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林业》2010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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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多项惠林政策
  1月31日,新华社受权发布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7个中央一号文件,推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的强农惠农新政策,涉及林业和林区多项补贴、发展油茶和核桃等木本油料、农田林网建设、林下种养业和森林旅游、农林废弃物利用、国有林区(场)棚户区改造等惠林政策,其中特别强调要构筑牢固的生态安全屏障,积极推进林业改革。
  这个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分为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加快改善农村民生、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5个方面,共27条。
  文件第二条把林业机械设备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并要求逐步完善适合林区特点的农业补贴政策。文件第六条提出,要大力发展油料生产,积极发展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第九条提出,要支持农田林网建设。第十三条提出,要努力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种养业,积极发展森林旅游。第十六条提出,要支持农村开发利用新能源,推进农林废弃物资源化、清洁化利用,加快推进国有林区(场)棚户区改造。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第十二条专门就构筑牢固的生态安全屏障进行了部署,要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在重点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区位,结合扶贫开发和库区移民,适当增加安排退耕还林。延长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期限,抓紧制定实施办法。继续推进三北、沿海、长江等防护林体系和京津风沙源治理、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统筹推进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加大力度筹集森林、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从2010年起提高中央财政对属集体林的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建立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开展造林苗木、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中央财政对林木良种生产使用、中幼林和低产林抚育给予补贴。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启动森林经营工程,增强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提高林地综合产出能力。大力增加森林碳汇。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加快岩溶地区石漠化和南方崩岗治理,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2006年以来连续第五年成为中央一号文件部署的农村改革工作重点之一。今年的一号文件第二十一条强调,要积极推进林业改革。健全林业支持保护体系,建立现代林业管理制度。深化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重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配套改革。规范集体林权流转,支持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深化集体林采伐管理改革,建立森林采伐管理新机制和森林可持续经营新体系。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办法,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和评估师制度。逐步扩大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范围。扶持林业产业发展,促进林农增收致富。启动国有林场改革,支持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国有林区管理体制和国有森林资源统一管理改革试点。
(刘慎元)

 


贵州省信息化条例
(2010年3月31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信息化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信息化规划、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化工程建设、信息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信息安全保障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信息化发展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务实高效、立足创新、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信息化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信息化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化发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安排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并鼓励社会各界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推进本辖区内的信息化发展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化发展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信息化发展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和信息产业发展,并通过政府采购、宣传教育、培训考核等活动促进信息技术应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信息化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信息化研究、信息技术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强各种信息化知识和技能普及。
  普及中小学校信息技术教育,鼓励发展信息技术职业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应当开展信息化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
第二章 信息化规划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信息化发展战略的要求,科学预测,统筹协调,结合实际,组织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信息化发展规划以及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省信息化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信息化发展规划以及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信息化发展规划,经上一级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编制的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应当符合本行政区域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上一级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并报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第十条 省、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通信、广播影视、城乡规划等部门,根据本级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通信网、计算机网、广播电视网等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地区行政公署批准后,纳入城乡规划。
  新建、扩建或者改建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当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实现互联互通。
  第十一条 信息化建设应当按照信息化发展规划有序推进。信息化发展规划生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其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的建设。省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省信息资源开发标准,并加强对信息资源开发的指导。
  第十三条 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充分利用基础数据库建设本行业、本部门的业务数据库;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单位应当为国家机关提供信息共享服务。
  第十四条 各级国家机关应当依法及时采集、发布、更新政务信息,加强对政务信息的管理,保证政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对依法需要保密的政务信息应当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政务信息丢失、泄露或者被滥用。
  省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规范行政机关采集政务信息的活动,避免重复采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内的信息,促进资源的共享和互联互通。
  第十五条 下列信息,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7日内,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供单位和个人无偿查询:
  (一)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国家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和职责;
  (三)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需要申请人注意的事项、数量、程序、期限、实施主体和结果;
  (四)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
  (五)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第十六条 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应当将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等信息通过网站及其他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并逐步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业务办理工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单位的信息公开和服务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的增值开发利用,鼓励单位和个人对信息资源进行公益性开发利用。
第四章 信息化工程建设
  第十八条 信息化工程建设依法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质量负责制。
  第十九条 从事信息化工程的设计、开发、建设、监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
  建设单位不得将信息化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二十条 信息安全工程和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批准立项前,应当经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符合信息化有关规划和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的,方可按照建设项目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查意见。
  非政府投资的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向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应当符合政府采购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信息化工程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性能测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信息化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信息安全工程和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二十三条 承揽信息化工程的单位应当对信息化工程承担工程质量保修维护责任。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的保修维护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四条 信息化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做好信息内容更新,加强信息资源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十五条 信息化工程建设应当使用经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软件,鼓励使用国产软件和本省信息技术和产品。
第五章 信息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南,确定推广应用目标和重点领域,建立和完善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体系,促进信息技术在社会各行业的推广应用。
  第二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组织、推动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促进各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的水平。
  国家机关建设本机关或者本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工程,应当遵守国家和省的规定,充分利用已有网络平台和软硬件资源,不得重复建设。
  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学习电子政务相关知识,开展电子政务技能培训。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鼓励应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强以农业和农村、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引导和扶持相关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
  第二十九条 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保障、金融保险、公用事业等社会公共服务单位,应当加强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信用服务、安全认证、标准规范、在线支付和现代物流等体系,提升电子商务应用和服务水平。
  第三十一条 公共服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准确、及时和全面地提供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的信息服务,逐步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业务办理、费用收缴、服务预订等便民服务。
  第三十二条 鼓励和支持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扶持信息技术社会培训机构发展,推动政府、企业、高等院校及社会培训机构的交流合作,推动人才培养与企业人才需求紧密结合,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第三十三条 建设完善以信息技术人才库、人才评价系统等信息交互平台为重点的信息技术人才服务支撑体系,促进企业与人才之间的信息交流,优化信息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对符合当地信息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服务支撑体系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贴。
第六章 信息安全保障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协调机制,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防御能力和处理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信息安全有关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信息网络或者信息系统的运行单位和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制定信息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法人合法权益,散布和传播虚假信息、违法信息等活动,不得危害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对信息发布的管理,遏制不良信息的传播。鼓励开发应用防范不良信息的信息技术。
  第三十七条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信息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信息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确定本单位信息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根据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维护,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或者审批。
  第三十八条 信息化工程设计和建设应当同时进行相应的安全系统的方案设计和建设,并满足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
  信息安全工程和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投入使用前,应当通过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测评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测评机构应当对测评结果负责。
  第三十九条 信息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制定信息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发生信息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措施降低损害程度,防止事故扩大,保存相关记录,并按照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定相关行业的信息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落实工作。
  第四十条 省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信息安全有关管理部门对重点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找隐患,保障网络和系统正常运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承揽或者冒用其他取得资质单位名义承揽信息化工程,或者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信息化工程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将信息化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审查进行信息化工程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信息化工程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没有同时进行安全系统的方案设计和建设,或者建设信息安全工程和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未经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或者测评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未制定信息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或者对信息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故情况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信息化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工程建设和管理,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总  则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第一章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七条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第八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第二章  实施与监督
  第九条 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将本准则列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本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应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可以依据本准则,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准则,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 本准则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3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同时废止。

