,社会投资商品林建设立足特色产业发展,正在成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二、社会投资商品林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年我市社会投资商品林建设有了可喜的发展,但相对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林业产业加快建设的发展需要,仅仅只是开个头,起了步,就吸纳社会投资规模看,总量偏小,增长缓慢,不仅招商引资困难,后续投入不足,而且诸如基地内部分配不顺,土地经营权属纠纷等矛盾,仍然时有发生,集中暴露出社会投资商品林建设在自身建设和发展环境方面面临的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融资困难,投入不足
  林业是弱质产业,不仅投入大,而且造林经营周期长,风险大(比如政策,市场、自然灾害等),社会资本及金融资金投向林业种植的积极性大大受到制约;与此同时,近年退耕还林等国家生态工程资金以一家一户补助为主,虽然建设投资力度逐年加大,但基地实体和大户造林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扶持。长期以来,商品林建设不仅招商渠道不畅、贷款融资困难,而且政策支持不力。目前全市社会投资商品林建设投资总额达15192.5万元,其中实际利用银行贷款720万元,国家林业生态工程资金投入3571.7万元,分别仅占5%和23.5%,建设资金周转压力很大,普遍存在后续投入不足。
  2、基地实体组织机制不规范
  大部分基地组织同时涉及企业、基地、以及农户多个层次的利益主体,但在基地组建期既缺乏对各方责权利公正严谨的评估界定,又未对可能的利害冲突明确约定具体调处途径,由此造成各方矛盾,以及对预期利益公平分配的担心,导致基地建设经营中,各方推责任,争利益,内部经营管理有待加以理顺和规范。
  3、林权保障不落实
  目前集体林权制度尚待改革配套,商品林建设谁造谁有,合造共有,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尚未细化到具体政策措施和操作层面,基地投资商和企业普遍担心,基地林木今后经营流转和采伐利用受到政策限制,高投资、低回报,甚至有投入,无收益。
  4、技术力量薄弱
  商品林经营要求速生、丰产、优质高效,在良种利用,栽培抚育,病虫防控等环节涉及大量的林业专业技术,需要不断推广新成果、运用新技术,但目前基地普遍缺乏技术人员,生产经营没有可靠的人才和技术保障。
  5、基础设施配套滞后
  商品林建设集中布局相对偏僻的山区,水电路等生产经营设施建设普遍滞后,影响了基地生产水平的提高和经营效益的发挥。如:赤水纸浆原料竹分布区域公路通达率低,运输成本最高达到200元 / 吨,占销售价的50%以上,加上采伐用工,收益极低。
  6、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撑乏力
  目前全市基层林业科技普及培训,林业资产评估,以及产权交易中介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商品林建设缺少相应的服务支撑。
  7、基地产品流通与加工开发发展缓慢
  目前全市商品林产品市场流通与产品加工业发展缓慢,木材、杜仲、厚朴等木本药材,系列产品与精深加工极为滞后,资源开发始终停留在原料利用及粗级加工水平,有资源无产品,有产品无商品,产业链条残缺,市场占有率低,附加值不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社会投资商品林建设的发展。
  三、遵义市社会投资商品林建设的基本预期与对策建议
  没有产业的林业是不健全和不可持续的林业,而没有商品林建设,林业产业发展就失去了必要的资源基础。据第三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遵义全市现有林业用地总面积2580万亩,其中界定商品林区面积600万亩,在商品林区中,  目前建成商品林面积仅约500万亩,其余尚有各类商品林地和大于25度以上陡坡耕地共计总面积300万亩,利用现有林地,大力造林,特别是大力发展商品林资源,着力调优调特树种结构,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仍是我市林业建设面临的重要任务,推动发展,除了依靠政府力量,真正的投资和建设主体只能源于市场。完全可以预期,社会投资将在全市商品林建设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发挥重要作用,必须在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优化服务等多个层面采取措施,切实营造爱商,扶商,安商,富商的投资环境,广泛吸纳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商品林建设,为此建议:
  1、认真规划建设布局,切实重视社会投资商品林建设   
  在林业产业总体规划基础上,制定全市社会投资商品林建设规划,到2015年,力争全市新发展社会投资商品林基地达到100万亩以上。
  大力营造社会投资商品林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应将社会投资商品林建设纳入富地富民重要议事日程,在现有条件下,认真给予重视和支持。
  2、摸索商品林建设风险防控途径
  商品林在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以及在促进地方生态环境建设中都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要明确将商品林灾害纳入政府灾害救助体系;同时,有必要结合地方公益林补偿制度的建立,加快推行商品林建设经营政府投保补贴制度,或者摸索试行地方公益林与重要商品林资源储备机制,对地方特色突出,林分质量好,且具有一定生态效应,但因严重市场波动造成资不抵债,经营难以为继,林农损失较大的商品林实行“政府限价收购”办法,最大限度降低商品林建设投资风险。
  3、建设改善社会投资商品林建设基础设施及社会化服务条件
  1)将商品林建设必要的水电路及病虫火害防控基础设施纳入农村基础设施总体现划,重点布局,优先建设。
  2)规划实施林业科技培训普及网络建设工程,选定一批基础扎实,规模相对较大,具有一定辐射带动潜力的社会投资商品林基地,规划建成科技示范场点,推广新技术,培训林技人员,以基地带基地,以点带面,促进商品林建设经营水平全面提高。
  3)加快县(区、市)林业资产评估与林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为社会投资商品林建设经营中涉及产权流转,贷款抵押等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支持,以及咨询协调与中介代理服务。
  4)着力培育市域林产品精深加工产业,着力加快市域木竹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林工贸一体,产加销联结,通过扩张产品利用规模,畅通销售渠道,依托市场需求拉动商品林建设持续协调发展。
  4、健全扶持社会投资商品林建设相关政策
  1)放活经营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制定商品林建设经营管理办法,坚持依法, 自愿,有偿,公平原则,鼓励林权流转,变更登记,切实提高社会投资商品林基地建设经营的组织化和集约化水平;执行森林分类经营及物权保障相关法规与政策,简化木竹采伐加上,以及林产品运销管理相关办法与程序,切实保障商品林建设自主投资,自主经营,对林业用地上营造的商品林,在不改变土地利用方向前提下,允许经营者按预编的经营方案组织经营和采伐利用,对非林地上营造的商品林,允许自由采伐。
  2)减轻税费负担—查清理涉及商品林建设投资与生产经营的相关税费,对属于地方性规费的全部予以免除;执行育林基金减免收政策,并按照逐步实行免收或即征即退的政策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育林基金减收免征办法。
  3)疏通融资渠道—执行扶持贷款政策,按照林权资产抵押,财政贴息,落实专项贷款指标,加大商品林建设信贷产品的投放额度。
  4)整合项目投资,加大商品林建设投入
  调整现有林业生态工程资金投资补助方式,制定林业资金商品林建设项目投资补助办法,整合利用石漠化、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建设,以及市级植被恢复费等项目投入,采取设立专项基金,滚动投入,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支持社会投资商品林基地建设。


澳新之行见闻

