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林业站规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农村、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站规范建设年”活动及《实施方案》和贵州实际,为提高林业站执行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提供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按照国家林业局开展“林业站规范建设年”活动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农村、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林业工作站行业发展为根本目的,以提高林业站执行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宗旨,以开展强化林业站服务能力、规范站务管理和标准化林业站建设为主要内容,努力提高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实现2020年林业整体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二)目标
围绕“立足服务、加强建设、规范管理”主题,特别是要根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新情况,突出“建设、管理、规范、服务”主线,切实强化林业站工作手段,增强服务意识,明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管理队伍素质,通过统一林业站站徽站牌、统一林业站站房建设标准、统一林业站站务管理要求,使林业站管理手段更加先进、管理制度更加完备、管理方式更加科学、管理行为更加规范,基层林业站工作做到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规范有序,为建设服务型基层林业管理部门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林业站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开展,省林业厅决定成立“林业站规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林业厅厅长金小麒、副组长由省林业厅总工聂朝俊担任,成员由厅森林资源管理处、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造林绿化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林业站规范建设年”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处。领导小组负责“林业站规范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开展、指导、督促检查,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材料收集、整理、上报等日常工作管理。
三、活动内容
(一)强化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
牢固树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理念,始终把服务贯穿于基层林业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法,加强林业站工作人员思想、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树立服务优良、社会满意的基层林业管理部门形象。强化林业站公共服务职能。完善林业站建设资金投入政策,加强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林业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能力;健全基层林业公共服务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的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拓展基层林业公共基础设施的服务功能,提升基层林业公共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和运行效能。完善基层林业服务平台窗口建设,完善服务标准,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品质,不断完善利民便民措施。
(二)规范林业站站务管理
1.建立完善的林业站站务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抓好林业站站务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林业站必须在对外公开的场所设置公示栏,宣传基层林业站的性质、职能和任务,宣传有关林业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公布林业站岗位职责、办事程序、服务规范、服务标准等。具体应包括造林面积、成活率验收的方法、标准;本年度的林木采伐计划及分解落实方案,批准的林木采伐数量及地点;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依据和办理程序;伐区调查、设计、验收的方法、标准;林业规费征收的标准和依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林业行政执法委托书;林业行政处罚的权限、依据;林权登记及林权证发放的程序和条件;林权纠纷调处的有关规定;林业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办事纪律;以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公开公示的内容。林业站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加强林业站站务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站长及主要岗位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目标管理和综合考评制度、学习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以及其他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需建立的内部管理制度, 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3.进一步规范相关林业图表。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分布图和林业发展规划图、林业基本情况统计表和林业生产进度表,以及其他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需建立的图表,要做到图表设置醒目,格式统一规范,数据更新及时。
4.切实加强林业站档案管理。林业站要配备专门的档案柜,有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做到森林资源档案、林政档案以及主要业务档案一年一归档,一年一出数;档案分类齐全,保存完整,管理规范;主要档案数据应逐步实行微机化管理,有条件的要达到地方档案管理标准。
5.抓好林业站站址形象建设。林业站站容站貌要做到整洁规范,墙面干净、地面清洁、桌面整齐,有条件的要大力开展植树种草种花绿化美化,做到环境优美。
6.规范资金项目管理。有财务管理职能的林业站要建立单独的财务账户,明确专人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和项目的安全运行,有收费项目的林业站,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
7.规范林业站行政执法。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委托林业站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健全林业站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使其做到持证上岗。注重执法形象,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执法语言和执法文书,对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公开执法结果。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确保做到依法行政、公正行政、文明行政。
(三)抓好标准化林业站建设
各地要按照《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关于开展标准化林业站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林站建字 [2009]7号)、《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关于印发<全国标准化林业站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林站建字 [2010]7号)要求,认真抓好标准化林业站建设试点工作。国家林业局将安排一定的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用于试点林业站站房建设,同时国家林业局将确定林业站站徽、站牌的样式规格,进一步统一林业站的标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多渠道筹集配套资金,解决试点林业站的专业设备、工作器械、交通工具及制度图表制作以及补充业务用房建设等。试点林业站所属县、乡(镇)在建设用地、人员编制和待遇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优惠。要通过标准化林业站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技术装备保障水平,促进林业站各项职能的充分发挥。
(四)提高保障能力
1.加强林业站信息化建设。要在“全国林业站本底调查”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贵州林业站行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林业站站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在林业站系统推广应用。加快基层林业站信息化手段建设,加强林业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与营造林、林政、森林三防等信息的对接和共享。
2.加强管理人才培养。建立完善的林业站管理人才队伍选聘、培训、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制定人才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基层林业专业管理人员的交流。省厅每年将有计划的开展站长培训,5年完成站长轮训,各市(州、地)每年要根据本地实际开展站长和主要岗位人员培训,各县(市、区)要定期安排林业站干部职工培训,每年至少要完成员工轮训一次。
3.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以创建“林业文明窗口”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强化社会公众舆论监督,推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4.创新管理机制和方式。进一步理顺林业站管理体制,完善管理职能,减少职责交叉,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林业站管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和一致性,探索建立符合基层工作实际的林业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基层林业站要加强对林业经合组织的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林业经合组织在促进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活动安排
“林业站规范建设年”活动自2010年4月开始,到2011年7月底结束。整个活动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动员
2010年4月至5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利用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媒介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积极参与活动的氛围。要层层动员,提高认识,明确要求,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入了解活动的目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为活动取得实效奠定基础。
(二)具体实施
1.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6月至2011年3月。各地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周密安排,有重点、分步骤地有序推进规范年活动。
2.检查评估阶段:2011年3-4月,省林业厅将组织各市(州、地)组织检查小组到各地进行指导和检查,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2011年4月,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将组织督查组到各地进行指导和督查。
3.检查整改阶段:2011年5月至6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在指导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整改。
(三)总结验收
2011年7月,各地进行活动情况自查和总结。省林业厅配合国家林业局组织总结验收,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在活动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规范林业站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活动要求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开展“林业站规范建设年”活动,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请各市(州、地)林业主管部门于2010年5月30日前将组织机构和实施方案、2011年6月30日前将活动工作总结报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处。
(二)抓好工作落实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林业站规范建设年”活动的总体部署,把规范管理活动和日常管理工作有机结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丰富活动内容,加强对活动进展情况的跟踪和督促检查。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增强林业站干部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广大干部职工成为“林业站规范建设年”活动的主体,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务求实效。
(三)做好信息报送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逐级报送制度,及时将活动情况、工作经验报省林业厅,省厅将根据上报材料定期编制《贵州林业简报》或转报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在国家林业局政府网站开辟“林业站规范建设年”活动专栏,编制活动简报,交流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