 

在全省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金小麒
2010年4月23日

同志们:
  刚才,洪俊同志传达了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国家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向会议作了工作报告。2010年全省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要求已经明确,大家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如何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省委石宗源书记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的讲话精神,加强今年全省林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深化认识,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到突出位置抓紧抓实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求全党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为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省委石宗源书记在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加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有效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我们要以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尽腐败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论断为指导,落实好省委石宗源书记的重要讲话,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到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一)对待形势要有新判断。2009年,是我省林业系统经受严峻考验、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以抢机遇、抓项目、促发展、求实效为主线,统筹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工作,林业改革、生态建设、党的建设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全省林业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根据厅党组的安排,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进展顺利,私设小金库、商业贿赂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整治,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扎实推进,在直属单位和自然保护区开展的巡查工作成效明显,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但是,我们要清醒看到,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问题不容忽视,从林业系统情况看,主要表现在:有的单位和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浮在表面,教育不深入、制度不落实、监督不完善、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依然存在,腐败问题和涉林职务犯罪易发多发;有些单位和领导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不够坚决,存在打折扣、搞变通、不到位、变形走样的现象,个别的有抵触推诿情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地方和单位制度意识不强、执行制度不得力,没有按制度管权、管人、管钱、管事,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少数党员干部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应酬偏多,心浮气躁,多数时间和精力浪费在酒桌、牌桌上,“庸、散、懒、拖”的现象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有的单位和领导宗旨意识树得不牢靠,工作指导思想不够端正,不按规矩花钱、不按程序办事的现象时有发生,奢侈浪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过程不求实际效果等问题屡纠屡犯;极少数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群众意识退化,遇事不请示、不报告,方法简单急躁,一些经费没有按时足额落实到群众手中;纪检监察部门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还不能够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监督不够到位,业务素质亟待提升。这些问题要引起足够重视,在工作中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思想认识要有新提高。当今世界处在大变革大发展大调整时期,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和紧迫。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林业改革发展作出了重要批示,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确立了林业工作的“四个地位”和“四大使命”,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生态危机和气候变化,林业的功能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任务越来越繁重,地位越来越突出,完成林业承担的重大使命,必须要有良好的党风政风行风作保证,要有一支思想靠得住、作风过得硬的干部队伍作保障。各级党组织和领导要居安思危,常怀忧党之心,尽守兴党之责,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像对待业务工作一样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时刻绷紧“廉洁弦”,常常敲响“警示钟”,确保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用优良的作风、严明的纪律、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在生态建设中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在兴林富民、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事业中成为群众的主心骨。
  (三)工作理念要有新拓展。各级要树立“两手抓、两手硬”的思想,强化“抓业务不忘党纪、做工作不忘廉洁”的意识,以整体性、建设性的思路来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林业工作的总体规划,与具体业务工作同等重视、同时部署、同步实施、同抓落实、同出成效,努力实现林业改革发展和业务工作项目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在这里,要特别强调学习问题,小平同志告诫我们,忽视学习是思想庸俗化的起点,十分危险的开端。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领导干部犯错误,往往都是从淡漠和忽视学习开始的。放松学习,是致命的缺点、危险的信号。各级要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决定,把建设学习型班子、学习型机关、学习型队伍作为重大任务,强力推进学习建设,党员干部自觉做到集体学习必到,读书体会必写,重要观点必记,课题研究必钻,调查研究必做,切实做到常学、真学、苦学,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名利观、地位观、政绩观上解决问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城。
  (四)推进落实要有新举措。世情、国情、党情、林情的深刻变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许多新情况需要研究、新问题需要解决、新领域需要探索。要积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创新,增强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掌握主动权。要用辩证的、全面的、发展的观点分析形势,围绕需要解决的一些突出问题,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水平;要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的领导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纳入议事范围,形成工作合力,搞好各种保障,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职能,重大事项要亲自把关,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违纪违法问题要亲自督办,营造支持工作、鼓励创新、勇于探索、敢于查办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今年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10周年,也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林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林业系统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国家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为重点的反腐倡廉体系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执行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好上级的指示,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衡量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品质、道德素养、工作能力的基本标识。现在,林业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目标任务已经很明确,关键是要狠抓落实、取得实效。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贯彻执行中央和省重大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督查落实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七次全会、中央和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及厅党组重大工作部署的情况。要建立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惠及林农民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林业投资项目、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生态工程、抗旱救灾、森林防火等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要主动介入、及时跟进、全程监督,做到资金不偏向、干部不越轨、工程不出岔。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批评纠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违反政治纪律、执行上级指示不得力的行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仅要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态度坚定,而且在具体问题上也要听打招呼、守好规矩,绝不能发表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决定精神相背离的言论,绝不能发生违背政治原则的问题,不能出现对上级指示抵触、推诿、不落实的现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二)切实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在党,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进行“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以《准则》为基本教材,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督促党员干部遵守党员规矩、守好从政规范,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接受批评监督等情况进行检查,特别要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落实重大决策报告、领导干部重要情况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对失职渎职、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对那些搞“一言堂”、一个人说了算、违犯决策程序、逃避监督,导致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严重损失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风彰显党的形象,关系事业的成败。