  为了学习和借鉴澳大利亚森林培育与经营管理技术及经验,经省外办批准,省林业厅组织厅科技推广站、种苗站、退耕办、罗甸县绿委、县林业局的林业管理人员一行6人,于2009年11月中旬对澳、新两国进行了为期7天的考察学习。考察团先后到了澳大利亚悉尼、墨尔本、布里斯班,访问了国家森林委员会、皇家植物园等,并对新西兰奥克兰、罗托鲁阿红森林、爱歌顿农牧场、国家花卉植物园等进行了考察。通过几天学习考察,澳、新两国良好的生态环境、优美的自然风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景象,较为发达的森林经营管理水平给我们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一、澳大利亚、新西兰林业概况
  1、澳大利亚林业概况
  澳大利亚是联邦制国家,国土面积769万平方公里,人口却仅有2000多万。气候宜人,地势平坦,环境优美。农牧林业发达,资源丰富,铁矿、煤矿等的产量和品质居世界前列。   
  澳大利亚的森林资源按权属分为公有林和私有林,公有林管理权主要在州政府的林业、环保、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而林场是林业的直接生产单位,负责本林场范围内的造林、森林资源保护、采伐、流通组织管理工作。现有森林面积达到1.64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21.5%。按类别分为天然林和人工林。天然林面积约1.63亿公顷,占森林面积的99%。人工林面积只有170万公顷,占森林总面积的1%左右。天然林主要是阔叶树种,其中桉树占78%,有600多种,乡土的针叶树种只占很小比重。人工林中60%左右是辐射松。大部分森林基本保持着原始自然景观。有520万公顷的森林保持顶级群落状态,  占区域森林面积的22%。澳大利亚人工林经营开始于19世纪末,人工林经营效率和经营水平都较高,承担着主要的木材生产任务。目前木材产量已经达到1700万立方米,占全澳木材产量的63%。
  澳大利亚实施可持续的森林管理。主要管理机构是国家森林管理委员会,  由初级产业与能源部长及负责林业的部长们所组成,是非营利性组织,倡导以对环境负责、被社会接受和经济可行的方式来经营森林。主要负责协调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费培训,推动澳大利亚私人及国有森林采纳森林管理委员会的认证。国家森林政策条例规定,任何地区的树木砍伐和灌丛清除都需经国家森林管理委员会的认证。许多非政府环境组织大力支持森林管理委员会的认证,并敦促澳大利亚木制品主要零售商支持获森林管理委员会认证的产品。
  悉尼皇家植物园位于悉尼市中心,占地30万平方米。园内有悉尼热带中心、香草花园、悉尼蕨类植物场、植物资讯等。由于冬季没有霜冻,因此,几乎热带、亚热带、温带的所有种类的树木都可以生长。园内的植物标本室设备相当现代化,里面藏有150余万种植物标本。这里植物种类很丰富,集中了澳大利亚特有桉树200多个品种,还有丝柏、白蜡树、枞树、喜马拉雅杉、铁树、樟树等以及多种澳大利亚原产和引种的花卉,为科研和教学提供了良好的场所。花草包罗了国内外品种4000多种,四季都有应时的花开放。植物园至今留着上个世纪的一些建筑和风貌,到处可见绿草如茵、鸟语花香、棕榈树林、羽鸭池塘、喷泉,雕像仙掌,令人赏心悦目。
  在布里斯班,我们考察了沿海防护林的经营管理。澳大利亚的沿海防护林都是国家所有,处于近自然状态,枯木也不用
清理。对于形成的林间空地或林窗随时进行补植,树种选择2个以上,为保护水土,不进行全面整地,而是对种植苗木的点进行标记,  以便进行补植。对处于风口上的地段则用三角形防风袋保护,以保证苗木的成活率。
  2、新西兰林业概况
  新西兰是南太平洋中的一个岛国,面积约26.8万平方公里,  由南岛和北岛两个大岛屿组成。南岛因靠近南极,气候较冷。北岛以丘陵地带为主,  四处可见田园风光,人口总数仅有400多万,大部分居住在北岛。
  新西兰整个国家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得非常好,世界上65%的植物,尤其是一些远古时代的蕨类植物在这里都能看到。国树银蕨,其叶子的背面是银色的,在月光下可以反光。这里雨水丰富阳光充沛且温度适宜,北岛的年平均降水量超过1000毫升,植物生长茂密旺盛,植被四季常青,到处都被绿色覆盖。
  新西兰现有森林面积82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30%,其中天然林约640万公顷,人工林约180万公顷。天然林分布于南北二岛的山地、丘陵地带,主要树种包括山毛榉、贝壳松、琼楠等。77%的天然林属皇室所有,23%属于私人财产。为了保护自然环境,政府规定大部分天然林由资源保护部门管理,不许砍伐,并通过制定可持续生产计划和发放许可证等手段对私有天然林的砍伐进行控制,因此,包括很多稀有树种的天然林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人工林是新西兰林业生产的主要资源和基础,主要树种是从美国加利福尼亚引进的辐射松、花旗松。其营造已取得较好的效益,接近森林健康发展的初步目标。具体措施主要是产权明晰、分类经营。是世界上少有的以发展较少树种人工林而成为木材出口国的国家,其木材出口日本、韩国、中国等。由于林木资源丰富,这里民居住房大多为木质结构,冬暖夏凉,十分舒适。
  林木引种成功的典型是红森林。据说1901年,新西兰人在位于罗托鲁阿市的红森林里面种植了170多种树木,最后有三分之一的种类存活下来,主要是北美红杉,长得高大粗壮挺拔,直径最大的一株要4个半人才能合围,如此大的树在北美生长要150年。在新西兰,由于土地肥沃、气候适宜,只要50—60年即可达到。在红森林旁,建有现代化的国家林业苗圃场,育苗机具、自控温室、自动喷灌等应有尽有。一年四季均可育苗,采用轻基质培育苗木可保证造林存活率。
  二、考察的几点体会
  几天的学习考察虽然时间不长,却使我们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通过学习考察,见识了发达国家的文明和法制,促进了思想观念的转变,特别是两国在林业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使我们感受颇深。
  1、法制社会与文明社会
  在澳、新两国,我们驱车驰骋千里,几乎没有看到一位交通警察,即便在人口相对密集的悉尼也是如此。司机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马路上人车各行其道井然有序。不可否认,那里人口稀少,路上车辆也不多,社会各方面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执法严谨。但是更应当看到,正是由于当地人法制观念较强,每一个司机、行人都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才会呈现社会交通井然有序的现象。可见,遵纪守法、讲究公德,这是任何社会维持自身秩序所不可或缺的最根本的因素之一。
  2、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几乎分不清城市和乡村,城市高楼不多,到处是整洁的街道,城市里无论是街头绿地、公园、还是楼前楼后都以高大乔木为主构建城市绿地,漂亮有序的建筑掩映在森林和树木(绿地)之中。森林非常均匀地分布于市区的各个角落,给人的印象是林在城中,城在林中,在整体上构成了一个森林环境。在我们考察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主要城市,城市外围大面积的天然林是城市森林环境的重要保障,而城内相互连接的各类森林对城市环境特别是居民生活环境影响更大,我们看到无论是大面积的森林公园,还是道路、河道两侧的林带,  以及零散分布与各种建筑物之间的小块绿地,乔灌草相结合自然或近自然植物配置模式是最为普遍的。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大树随处可见,家家户户院子里都有修剪整齐的绿色园艺植物,乔灌草相结合,花卉观叶植物相配,衬托出良好的城市素养。
  在澳、新两国,头顶上似乎永远是湛蓝如洗的天空和轻盈飘动的白云,大地上到处是如荫的绿草和片片野花,空气清新得令人心醉,街道上见不到垃圾和尘土,更见不到烟囱排放的浓烟、工厂排放的废水。走在悉尼、墨尔本、奥克兰等城市的街道、广场、校园、湖畔,经常会有白鹤、鸽子、野鸭等鸟儿落到你眼前,旁若无人地散步、觅食,“胜似闲庭信步”。在这两个国家,无论在城市森林还是在湖泊、河滩,不管是天上飞的还是地上爬的、行走的以及水里游的,各种各样的动物都生活的是那么自由自在,悠闲自得。全然不惧游人,与人类友好相处,亲密接触。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3、林业经营管理体制既严谨又灵活
