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林业(绿化)局:
为深入开展林业系统“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全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林业综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0年8月上旬至8月底。
二、检查方式
由省林业厅领导分别带队,按市(州、地)划片共组成9个检查组,每个市(州、地)检查2~4个县。检查方案和分组名单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一)2010年营造林进度、质量以及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2009年通报的营造林实绩核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二)营造林因灾毁损面积核实情况;
(三)第八次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贵州省第六次复查工作进度和质量;
(四)林地管理和案件查处情况;
(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回头看”和配套政策落实情况;
(六)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现以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
(七)去冬今春森林火灾损失面积核实情况;
(八)各项林业资金使用情况。
除上述检查内容外,检查组还将对各地林业十二五规划编制、低产商品林改造技术标准和森林经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林业(绿化)局要高度重视,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综合检查顺利开展。
(二)各县(市、区、特区)要按照检查和调研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并综合形成汇报材料,由市(州、地)林业(绿化)局在综合检查工作前统一收交检查组。
贵州省林业厅
201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