各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抓党风的职责,以思想教育、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要求,要大兴“四种作风”。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加强对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维护群众权益情况的检查,认真解决涉农利益、涉法涉诉、安全生产等问题,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矛盾调处的渠道,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和深化配套改革、林权登记、发证和档案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林业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认真落实工程建设突击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排查、纠正和解决林业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林业行政审批、林木林地流转、林木种苗购销、林业物资采购、林业科研生产和经营等易发多发违纪问题领域的监督检查,防止以权谋私、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规操作行为的发生。继续推进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森林公安派出所的规范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林业基层队伍建设。要大兴务真求实之风。各级党员干部要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挑起担子,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工作上,把功夫下在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上,机关工作要重心下移,基层干部要坚守一线,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到基础差、问题多、发展慢的部位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帮助解决困难,指导科学发展。要精简会议文电,整治文风会风,力戒空话套话,坚决制止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对作风飘浮、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要追究责任。要大兴艰苦奋斗之风。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经济工作纪律,落实厉行节约的“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奢侈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违规收受钱物等行为,严格控制出国出境数量、规模和经费支出,深入开展“小金库”、商业贿赂等专项治理,深化用车、用电、用水管理改革,减少公务消费和公务接待支出,清理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尽最大努力缩减开支。大兴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防止逢迎讨好、相互吹捧等不良风气的滋长,对干部的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良现象要及时提醒、批评、制止,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进班子团结。
  (四)坚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强劲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领导机关中滥用职权、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损害林业发展、生态建设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保密纪律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违法乱纪行为,严肃查处在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木流转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加大对涉及林农乱收费、乱摊派现象的查处力度。决不让违法违纪行为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伐、滥伐、超限额采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珍贵野生植物以及违法征占林地等违法行为。要总结巡查工作经验,建立“倒查”机制,督促问题整改,在木材检查站等基层单位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查纠存在问题,提升行业形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交流等制度,进一步发挥惩戒和治本功能。
  三、增强意识,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明确提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重点抓好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建立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揭示了反腐败斗争的基本规律,标志着我们党反腐倡廉认识达到新境界。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制度建设加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实现有法可依。但是,制度执行不得力,导致许多制度成了闲置资源,甚至形同虚设。各级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采取强力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要广泛开展制度宣传教育。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重要前提。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如果广大党员、干部没有牢固树立制度意识,不能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再多再好的制度最终也只能是摆设”。落实制度,首先要学习制度、理解制度、弄懂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制度的学习、宣传和教育,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教育、业务培训、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系统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令,使党员干部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增强制度意识。当前要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去年中央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四个文件及今年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个法规文件,一些具体规定要反复讲、经常学,把制度转化为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形成人人熟悉制度,人人懂得制度,人人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
  (二)要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当前,腐败活动向一些关键领域渗透,向一些社会领域扩散,从领导干部或身边亲近人的生活情趣、个人爱好打开缺口,腐败类型、性质、手段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各级要以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载体,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为重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要完善教育制度。落实好中心组学习、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党性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要推进教育制度创新,抓住重要时节,围绕工作事项,突出重点对象,设置有效载体,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使廉政教育贯穿干部教育、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形成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要完善监督制度。发挥组织功能、媒体功能、社会功能、党外功能、群众功能,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及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等岗位人员的监督,落实行政问责、廉政承诺、报告情况、谈心谈话、测评评议等制度,使其不敢失责、不敢专权、不敢懈怠、不敢腐化;要完善预防制度。针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设备物件采购、重大任务完成、行政审批、敏感时期、重要节假日、交往应酬、生活娱乐、婚丧嫁娶等易发多发违纪问题的部位和时段,排查廉政风险,构筑制度防线,推行廉政告知,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强化管理为手段的预防机制;要完善惩治制度。要认真探索林业系统出现腐败案件、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加强重点领域案件查处工作,有效揭露、发现、查处腐败问题。建立查处案件的协调、督办机制,加强办案的组织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要与组织人事、司法机关协调配合,完善举报人、证人的保护制度,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各界群众参加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使腐败分子无处藏身。
  (三)要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一些制度不落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违反制度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查处,“重人情、轻法纪,重情面、轻规范,重潜规则、轻硬规定”的现象时有发生。各级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原则,坚决纠正重制定、轻执行,重开会、轻检查,重讲话、轻落实的不良现象,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四)要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执行反腐倡廉制度作为重要职责,建立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对制度执行的各项措施特别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执行的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执行要求,排除工作中的障碍和阻力,为制度执行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等方式,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落实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对执行制度不力的要追究责任。领导干部要树立对制度的敬畏之心,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做执行制度的表率。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做到。领导干部要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行动要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
  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分重要。各级林业部门和领导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尽力帮助纪检监察部门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好人员、装备和经费,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纪检监察干部肩负党和人民重托,岗位重要,责任重大,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学习,锻炼党性,钻研业务,提高素质,做好表率,敢于同腐败问题作坚决斗争,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为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推动兴林富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在林业厅开展践行宗旨教育暨支持参与
“三创一办”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金小麒
2010年5月12日