  虽然两国林业私有林占有很大比重,但国家以法律、行政、经济的手段始终保持了对林业发展方向的宏观调控,既保证了木材的产量满足本国使用还能出口,又使森林得到可持续发展,实现良性循环。同时,由于体制稳定,责权分明,也充分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经营林业的积极性。
  4、现代牧、农业
  澳大利亚、新西兰从牧、农业布局到具体技术措施都围绕着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进行。首先,建立一套土地信息系统和法律系统,保证私人土地使用符合国家政策。澳、新公有土地约占87%,大部分租给私人使用,租期99年,使承租者能自觉保护土地。其次提高土地的综合生产能力:一是广泛采取喷灌、渗灌、滴灌等节约水资源,二是秸秆与豆科轮作混作等科学耕作办法,三是测土配方施肥。澳、新是世界上草地面积相对较大的两个国家,也都遇到草场的利用和保护之间的矛盾,为了不减少牧民的收入,均采取增加单位面积产出的办法,建立农牧产品的现代化加工和营销体系,增加农牧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民收入。
  三、值得借鉴的方面
  1、与国际接轨,加强森林认证
  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森林认证已非常普及和成熟。目前,全球已有约60个国家的2.7亿多公顷森林通过了各种森林认证体系的认证。森林认证已被公认为是一种国际趋势。中国已有43万公顷的森林通过了FSC的森林认证。近年来,我国森林认证工作得到了蓬勃发展。国家林业局“中国森林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及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从政府层面积极推动我国森林认证的进程。2003年中央林业决定中明确提出“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接轨”。我省的森林认证正初步开展,可充分借鉴和学习澳大利亚等国家先进的森林认证方式。
  2、加强政策引导,强化市场功能
  澳、新自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推行国有人工林私有化以来,极大地推动了其人工林的发展,市场调节的功能得到强化。尽管他们没有森林采伐限额的管制,一切由市场调节,但却没有乱砍滥伐的现象发生,相反还极大地促进了人工造林事业的发展。我们正在进行林业产权制度及经营体制的改革,改革过程中,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在分类经营的基础上,充分引进市场机制发展人工商品林,达到既保护现有林业资源,又可快速促进林业产业化进程。
  3、注重基础工作,提高人工林的集约经营水平
  澳、新的人工林经营管理水平比较高,除了特殊的地理气候环境外,与他们的经营指导思想有很大的关系。他们在森林培育中,一是注重抓良种培育,  良种经过多代选育,生长快、抗逆性强、材质好、经济价值高。二是制定科学的施肥方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三是抚育间伐,严格按作业方案定向培育。这几个方面,都是我们人工林培育中的薄弱环节。其实他们的栽植水平并不比我们高,但他们抓住了关键,抓住了重点,这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4、培育健康森林,从根本上控制森林病虫害
  澳、新非常重视培育健康森林,因此,病虫危害相应要小。我们的森林病虫害防治部门,要通过培育健康森林来达到控制病虫害的目的。培育健康森林主要应抓好两件事:  一是要完善营林措施,适地适树,选用良种壮苗,加强抚育管理,适时修枝,合理间伐;  二是尽可能采用无公害措施治理病虫,  以增强森林的自控能力。
  5、要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
  林业实行分类经营管理是新形势下林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澳、新林业生产的一大特点就是林业实行分类经营。我省存在的问题:一是重点生态公益林的范围划分不尽合理。如天保工程区农民或农村集体营造的林木,被规划为重点生态公益林不允许农民采伐,农民又得不到国家的生态补偿,挫伤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应尽快解决。二是商品林的管理限制太多,采伐自主权受限太多,不利于调动各种投资主体参与商品林的开发与建设。应科学地划定各级生态公益林范围,进一步放宽商品林和天保工程区人工林的采伐管理政策。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一步加快林木采伐制度的改革,让经营者有足够的经营自主权和更多的利益回报。建立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约束机制;划分事权,建立有效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责权体系。在此基础上,调整和完善森林资源采伐政策、投资政策和信贷政策,加快发展林业产业,提高森林的经营效益。
  6、强化科技支撑
  澳、新林业生产建设非常注重科技支撑的作用。我省应结合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林业科技创新,强化科技支撑,提高林业重点工程和林业产业发展的科技含量。一是加强种苗基地建设。加强良种基地建设,加大良种选育、推广力度,力争使基地供种率和良种使用率得到明显提高。二是加强实用技术推广示范。进一步加大对林业科技推广经费的投入力度,促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选择林业科技实用技术进行重点推广示范,提高科技对林业生产的贡献率。三是在林业第二产业中加强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大力推进现有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的配套与推广应用,推动林产工业向精深加工、综合利用方向发展。四是强化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努力提高林业科研院所研究水平和质量,加大林业科技人才培养力度,为林业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和智力支持;开展林业技术培训,科技进村入户,切实提高农民群众使用林业科技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多种措施促使我省林业更上新的台阶,促进我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台湾林业考察报告
省林改办 易茂红 
  为了学习和借鉴台湾林业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从而加强我省森林、林木和林地保护及生态建设,进一步推进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完善配套改革工作。2009年12月14日-21日由省林业厅退耕还林中心主任黄吉勇带领全省有关市(州、地)和县(市、区)的林业技术人员对台湾省的林业状况进行了专项考察。在台期间我团严格按照省台办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进行考察,圆满完成了考察学习任务。现将考察的有关情况、考察后的启示和相关建议报告如下:
  一、考察内容
  此次台湾环岛考察学习,主要是参观台湾森林永续经营、资源多目标利用、维护生物多样性,发展森林科普休闲业、规范森林旅游业开发等。参观台湾竹东县林业博物馆,了解竹东县60年来林业发展的历史。
  二、考察情况
  从最北端富贵角到最南端鹅銮鼻,长约394千米;最宽处在北回归线附近,约144千米。面积3.58万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逾99%,为台湾省主岛,在世界大岛中列第38位。人口约2300万(2006年),民族有汉族和阿美族、泰雅族、排湾族、布农族、卑南族、鲁凯族、邹族、赛夏族、雅美族(达悟族)、邵族、噶玛兰、太鲁阁族、撒奇莱雅族计14个民族,其中汉族约占98%,原住民约占2%。台湾原住民目前多定居于山区,有各自的语言、风俗习惯和部落结构,不过目前正面临同化与文化保存的问题。其中,  台湾外岛的雅美族,由于地理上的隔绝,是最晚与汉人接触的一支,因而保存了最完整的原住民文化。
  因台湾地跨北回归线南北,终年受黑潮影响,属南亚热带和北热带湿润气候,高温、多雨、多风。年平均气温由北而南为21~25℃,7月平均约28℃,1月14~20℃;山地气温随高度而递减,3000米以上山地冬季有积雪。年平均降水量东、中部在2000毫米以上,东北部的火烧寮多达6300毫米以上;西部沿海一带较少,多在1500毫米左右。降水量与季风有关,北部冬季多于夏季,南部适相反。冬季盛行东北风,夏季盛行南风和西南风。夏、秋季常受热带气旋影响,以7~9月最盛,平均每年有3.5次8级以上热带气旋登陆本岛。正处环太平洋地震带,地震发生频率较高,以花莲及其附近海底最多。东岸属不正规半日潮,大潮差1.2米。西岸北港溪口以北属正规半日潮,潮差中部最大达4.2米,两端为2.6米。北港溪口以南大部为不正规半日潮,潮差1~2米。其中冈山至枋寮段为不正规全日潮,潮差较小,约为0.6米。
  台湾岛西南有澎湖列岛,东北有钓鱼列岛,周围尚有彭佳屿、棉花屿、花瓶屿、基隆岛、和平岛、龟山岛、绿岛、兰屿、七星岩、琉球屿等,连本岛共86座岛屿。远古时期,台湾与大陆便有密切的文化渊源。秦汉开始,海峡两岸人民之间的交往频见于史籍。三国时称夷州。隋时称流求。元代在澎湖设巡检司管辖澎湖和台湾,隶属福建同安县(今厦门)。明代称今台南一带为台湾,后泛称全岛。明天启四年(1624)和六年(1626),荷兰和西班牙殖民者分别侵入台湾。清康熙元年、南明定武十七年(1662),郑成功收复台湾,置承天府。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设台湾府,隶属福建省。光绪十一年(1885)建省。光绪二十一年(1895)被日本强行割占。1945年日本投降后,由中国政府收回。1949年国民党军队退踞至今。
   (一)台湾的林业概况
  台湾自然条件优越,树木生长迅速,种类资源丰富,树木种类达800多种,有利于林业的发展。到90年代末,森林覆盖面积为210多万公顷,覆盖率达58.5%。70年代以后台湾林业发展从过去的木材生产为主转向森林保护、水土保持与森林旅游开发等综合利用等方面。主要发展的林木种类有用材林、薪炭林、竹子与工业原料林等;林副产品则包括竹筒、黄藤、菇类及药材等,其中用材林的产量与产值最大。
  (二)林业发展的思路
  台湾林业以整合森林永续经营、资源多目标利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建设四大理念,通过森林资源调查,进行林地分区分级,积极培育森林资源,制定森林经营计划,将林地划分为自然保护区、保安区、森林娱乐区和林木经营区。台湾是台风多发地区,其森林以水源涵养保安林和防风止沙保安林为主,占台湾森林面积的35%,同时大力发展用材林、森林科普休闲业、规范森林旅游业等。台湾的森林类型以阔叶混交林为主。
  三、考察启示
  台湾在发挥森林多种功能、加强林业“三大体系”建设、加强森林保育、大力提高森林质量、发展农村林业;发展森林科普休闲业、规范森林旅游业开发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是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参照台湾林业的作法,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一些建议。
  (一)发挥森林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生态优先,  以水源涵养和防护林为主的森林建设理念,对我省生态立省战略,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具有一定的意义。
  (二)坚持营造混交林。混交林抗病虫害、利用生态因子充分、能增加林地生产力等,其优势显而易见,其理论与实践均很成熟。因此,应加大政策与投资力度,坚持设计混交林,营造混交林。
  (三)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力度、宣传力度。我们与台湾在林业上的差异,重要原因是观念与认识上存在差距。台湾民众的环境观念强烈,自觉保护意识明显,可以看到,不论是村庄周围、公路两旁、河流岸边,成林的林木整齐,林地无生活垃圾,成行的中间没有空缺,单生的枝下高很低,树冠上下圆满,其对一草一木的爱护程度显现得淋漓尽致。而我省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尽管较前有了显著的进步,但是,需要加强与改善的潜力还很大,还需要在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认识方面下大力气,促使生态环境保护既成为依法治国的内容,又成为全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自觉行动。
  (四)进一步加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台湾自然保护区各具特色,之所以在森林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方面取得较好的成就离不开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全球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战略高度,着重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确保生态安全,随着其综合实力的提高,在生态建设、生态保护、生态治理、生态恢复等方面的投资力度也逐渐加大,尤其是对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在增多,资金在增大;二是执政部门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各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宣传、科研、监测、巡查、管理等各个业务层面有人抓、有人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资源管理、项目建设、开发利用、对外交流等各个业务领域主动出击,有章可循。我们只要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生态建设或自然保护区建设是可以展示形象、改善民生、创造政绩、推进和谐、增加财富的。

2009年中国十大经济新闻
  2009年中国十大经济新闻是(按新闻发生时间顺序排列):
  1、中国率先实现经济形势总体回升向好。
  2、国务院通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
  4、创业板在深圳证劵交易所开市。
  5、山西启动最大规模煤炭行业整合重组。
  6、两岸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
  7、中国汽车销量升至世界第一。
  8、新增人民币贷款规模和增幅创历史之最。
  9、国务院决定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
  10、中国企业跨国并购迈出重要步伐。

2009年国际十大经济新闻
2009年国际十大经济新闻是(按新闻发生时间顺序排列):
  1、美国出台经济刺激方案和“定量宽松”货币政策。
  2、G20伦敦金融峰会就全球加强金融监管等达成共识。
  3、通用汽车申请破产保护。
  4、澳大利亚在二十国集团中率先加息。
  5、欧美强化金融监管。
  6、全球贸易萎缩,保护主义抬头。
  7、迪拜债务危机爆发。
  8、世界经济有望较快走出国际金融危机阴影。
  9、国际金价创下历史新高。
  10、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达成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


2009年贵州10大经济事件
  我省2009年10大经济事件排序为:
  1、克服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省生产总值预计达到3620亿元,增长11%左右,固定资产投资2430亿元,为2005年的近三倍。
  2、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3000元。
  3、全省最大的水利工程——黔中水利枢纽开工。
  4、坝陵河大桥通车,标志着沪昆高速公路全线贯通。
  5、我省“县县通高速公路”工程启动。
  6、支撑贵阳通往全国七小时快铁交通圈的骨干铁路全部列入国家近期建设计划。
  7、贵阳环城高速公路建成通车,环城快速铁路开工。
  8、全省新增农村金融服务机构290个,实现乡镇全覆盖。
  9、我省提前一年实现“户户通电”目标。
  10、首钢盘县400万吨煤钢电一体化项目和贵阳特殊钢新材料循环经济工业项目开工。
科学家找到关键证据
太湖是陨石砸出来的