同志们:
  开展践行宗旨教育是今年机关党建工作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活动,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刚才,大会传达学习了省委《关于开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宣读了林业厅践行宗旨教育活动方案,对厅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践行宗旨教育活动作出全面安排;传达学习了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明委关于支持参与贵阳市“三创一办”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就省直部门支持参与“三创一办”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些文件精神和活动方案是我们开展活动的总要求和总规定,希望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抓出成效。下面,我从两个方面再强调一下,请同志们在开展活动当中注意把握。
  一、自觉投入践行宗旨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党性观念
  开展践行宗旨教育,其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性纪律观念,牢记为民服务宗旨,树立勤政廉政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廉洁自律。因此,各单位各部门要注意把握以下三点。
  (一)明确责任,确保措施到位。在组织领导上,各单位党委要负总责、各级党支部要负具体责任;在具体实施上,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全体党员是参与主体。一是各直属单位要建立健全教育活动组织机构,做到有专门的班子、有得力的人员抓面上的指导协调工作。二是要及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的具体责任,落实任务、规定要求、提出措施,做到活动有人带、任务有人抓、责任有人担。三是各直属事业单位党委要根据厅机关党委印发的活动方案,结合本单位本支部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使教育活动有序开展;厅机关党支部要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要建立健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参加教育活动的登记考核制度,做到活动有记录、学习有笔记、检查有考勤、材料有档案。
  (二)讲求实效,坚持教育先行。不容置疑,在林业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队伍当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讲党性、不讲宗旨、不讲纪律的突出问题,还有一些薄弱环节,党员干部的教育不够全面,管理不够系统,监督不够严格。一是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容忽视。一部分党员对中央和省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的学习领会还不够深入系统,理论学习联系实际不够紧密,学用脱节的现象比较突出;少数党员有意无意减低党员标准,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得不好,工作积极性不高,干工作要求跟利益挂钩,办事情喜欢挑肥拣瘦;极少数党员党性观念欠缺,宗旨意识淡薄,理想信念退化,不讲原则,不讲纪律,只讲待遇。二是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容忽视。少数单位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比较差,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一把手说了算,内部闹不团结;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原则不强,奉行好人主义,喜欢当“甩手掌柜”,宁可误事也不伤和气,对党员和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敢抓、不敢管;极少数领导干部纪律观念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一些干部工作干劲明显不足,作风漂浮,只思无过,不顾大局,不求上进;极少数党员和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懒、软、散现象突出,负面影响很大。三是要把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特别注重教育的针对性,针对目前直属单位和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有效途径和多种形式开展党性观念教育和宗旨意识教育。在党性观念上要突出规定性,使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政治方面受到一次严肃认真的党性教育;在履行职责上要突出执行力,使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抓落实的能力得到提高;在为民服务上要突出效率性,使广大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在廉洁从政上要突出预防性,使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得到强化。通过这次教育,力求在解决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等问题上取得成效,使全体党员的宗旨意识显著增强,广大干部的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各级机关的办事效率快速提高,党内的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
  (三)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归纳起来讲,这次教育活动重点是开好一次民主生活会、举办两期集中学习、开展三项主题教育、落实四个方面的工作措施,即各级党组织要开好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组(党委)组织举办两次中心组集体学习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党章、警示教育、示范教育等三项活动;积极落实突出问题的整改措施、便民惠民的政策措施、勤政务实的工作措施、廉洁自律的廉政措施。为此,各单位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把握要点,确保主要步骤要到位、关键环节要落实。一是要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开展这次践行宗旨教育活动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其中党员领导干部是教育的重点对象。因此,各单位各部门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做到自觉投入、主动实践、带头践行,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标杆作用和模范作用,在加强学习教育上走在前列,在增强党性观念上走在前列,在提高宗旨意识上走在前列。二是要认真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单位党委和机关党支部要认真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准确摸清情况,全面开展谈心,真正触动灵魂,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三是要突出学习重点。这次教育活动的学习内容重点是党章、党的领导人关于为人民服务的重要论述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注意突出重点内容,认真做好主题学习安排,积极组织集中教育活动,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要采取有效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在强化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的基础上,各单位各部门要善于拓宽学习形式,不断改进学习方法,努力提高学习效果,使全体党员在强化宗旨意识上有新提高、在勤政服务上有新进步、在廉洁自律上有新提升。五是要制定一系列措施强化整改。这次教育活动能不能取得预期效果、能不能让广大干部职工满意,关键还是要看突出问题有没有得到解决,整改措施有没有得到落实。因此,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认真制定和切实落实推进业务工作、改进便民服务、提高勤政为民、执行廉政制度等四项整改措施上,通过具体的整改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勤政廉政为民服务的制度,把教育活动的目标要求落到实处。
  二、积极参与“三创一办”活动,不断改善机关的工作环境和职工的文明素质
  3月22日,省委、省人民政府联合召开了省市合力推进“三创一办”工作动员大会,对“三创一办”工作作出动员部署,要求省直各部门充分认识支持参与“三创一办”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切实加大支持力度,强化考核检查奖惩,并把支持参与“三创一办”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内容。
  贵阳市开展“三创一办”工作,目的是为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办好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为贵州人民争光,是为了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深入推进“整脏治乱”和“满意在贵州”工作,顺应广大干部群众的强烈愿望,忠实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因此,“三创一办”工作是一项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大事、好事。作为贵阳市的市民,“三创一办”关系我们大家的切身利益,作为在筑单位和上级领导机关,我们是开展“三创一办”重要责任主体和职责所在。为此,向各单位各部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把“三创一办”的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干部,把有关规定传递给每一个职工,做到人人知晓、个个清楚,自觉争当文明市民。二是要积极配合辖区办事处和社区有关创建活动,主动开展整脏治乱活动,做好绿化、净化、美化工作,不留卫生死角。三是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人”,确保办公区域、家属院落、干部职工符合“三创一办”要求,杜绝出现媒体通报曝光现象。