  据新华社电  多年来,太湖的形成和演化一直是中外学者关注和争论的焦点。近日,南京大学地球科学系王鹤年、谢志东、钱汉东三名教授找到了太湖属陨石冲击成因的关键性证据,进一步确认太湖系陨石冲击坑。这项研究成果发表在2009年第4期《高校地质学报》上。
  由南京大学地球科学系陨石专家王鹤年、谢志东、钱汉东组成的课题组经过分析鉴定,确证目前在太湖沉积淤泥中发现的各种奇石与石棍,保留了明显的冲击溅射特征,显示其形成经历了冲击震碎、熔融、挖掘抛射、空中飞行等阶段,最终溅落在冲击坑及其周围。同时,溅射物表层结构保留了气流刻蚀纹,并有熔珠和铁质熔壳;溅射物内部岩屑、晶屑中保留有受冲击应力形变的证据;溅射物铁质熔壳内包裹有石英、长英质及菱铁矿等冲击形成的粉尘。
  “太湖冲击坑溅射物的发现为太湖系陨石冲击坑的论断提供了可靠证据。”王鹤年表示,结合近20年来学者们对太湖研究的已得成果,可以确证太湖属陨石冲击坑成因。
  关于太湖的成因,学术界长期存在着泻湖说、堰塞湖说、构造沉降说和火山说等多种假说。


2009年贵州林业大事记
省林业厅 办公室
1月
  1月14日,黎平县东风林场国家杉木良种基地、黄平县林场国家马尾松良种基地、都匀市马鞍山林场国家马尾松良种基地、威宁县国家华山松良种基地和平坝县国家华山松良种基地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第一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
  1月20日,龙里、独山、天柱和从江四个县国有林场被列入国家林业局首批森林经营示范国有林场。
  1月22日,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金小麒率队到台江县革一乡和老屯乡看望慰问特困户、护林员等。
2月
  2月1日,省林业厅首次表彰奖励林业政务信息报送先进单位和个人,2008年度共有6个先进单位和16名优秀信息员受到表彰。
  2月1日至4月1日,省森林公安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森林火灾破案会战”专项行动,共立森林火灾刑事案件285起,破案233起,破案率为81.75%。火灾案件立案数、破案数均创历史同期新高。
  2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环保部环境监测总站信息室主任温香彩等到大方县调研毕节试验区成立20周年生态建设成果。
  2月6日,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禄智明对国家林业局驻贵阳专员办《贵州省2008年度森林资源监督报告》作出重要批示:“驻贵阳专员办2008年度为省政府作好森林管护和林政执法做了大量工作,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年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请省林业厅继续作好配合,把工作做得更好。”
  2月10日,  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免除我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区8个县(市)及单位国有森工企业所欠金融机构债务3166万元。
  2月12日,全省35个国家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中心测报点配置检疫专用车仪式在贵阳举行。
  2月18日,省林业厅被省人民政府表彰为2008年度办理建议提案先进单位。
  2月23日,省林业厅党组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省委王富玉副书记和禄智明副省长在省委农村工作会上的讲话、黔党发[2009)1号文件,安排2009年全省林业工作。
  2月25日,贵州省龙里林场哨上分场发生森林火灾,省林业厅副厅长杨洪俊、厅直机关党委书记黄永昌到现场指挥扑救工作。
  2月26日,省“中德财政合作贵州省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通报项目前期工作和下步工作计划,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禄智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2月27日,全省春季森林防火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在贵阳召开,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副省长禄智明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2月27日,省林业厅被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评为“2008年度全省政府系统信息先进单位”。
  2月28日,“三菱商事贵州生态林”植树造林启动仪式在黔东南州凯里市隆重举行。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中国总代表中原秀人先生和三菱商事40余名员工,  中国绿化基金会项目处、省林业厅、黔东南州委、州政府、凯里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领导出席仪式。
  2—3月,全省林木种苗信息网络建成并调试运行成功,91个县级林业种苗机构实现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等“两证”网上办理、查询和统计等自动化。
3月
  3月3—4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防火办委派黑龙江森工总局2名森林火灾扑救战略战术研究及防火机具研发专家赴黔东南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培训。
  3月5日,省林业厅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暨群众满意度测评大会,传达贯彻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动员会议精神,对全厅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和群众满意度测评。
  3月10日上午,省林业厅举行省管干部2008年度述职测评会,厅机关在职副处级以上干部及政协委员、党外人士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和一般干部职工代表,厅直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市(州、地)林业(绿化)局局长等共100多人参加测评。
  3月11日,王富玉、王正福、张群山、林明达、孙国强、陈海峰、谢晓尧等省领导以及省军区和省武警部队官兵,省直机关干部及社会各界代表在白云区沙文镇贵遵高等级公路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3月12日上午,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郝嘉伍在省应急办、黔南州政府和龙里县委、县政府等有关领导陪同下,到省龙里林场调研森林火灾应急工作。
  3月13日—15日,省林业厅德援项目办与德国GFA公司在贵阳举办GFA与贵州森林可持续经营技术研讨会。德国GFA亚洲区的负责人保罗先生等9名外国专家,中国林科院陆元昌博士、安徽省林业厅程鹏副厅长等7名国内专家,省、地、县项目办负责人等参加研讨会。
  3月20日,省政府下发《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3月23日,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谢凝高教授、中科院动物所汪松教授、中国地科院赵逊教授、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杨锐教授和同济大学韩锋教授等世界遗产评估专家,对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为世界遗产一年多来的保护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3月24日,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李军率队到省林业厅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现场解决相关问题。
  3月26日,全省森林公安、森林防火会议在贵阳召开,会议总结了2008年全省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了2009年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工作,表彰了2008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先进单位。
  3月27日,我省黎平县、黔西县和普定县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国家级第一批林业科技示范县。
  3月27日,财政部豁免我省世行贷款造林项目雪凝灾害重度受损林木债务1.83亿元。
  3月28日,省林业学校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命名为“全国职业核心能力培训认证试点单位”。
  3月28日—29日,省林业厅在贵阳举办2009年林业综合核查技术培训班。
  3月3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禄智明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3月30日,省林业厅殷建强等14人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2008年度“全国绿化奖章”。
  3月,茂兰保护区科研人员在考察中发现观赏树种金缕梅科红花荷属的红花荷,该树种在我省尚属首次发现。
4月
  4月1日,雷公山小丹江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在北京中国青年国际交流活动中心召开的全国第四届中国青年丰田环境保护事迹表彰会上,被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TOYOTA联合授予“2008·中国青年丰田环境保护奖事迹表彰奖”。
  4月2日,省林业厅确定了第一批油茶良种苗木定点生产单位12家、定点良种采穗圃生产单位1家。
  4月7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晓东率省政府办公厅及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专程到国家林业局汇报工作。
  4月1 3日,省林科院召开党委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4月1 3日,由省林学会主办、省林科院承办的贵州油茶产业发展研讨会在贵阳召开,中国林科院林研所、亚林所,江西农业大学和省发改委等19家相关单位领导、专家共计50余人出席。
  4月22日,全省油茶种苗质量管理及技术培训会在天柱县召开。
  4月22日—26日,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在贵阳举办全国林用药剂药械使用技术培训班。
  4月24日,国家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黄宏等深入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普基地开展调研。
  4月27日,黔东南州2008—2009年三菱商事贵州凯里生态示范林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4月27日,省妇联和省林业厅联合表彰全省林业生态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贵阳市林业绿化局等20个单位获贵州省林业生态建设先进集体,曾辉等20人获贵州省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工作者,朱代琴等10人荣获“贵州省林业生态建设女状元”称号,郭风美等50人荣获“贵州省林业生态建设女标兵”称号。
  4月28日,省林业厅在省龙架山国家森林公园组织开展迎“五一”登山、棋牌等比赛活动,厅机关8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角逐。
5月
  5月6日,中德财政合作贵州省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启动仪式在开阳县举行,标志着中德两国政府森林合作贵州项目正式实施。
  5月8日,省林业厅召开全省林业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动员大会,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金小麒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对全省林业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5月8日,省林业厅召开2009年保密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省保密局长、保密办主任会议及省保密委相关文件精神,总结2008年保密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保密工作,签订了保密责任书、承诺书。
  5月11日,国家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一行3人在副省长辛维光、黔东南州委书记廖少华、州长李飞跃、副州长姜学东等陪同下,考察黔东南州林浆纸一体化建设项目。
  5月12日,云南省政协副主席、省林业厅党组书记白成亮一行在省林业厅直机关党委书记黄永昌的陪同下到省龙里林场考察。
  5月13日—15日,匈牙利Eotvos大学著名地质专家Miklos Kazmer教授与贵州大学周运超教授到茂兰保护区对喀斯特地区土壤侵蚀速率和土壤发育与年尺度的变化规律进行科学考察。
  5月13日—16日,中德财政合作贵州省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参与式规划培训会在黔西县召开。
  5月14日,省林业厅直属机关党委组织有关处室深入“双万结对帮扶”的台江县老屯乡羊屯村调研和送科技下乡,现场讲授杨梅栽培技术,并到南宫乡汪江小学开展“一对一”捐资助学活动。
  5月15日,财政部下达我省2009年度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766万亩,补偿基金8830万元。
  5月16日,省林业厅厅长金小麒、副厅长徐来富率有关处室办负责人到龙里县谷脚镇茶香村考察调研退耕还林刺梨基地建设和“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5月18日,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索道正式投入运营。
  5月19日,省林业厅出台《贵州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
  5月20日,全省市州地林业局长会议在贵阳召开,国家林业局驻贵阳专员办和省林业厅聘请的民主评议行风代表应邀出席了会议。
  5月20日—22日,省纪委和省林业厅党组在贵阳联合举办全省林业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省纪委、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到培训班指导。
  5月21日,贵州省绿化委员会在贵阳授予日本奥伊斯嘉国际组织驻中国总代表黑田■之进先生“贵州绿化国际合作友好使者”荣誉称号,这是省绿委会首次授予该荣誉称号。
6月
  6月2日,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李胜清等10位护林员被中国农林水利工会与国家林业局表彰为“全国优秀护林员”。
  6月4日,贵阳市人民政府下文将全市10个国有林场全部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并纳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
  6月5日,省林业厅召开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启动会议,明确锦屏等10个县(市)为改革试点县,试点工作为期两年,将于2010年底前结束。
  6月5日—8月31日,省林业厅、省公安厅联合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代号“绿盾三号行动”  )。