 

森林涵养水源功能在特大旱情中的表现初报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罗 扬
省林业厅法规宣传处 易茂红
  森林涵养水源,通常指森林生态系统对降水的拦截和滞蓄。森林涵养水源功能主要表现在蓄水功能、调节径流功能、森林削洪抗旱功能和森林净化水质等方面。森林通过对降水的截留、吸收和下渗,对降水进行时空再分配,减少无效水,增加有效水。森林这种功能与森林土壤较特殊的结构功能十分密切,森林根系和腐殖质能改善土壤性质,使水的渗透力增强,将地表径流转变为地下水,起到涵养水分的作用。森林土壤像海绵体一样,吸收林内降水并很好地加以蓄存。“山上种满树,等于修水库”。的确,森林是一个蓄水能力很强的“海绵水库”。据有关研究,1公顷结构比较完整的森林能蓄水1500立方米,667公顷森林就相当于一座库容100万立方米的小型水库。
  自2009年秋天以来,我省发生了罕见的秋冬春连旱,重灾地区绝大部分山塘、水库干涸,大片农田绝收,农村人畜饮水困难,旱灾给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针对我省发生的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森林有什么样的响应?森林的涵养水源功能发挥如何?旱灾对我省林业发展提出了哪些需求和警示?带着这个问题,我们在特旱区选取森林资源特点比较典型的册亨县进行调查研究。
  一、基本情况
  册亨位于贵州省西南部。地处珠江上游的两大支流南、北盘江在县境内奔腾交汇。东隔北盘江与望谟县相邻,南隔南盘江与广西乐业、田林、隆林三县相望,西倚安龙县,北与贞丰县接壤,总面积2598平方公里。居住着布依、汉、苗、壮、满等20余个民族。2009年末全县总人口23万人,其中布依族占总人口75%。县境内光照充足,热量丰富,雨量充沛,夏热冬暖,雨热同季。最高海拔1634米,最低海拔301米,平均海拔830米,年均日照1515小时,年均气温19.2℃,年无霜期345天,具有南亚热带季风气候为主的立体气候特点,素有“天然温室”之称,适应各类植物的生长。
  根据册亨县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结果,全县有林地面积124313公顷,灌木林面积22005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32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4.39%。册亨县总体地貌上以县城所在地为界,北面属喀斯特地区,南面以砂页岩为主,森林资源的分布也具有很大的相关性。
  研究人员选取该县森林资源状况有代表性的三个乡镇进行调研。选取的乡镇是威旁乡、丫他镇、秧坝镇,该三个乡镇分别位于册亨县的北、中、南部。调研的内容主要包括森林资源总量及特点、发生特大干旱后的现状及相应反应、不同地区不同林地的土壤结构及相应的物理化学指标分析、生物量及涵养水源功能的对比实验等。
  全县及调查乡镇森林资源现状见下表。
  二、调研结果
  1、这次特大旱灾旱情状况与区域本身的生态脆弱性相关
  这次特大干旱,降雨少、持续时间长等气象因素固然是主要原因,但旱情的发展和表现证明,本身生态基础较差也是旱情加剧的重要原因。从每天中央电视台关于旱情区域特别是重旱、特旱区示意图可以看出,主要干旱区域是以中国西南喀斯特分布集中区(滇、黔、桂交界相邻区域)为中心发展的,而从生态角度讲,该喀斯特地区本身比较脆弱,同时也是石漠化比较严重的区域,自然抵抗干旱的能力较差。
  2、本次干旱在一些地区对现存生态系统有较大的影响
  这次特大干旱持续时间太长,在一些区域已经突破了林木抗旱能力的极限值,不同程度的破坏了长期以来(30年、50年、甚至100年)艰难形成的植被与土壤、岩石等生态因子的平衡和协调,致使很多山上的植被枯黄、干死。
  3、森林涵养水源功能得到很好发挥
  通过调研,我们也惊喜地发现,尽管在干旱区域很多地方出现了人畜饮水困难、大片农田绝收等严重旱情,但在一些生态保护良好、森林资源较为丰富的乡村,山上仍然淌出清泉,农田庄稼绿意盎然。调查发现,森林资源丰富地区旱情明显好于较少地区。在威旁乡,调查了大寨村三个组的水资源利用情况,中坛组和拉坎组长期以来具有保护森林资源的传统和乡规民约,现有森林植被较好(森林覆盖率达57%,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到目前为止,仍有泉水渗出,除能满足两个组300余人的生活用水外,还有余水,通过筑埂等简易措施,可开展春耕。蒋家坝组也有一些人饮设施,但由于山上植被稀少,且多为藤刺灌丛,山下原水井已基本断水,小春油菜和小麦基本绝收。丫他镇是流经册亨县城的者楼河的发源地和主要集水区之一,森林资源较少(森林覆盖率仅为38.07%,远低于全县平均水平)。者楼河有很大的集雨面积,从来没有断流过,但遭遇这次特大干旱后,在丫他镇和者楼镇交界地区已断流,无地表径流。从该镇各类土地情况看,尚有8292公顷宜林荒山需要造林绿化。秧坝镇地处册亨县南部,森林资源较好。目前该镇的主要河流秧坝河和板用河仍然有清澈的河水流过。据镇里同志介绍,当地群众有积极栽树、经营森林的传统,致使拥有良好的森林植被。长期以来,该镇既没有发生较大的洪涝灾害,也没有重大旱情影响。即使在今年特大旱情的影响下,没有出现其他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的急需送水的情况。镇里的自来水就没有断过、也不需要限制使用。该镇由于长时间的高温,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旱情,如粮食减产、培育苗木死亡、新造林成活率低等。
  调查还发现,树种结构较好的森林涵养水源功能明显好于较次的森林。秧坝镇和威旁乡的森林资源总量上均较高,森林覆盖率分别为61.94%和57.28%,但森林涵养水源功能上有较大差异。威旁乡的乔木林中绝大部分为水源涵养功能较好的混交林,在一般干旱情况下,完全可以满足正常的生产生活用水,该乡也是全县生态环境较好的乡镇之一,但由于地处喀斯特地区,水下渗比较严重,遇上特大干旱,突破了干旱的极值,地表水量明显较少,因此,在总体表现上不如以砂页岩发育的土壤为主的秧坝镇。
  可以认为,这是我省长期以来大力实施植树造林、加强生态建设的结果。如果没有这些年的艰苦、不懈的努力,干旱的影响可能更为严重。
  4、不同林地类型土壤性状不同、对干旱的响应也不同
  实验分析表明,不同林地类型的土壤容重均随土层深度的增加而增加,土壤总孔隙度与毛管孔隙度都是随土层深度的增加而减小。有林地(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地、落叶阔叶林地和杉木林地)的土壤物理性状要好于荒山和耕地;有林地在土壤持蓄水能力和蓄渗水能力这两方面均要远远好于荒山和耕地;不同林地类型水源涵养能力(总蓄水量=土壤最大蓄水量+枯落物最大持水量):森林的水源涵养功能要远高于耕地和荒山,具体排序为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地(768.45t/hm2)>落叶阔叶林地(740.54t/hm2)>杉木林地(732.4t/hm2>耕地(594.50t/hm2)>荒山(444.25t/hm2)。
  三、建议
  1、继续实施以保护和恢复林草植被为主的生态建设
  在接下来的灾后恢复和以后的生态建设中,要继续加大封山育林的力度,同时在条件适宜区域大力实施人工造林恢复植被。通过加强现有林的保护和经营,提高林分质量,形成较为稳定的结构,可以极大地增强森林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充分发挥森林作为缓冲器的功能。
  2、充分发挥科技支撑的作用
  在这次抗旱救灾中,广大林农面对百年不遇的旱灾,对如何进行科学抗旱明显准备不足、技术缺乏,有很多保水、保湿、保墒的成果和技术没有得到推广和应用,救灾及灾后恢复的效率较低。因此,要加大科技推广和培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的林种设计、树种选择以及营造林技术设计,以提高营造林的质量、保障其目标功能的发挥。
  3、进一步加快石漠化综合防治
  这次旱灾由于持续时间长、降雨少,致使一些地方的植被干枯死亡,特别是在土壤浅薄、土被不连续、岩石裸露率高的喀斯特区域,这种现象更为严重,局部地方有石漠化加剧的趋势。应高度重视,采取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办法,减少次生破坏。要按照多部门联合、多措施并举、综合防治的思路和方针,积极防治石漠化。

 

  从去年10月份起,岑巩县思阳镇岑丰村就没下过雨。然而,由于爱护生态环境,满山林木成了天然“蓄水池”——
昨天我护林 今天林护我
张维军
  5个多月来,岑巩县持续干旱少雨,旱情严重。
  据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计,截至3月18日,这里因旱导致4.36万人、0.8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农作物受旱面积3.36万亩。
  全县共投入抗旱人数14.6万人次,抗旱资金130万元,出动各类机动抗旱设备183台套,浇灌土地0.36公顷,临时解决了3.02万人1.53万头牲畜饮水困难。
  然而,当地有两个生态环保村,同样遭遇大旱,情况却截然相反。
  这里,依然山清水秀,群众生活、生产不受丝毫影响,令人羡慕不已。
  这两个小山村,一个是大有乡的腊恰畈村,一个是思阳镇岑丰村。