  6月7日,美国耶鲁大学林业与森林生态系生态学专家Mark Ashton教授、美国纽约植物园经济作物研究所专家Charles Peters教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人类学系人类学专家Miguel Pinedo Vasquez教授,中央民族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首席科学家、中国环境保护部首席专家、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办公室主任薛达元教授等一行6人,在贵州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李发耀副研究员等人的陪同下,到雷公山保护区进行为期三天的民族生物学与生物资源保护利用考察。
  6月8日,贵阳市出台《贵阳市森林防火办法》,  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6月8日—1 3日,国家林业局天保办、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及贵州省林业学校联合举办中日林业生态培训中心项目第17期造林工程管理(长江上游天然林保护工程)培训班,来自四川、重庆、云南、湖北、海南、贵州六省(市)天保工程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6月1 0日—12日,24日—26日,省林业厅在贵阳举办两期全省林业通讯员培训班,各县市区165名通讯员参加了培训,并颁发了林业通讯员证。
  6月11日,省林业厅副厅长徐来富到黔西县调研苗木生产和采购情况。
  6月12日—14日,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副主任江机生、特邀全国人大代表孙伟、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联络局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处处长孙文鹏、国家保监会副处调研员韩庭萍等一行7人,到黔东南州调研林改工作。
  6月16日,全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禄智明到会并作重要讲话,省林业厅厅长金小麒受省政府委托与各地州市、省直有关单位鉴定了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书。
  6月16日,省林业厅出台《贵州省省级植被恢复费商品林建设项目造林补助办法》。
  6月17日,省林业厅在兴义市召开扩大内需珠防工程雨季造林工作会议。
  6月17日—21日,省扶贫办和省林业厅联合在贵阳举办一期无公害优质水果丰产栽培技术培训班。
  6月22日,省农行和省林业厅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的意见》。
  6月30日,为隆重纪念建党88周年,省林业厅举办专题党课暨林业形势报告会,国家林业局驻贵阳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专员蒋周明和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组长黄勇作林业发展形势报告和上党课。
  6月30日,省林业厅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
7月
  7月2日,省委办公厅将《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印发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党委、政府、林业局,要求认真组织传达学习。
  7月6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正福对《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汇报》作出批示:“建国60年来中央首次召开林业工作会,会议精神很重要,赞同所提建议。结合本人以前多年林业基层工作体会,建议:一是林业系统职工要组织好学习,吃透精神,作好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贯彻意见;二是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基础工作,管长期,必须按规定要求确保质量;三是林权流转必须在相关制度建立后方可全面实施。当前有的地方出现个别私商趁流转制度未建立之前低价收购农户林权,要引起足够重视,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否则林农的利益将受到损害,林农享受不了林改带来的实惠。”
  7月11日,金沙、都匀和锦屏3个县(市)被国家林业局列为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单位。
  7月20日,《贵州省国家重要森林风景资源保护目录》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7月2 3日,省直工委副书记路建新一行3人到省林业厅对目标绩效管理半年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7月31日,厅机关党委组织厅机关在职14名退役军人召开座谈会,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2周年。
  7月31日,  “贵州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被省工程咨询协会评为2009年度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   
8月
  8月2日,贵阳市黔灵山公园被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授予“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
  8月2日,省林业厅到台江县南宫乡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
  8月19日,南京林业大学竹类研究所所长丁雨龙教授、贵州大学和遵义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有关专家到桐梓县考察方竹产业。
  8月24日,省林科院与天柱县人民政府签署科技合作协议。
  8月25日,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门户网站正式开通。
  8月25日,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244.55万亩集体林按5元/亩的标准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共下拨补偿资金1222.75万元。正式启动我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集体林的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8月27日,省林业厅发出《关于移交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许可证档案的通知》,明确自2009年9月1日起将审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管理权限移交所在区(县)林业主管部门。   
  8月30日一9月5日,全省林业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讨班在省林业学校举办,共有91名林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研讨。
9月
  9月1日—2日,贵州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林业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对全省林业改革发展作部署,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禄智明作会议总结。
  9月14日,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到息烽县小寨坝镇开磷花卉基地、乌当区东风镇贵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专题调研花卉产业发展情况。
  9月18日,省人民政府召开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全省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副省长、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禄智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9月26日—10月5日,在中国第七届花卉博览会上,贵州省室外展园和室内展区有4项设计布展获得银奖,参展展品获得1项金奖,8项银奖,6项铜奖和2项优秀奖。贵州展团获得组织奖和先进个人奖共11项。
  9月27日,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联合下发《贵州省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9月30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10月
  10月13日,省长林树森率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天柱县考察油茶产业发展情况。
  10月17日,省林业厅在凯里召开全省林业系统办公室主任座谈会。
  10月25日,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举行庆祝建院五十周年大会,国家林业局科技司魏殿生司长向省林科院设立的“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贵阳)”授牌。
  10月27日—28日,省林业厅在独山县举办紫林山国家森林公园全省森林公园主任培训班。
  10月29日,新华社贵州分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及贵州日报等媒体记者到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主题采访。
11月
  11月3日,贵州省林业厅直属机关党委召开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厅直机关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11月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冬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黄康生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11月5日,省林业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贵阳召开。
  11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省财政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和贵州省林业厅等5单位联合出台《贵州省林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
  11月8日,在第三届梁希林业科技奖颁奖大会上,省林科院张喜博士带队完成的“喀斯特山地退耕还林工程技术研究”项目荣获三等奖。
  11月11日,省林业厅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省国家保密局法规宣传处刘荣德处长应邀到场授课,厅保密办成员、厅机关各处室涉密工作人员、厅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保密办主任共30余人参加培训。
  11月14日,中国绿化基金会许新桥处长与贵州剑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龙家模签订了项目协议书,标志着“中日合作小渊基金剑河生态林造林项目”正式启动。
  11月16日,省林业厅党组中心学习组召开学习会,集中学习传达中纪委四次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厅党组成员及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11月20日,省林业厅明确息烽、平坝、普定、余厌、习水、盘县、玉屏、思南、黎平、都匀、瓮安、大方、兴义等1 3个县(市)林业局为林业政务信息直报点。
  11月24日,省林业厅向  “双万结对帮扶”点的台江县老屯乡洋屯村“农家书屋”捐赠1000册图书。
  11月24日,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明确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省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11月27日,省林业厅在贵阳召开全省林业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评议暨总结大会。
12月
  12月1日,全省市州地林业局长会议在贵阳召开。
  12月8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厅联合对全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10周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记功,遵义市林业园林绿化局等10个单位记集体二等功,修文县等15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六盘水市林业局陶勇等10人记个人二等功,贵阳市林业绿化局龙沛村等90人记个人三等功。
  12月18日,全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电视电话会议在贵阳召开,副省长禄智明在会上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确保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各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12月22日,全省油茶产业发展现场会在天柱县召开。
  12月24日,我省第一批自主选育的油茶良种白市4号:黔R-SC-CO-001—2009;翁洞8号:黔R-SC-CO-002-2009;翁洞24号:黔R-SC-CO-003-2009通过认定,填补了我省自主研发油茶良种的空白。
  12月25日,省林业厅出台《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12月29日,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编委办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将具有林业管理和执法职责基层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通知》。
  12月29日,贵州《工艺实木门及实木门》地方标准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专家委员会审定。
  12月30日,贵州省林业厅机关第二届工会会员暨职代会成立大会顺利召开。
  12月30日。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联合印发《贵州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12月31日,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共完成勘界确权面积1.28亿亩,占林改面积1.31亿亩的98%;发放林权证410万本,发证面积1.24亿亩,  占勘界确权面积1.28亿亩的97%。
  12月,毕节市、开阳县被国家林业局列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林业指标体系准效益监测点。
  12月,省林业厅编印出版林业宣传画册——《黔山绿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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