这里依然流水潺潺

  大旱让农作物枯萎,农田龟裂。这两个村子却是树常青,水长流,人们的生活没有任何改变。
  3月18日,天气晴朗。刚进腊恰畈村村口,便看见一条湍急的清流,哗哗啦啦地从千亩大坝中蜿蜒流过,两端不见尽头。
  不时可见农家妇女在欢乐地浣洗衣裳,鸭群在清澈的溪水中嬉戏。水底,绿油油的水草招摇可爱。溪流两岸少许的空田中,农民已驾起牛犁春耕……这种景致,与旱区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今年大旱,别处找水打秧田都相当难了,我们这里不受任何影响。今年我们全村预计进行杂稻制种1200多亩,再过10来天,就要下种了,估计今年全村制种收入比去年200多万元的产值还要高。”村支书张能贵自豪地说。
  思阳镇的岑丰村同样备受大自然的恩宠:阳春时节,座座山头堆绿叠翠,沿路树木郁郁葱葱,油菜花自由自在地在地里随风摇晃,桃花、梨花一片一片开满了山坡;稻田里的水亮堂堂的像一面面镜子,10来只白鹤在一处农舍前的梯田里翻飞觅食、嬉戏;溪边,勤劳的土家族妇女一边洗菜一边谈笑风生…… 
  好一派祥和安宁的景象!这与旱区排长队等水的场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3月25日,在海拔高达680余米的岑丰村牛塘山顶,前来采访的黔东南日报社记者杨卓光惊讶地发现,清澈见底的山泉水依然欢快地流淌。 
  而在村支书吴昌益家的果园场里,随手拧开一处自来水龙头,一股清亮的山泉水顿时奔涌而出。
  “快点关上,太可惜了!”杨卓光情不自禁地喊道——如今,这水多精贵啊!他跑过去低头在龙头上猛喝了一口,说:“好清甜的水哟!” 
  村支书吴昌益告诉杨卓光,无论旱情多严重,岑丰村都不会缺水。 
  而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岑丰村之所以有今天的幸运,却是得益于多年前惨痛的教训……

这里曾经山穷水尽

  因为乱砍滥伐,岑丰村附近山头的树木差不多砍伐光了,上世纪80年代,一场旱灾让村民饱受干渴之苦。
  距县城所在地36公里的岑丰村,辖15个村民小组,464户,1800余人,人均耕地不到八分,是个典型的人多地少的边远贫困村寨。
  上世纪80年代初,这里有很多人家还住着茅草房。村民要解决住房问题,眼睛只能盯着山上的树。
  那时,人们并没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村里没有严格的森林管护的措施制度,村两委有的成员还带头上山砍伐,村里顿时刮起一股乱砍滥伐之风。
  “才几年,好几座山都差不多砍光了,村前几任领导班子成员还因乱伐林木的事受过上级处罚呢。”吴昌益说。
  70多岁的吴光强老人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树砍光了,盖房子更没希望了,遇到80年代那场大旱,从没干过的两条溪沟也断流了,人吃水都很困难。
  也就是因为那场旱灾,从那时候起,村里的老百姓就意识到了环保的重要性。

他们重建青山绿水

  醒悟过来的村民,在村里党员干部的带领下,积极热情地投入到植树造林等绿色工程之中。
  1987年初,39岁的吴昌益经群众选举当上了岑丰村委会主任。
  当年,他积极响应上级提出的“10年消灭荒山”的口号,在村“两委”会上提出了“潜力在山、希望在山、致富靠山”的发展路子,发动群众,走上了生态林业经济立村之路。
  那年冬天,村“两委”一班子人便开展荒山植树造林,把海拔680余米高的野牛塘山头作为造林的主战场。
  村长吴昌益亲自带领村干部和党员,背着被子、扛上劳动工具在野牛塘山头的中心地带安营扎寨。
  为激发村民造林的积极性,为了带好头,吴昌益和龙家亮、杨洪明等5位村干没有离开过林场一天。
  除夕之夜,村民们都回家过年了,他们却把年饭背到山上吃。
  通过村干部、党员的模范带头,仅用1988年、1989年连续两个冬天,就造林3600亩,使全村林场面积扩大到5800亩。
  由于管理有方,仅1998年就向国家交售商品材150立方米,创收4万余元。
  据林业部门估算,岑丰村现有林场产值已达1000余万元,每年可为集体创收5万余元。
  通过植树造林,既保住了青山绿水,又让村民走上了发家致富的道路。
  如今,岑丰村森林覆盖率达66.48%,有林地面积占到全村面积的90%以上。
  “这些年来,只要有一片空地,大伙儿就种上树。现在要找个地方栽棵树都难了,因为没有地方可栽了。”吴昌益幽默地说。

他们守护生命之树

  大旱之年不受旱,村里老百姓一致认为,这一切都归功于村里长期注重生态环保的保护。
  对村子没有受到旱情影响,村里的吴光强老人认为,一是林子大,二是土层深,水源涵养好,落再大的雨,也不会垮坡垮山;遇再大的干旱,影响都不大,生活生产都不成问题……
  “在农村,群众要坐房起屋,不砍树是不可能的。关键是看咋个砍法。”吴昌益说。
  在这方面,岑丰村有两个特别的做法:一方面是年年发动大伙植树造林,谁砍树,谁造林;一方面村两委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按计划采伐树木满足建房所需。
  村里特别对采伐要进行严格的控制,采伐户先要向村里递交申请,由村两委在会上研究,按建房户申请说明困难的轻重缓急排序。“这点要做到公平公正,决不许搞人情关系。”吴昌益说。
  然后村两委组成考察组进入申请户家庭进行调查,情况摸清后,确实需要砍树建房的,按困难程度,安排年限落实户头进行砍伐;最后把村两委研究形成的文字材料,在村公务栏中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向上级林业部门请求批准砍伐。获准后,申请户方可进山砍伐。
  由于村两委班子成员带头执行村里的采伐规定,先人后己,公平公正采伐,照顾困难群众,群众不断从山林方面受益,爱林护林在当地逐渐形成一种风气。
 (转载2010年4月14日《贵州日报》)


息烽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声有色
徐天国 张宗玉 洪 杰
   从2008年起,息烽县始终坚持“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保护受益权”的原则,积极稳步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效。至去年底,全县林权登记发证面积达52.5万亩,森林覆盖率从2008年底的43.98%提高到45%,位居贵阳市前列,初步形成了一个多模式支撑、爹元化投入、整体式推进、跨越式发展的林业建设新格局。
  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在抓业务培训夯实林改基础上有起色。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新的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农民的利益。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息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深谋远虑,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县长和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周密的林改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并在2008年2月19日召开了县、乡、村三级400多人参加的全县“林改”动员会,强调让广大林农了解政策,主动参与并支持林改,同时必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狠抓业务培训,强化组织领导,突出‘活’学会用,确保林农的利益不受损害。
  任何一样新事物的产生,都离不开强势宣传作支撑。依靠自办传媒《息烽宣传》和息烽电视、县人民政府网站及《三农之窗》等载体,以及邀请省市新闻记者赴县采访等方式,息烽县将林改工作完全置于“阳光”状态,并借助早已成功搭建的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把“林改”相关政策法规制成音频资料,在各村“远教站(点)”滚动播放;利用宣传车、展板、标语、专栏以及县内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林改”知识;向全县农产发放《致全县农民朋友的公开信》6.5万余份及相关宣传资料10万余份,印制各类表、卡、册50余万份;制作悬挂布标100余条,刷写固定宣传标语200余条。在全县上下营造了一个积极拥护林改、支持林改、热情参与林改的浓厚氛围。
  在实际工作中,县委、县政府“一把手”多次深入林区调研,现场研究解决实际难题,还明确3至5名副县级领导联系一个乡镇,负责督促指导林改工作推动情况;县林业系统还抽派20多名技术骨干分赴全县10个乡镇蹲点指导,累计召开县、乡、村、组“四级”培训会2000余场(次),涉及全县161个村、1477个组,参会人数共达20余万人次。同时,在各乡镇成立了由20余人组成的10个“林改”工作组,举办了相关业务培训近百期。
  围绕外业勘界确权这个工作核心,还从县、乡(镇)、村抽调250名精干人员,组成41个外业勘界调查组,并于2008年2月对外业勘界调查组全体人员进行了为期5天的封闭集中培训,除讲授林改政策之外,还重点培训了“3S”系统运用知识,给林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入实际调查,  多方筹措经费,在多措并举保证林农既得利益上有起色。息烽县以林业“三定”为基础,坚持“三不变、三选择、一稳妥”政策,从具体的内容、程序、产权明晰、产权转让等方面,精心编制了《乡(镇)、村、组林改工作程序》、  《山林界址踏界规范》、  《权属争议调处程序》等10余个林改程序规范文本,使林改全过程完全置于林农的监督参与下进行。在实施过程中,全县组织了470人,组建了158个摸底调查组,深入村组及农户开展林改摸底调查,做到边调查、边宣传、边发动群众。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对全县10个乡161个村1477个村民组进行调查摸底和一榜公示,迅速完成了全县乡、村、组林改方案编制上报工作。此期间,县人民政府还专门拨出100万元林改工作经费,加上各乡镇配套资金34.4万元,中央资金25万元,省厅安排的4.6万元,市林业绿化局安排的56万元,合计落实经费220万元。
  鉴于林改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息烽县从保护林农利益大局出发,始终坚持“五个原则”不动摇:第一是责任清、产权明、重利益的原则。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明确了集体与经营者的责任、权利、义务,制定了检查奖惩标准与办法,确保改革效果;第二是经济、生态和社会三种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追求最大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促使集体和林农在林改中获得实惠并增加收入,同时也凸显出较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第三是因地制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采取拍卖、租赁、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发展步伐;第四是适度“放权”走规模经营路子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地方,适度将改革后的树木集中在有技术、有资金、有劳力、热爱林业的农户手中,使之形成一定规模,以利于林业健康持续发展;第五是注重规范改革程序和实行公开竞标原则。各村成立由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组成的评估委员会,对拟改制的树木或宜林地进行评估,定出底标,提交群众大会,进行公开竟标。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一方面保护了集体资产,另一方面保证了林改的全面公开、公平和公正,保护了林农的既得利益。
  实行“四线”保障,发挥“四老”作用,在勘界确权群众满意上有起色。按照“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和“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目标要求,息烽县坚持做到“四签”、  “两不准”和两个“三分之二”的要求,即通知群众开会要签收、参加会议要签到、表决票要签名、通过方案要签字,不准他人代签,不准用使用铅笔、圆珠笔签字;不论采取何种经营形式、分配方式都必须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不搞“一刀切”。
  利用“四线”并举保驾护航和发挥“四老”功能作用的办法,息烽林改工作基本迈上了“走前列、做表率、争第一”的创新之路,全县分山到户率、群众满意率、确权发证率,均达100%。所谓“四线”,指的是行政线、后勤线、技术线、档案线。行政线是行政班子成员、包村单位直接参与林改工作,把林改工作分解到村,明确目标、时限,任务到人,组织林农上山勘界确权、林权纠纷调处等;后勤线是财政牵头对林改所需材料负责采购,所需人员经费、车辆保障等;技术线是将县、乡林改技术人员分组划片包干,负责表格填写、勘界勾图等;档案线是负责各项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数据录入、档案归档等。
  由于第一轮土地承包时所划定的林地未经过实地“踏边指界”,针对林农反映“四界”不清、纠纷多的林地,则由德高望重的老支书、老党员、老干部、老寨主组成的“四老”队伍,分别与村民代表、村干部组成联合组进行现场协调,当即为有争议的林权边界指界。正是使用了这种“四老”指界的“土办法”,有效化解了一些多年未解决的各类山林权属纠纷达508起,调解率达89.5%,打通了快速推动林改中存在的“肠硬阻”。
  从本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来看,全县共有林地面积724000亩,实际林改面积694000亩,确权发证面积525000亩,共勘界确权46397宗地,共发放林权证25000份。其中仍由集体管理分股不分山的面积127797.1亩,占勘界确权发证面积的24.82%;责任山48780.22亩,占勘界确权发证面积的9.47%;  自留山333948.8亩,占勘界确权发证面积的64.87%;零星国有林面积4298.59亩,占勘界确权发证面积的0.84%。
  2008年7月,贵州省林业厅林政处长童壁刚在检查息烽林改工作时这样称赞:无论是宣传发动、调查摸底,还是林地勘界,息烽的工作进度均走在全省前列,其中仅“外业勘界”就比省的要求提前了2个月。
   运用先进技术,采取科学方法,在纸质档案跨越数字化管理上有起色。自林改工作启动以来,息烽根据《贵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把档案资料规范管理纳入重要日程,千方百计使林改档案管理走向规范化和标准化。为此,县林改办选派了一批有经验、有能力、懂业务的档案工作人员,深入乡村指导林改档案管理工作,并从县档案局抽调专人指导全县林改纸质档案的装订,要求对林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会议资料、文件资料、图表资料、调处资料全部明确归档范围,确定归档级别,切实把握“从摸底登记到勘界确权、从村民签字认可到林权证发放,从印发相关文件到落实会议简报,从林改数据的采集录入到宗地图勾绘成图以及林权证的打印等各个环节,务必保证林改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截止2009年5月,全县161个村的林改资料都建立了数据库,建有纸质档案1890卷、数据光盘100余张、图片资料上千幅。
  其具体做法是:从总的林改资金盘子里分别给各乡镇划拨林改经费21.9万元,购置了18台电脑、15台打印机、25台GPS;安装了GIS(地理信息系统),将GPS采集到的数据录入电脑,用GIS迅速求算出宗地面积,并制作成林权证附图;在外业勘界中,辅助运用RS,(卫星影像图),用于检查勘界实地与图纸是否相符,并对“外业调查”工作底图进行清绘整理,进一步调整好宗地内业号,将外业勾绘的宗地界线图转入电脑中,进行数据化处理;用GPS定位,实行现场勘界勾图,林农当场签字确认,避免了以往林权证颁发不规范、工作不彻底,重登、漏登现象;将乡(镇)林改办电脑全部联网,实现了林改各项数据网上快速传递和林改业务操作的网上指导,构建了县、乡、村三级林改档案网络管理平台,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林改电子档案库。
  通过这一系列的强劲“作为”,可以得出以下启示:一是本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所涉及的图、文、表、卡全部录入计算机,特别是把“林权登记申请表”录入Excel中,全部进行逻辑检查、数据对应检查,确保了每条数据的“唯一性、逻辑性和对应性”;二是运用“3S系统”,有效促使林改工作提高了精度,保证了质量,缩短了时间,全县仅用10个月便完成了林改外业勘界和确权发证工作;三是确定了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创新了林业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建立了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程序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林业产权制度。四是林农在过去一旦因林地纠纷需查找边界资料,难免要经过乡、村出具证明,才能辗转到档案管理部门查询,不但费力费时还会多花不少冤枉钱,如今到各乡镇林业部门轻点一下电脑鼠标,有关“权属、四至界、面积、林种、地类”等全部资料一目了然。
  在贵阳市,息烽县是第一家按照省级标准申请验收,并以最后综合评分98.5分顺利通过了验收。可以自豪的地说:息烽现已全面完成林改主体工作,林地档案已摆脱繁锁的纸质档案,跑步进入了快捷准确的数字化时代。
  探寻创新机制,推进生态建设,在提升森林管护能力保增长上有起色。推行林改的落脚点,就是要确保“林定权、人定心、树定根”,最终目的是要不断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搞活林业,把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提出的“四项制度,一个体系”落到实处,从而建立起符合集体林业发展特点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森林资源明显增长、农民增收、林区和谐、社会稳定的目标。在这方面,息烽县坚持把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搞好林业生产、加快造林绿化步伐的关键环节来抓,并以林权登记发证为保障,切实做到了“四个结合”。首先是林权改制和封山育林相结合。科学编制了全县封山育林规划,制定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林规民约和护林公约,层层落实责任制;其次是林权改制与综合开发治理相结合。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全县始终不断加大投入,完善投入机制,现已投资3300万元,综合开发治理荒山50387亩,在永靖镇、西山乡完成2008年度石漠化治理试点工程9495亩,其中人工造林6065亩(生态林4273亩、经济林1792亩),封山育林3430亩;2009年在流长乡完成石漠化试点工程人工造林9868亩,封山育林9024亩;2010年在养龙司乡、温泉镇完成石漠化试点工程人工造林12000亩,封山育林10000亩;再次是林权制度改革与城镇绿化相结合。在城镇广场和街道种草栽树,实现了由植被绿化向景观绿化的转变,由经济林向观赏林的转变,从而大大提升了生态环境、整体形象的档次;第四是森林资源保护与监督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了护林员队伍体系,共聘专、兼职护林员64人、聘临时护林员190人,对全县724000亩天然林及林地进行管护,管护落实率为100%。
  不仅如此,息烽县还推进了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相关工作,制定了《息烽县森林采伐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对在2008年“抗凝冻、保民生”中依法砍伐和拍卖的林木资源,在县林业局指导下全部建档立册,加强督查,防止任意采伐和毁坏林木。共办理采伐证2200份,采伐材积5500立方米、蓄积7860立方米。办理木材运输证17l份,准运木材1274.247立方米。完成了县域内32家木材经营加工户年审工作,办理植物检疫证97份,材积806立方米,苗木40.98万株;启动实施了“德援项目”工程,完成了试点村西山乡西山村和团园山村参与式规划、营林规划,试点面积2610.91亩;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广泛调动农村和群众植树造林积极性,全县完成退耕还林造林封山育林0.5万亩,完成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新增封山育林0.3万亩,完成“二环”林带管护面积13597.55亩,抚育3400亩,完成通道绿化工程800亩,完成退耕还林补植11101亩,完成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1016亩,完成新育苗154亩,开展“绿丝带”义务植树活动连片造林120亩40万株;开展“共享森林美景,严防森林火灾”主题宣传活动,组建森林防火应急分队11支280人;森林防火义务扑火队39支755人;村级扑火队161支1815人,重点林区、火灾多发地段设置临时防火检查站41个,增加临时检查员近200人。
  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息烽县还将通过“政府发动、大户带动、农户联动”等形式,重点扶持和抓好林业产业,从机制上规范林农造林、管林、护林行为,进一步依托林业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加快配套改革的全面施行,尽早建立集信息发布、市场交易、林权登记、中介服务、法律政策咨询于一体的森林资源流转平台和信息库,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逐步实现森林资源流转信息化、管理网络化,让广大林农最大限度地享受到林改政策所带来的实惠。


化解林权纠纷 促进产权明晰
姜继森
  明晰产权,是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目的。2008年全面铺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大方县紧紧牵住这个“牛鼻子”,大力排查化解林权纠纷,切实规避新的纠纷产生,全力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突出一个“解”字,大力消化纠纷
  承包山、自留山划分不规范不彻底,林业“三定”未“定”完善,几户人家林地范围相互交叉甚至重叠的现象普遍存在 ; 占地20040亩、有七个工区的国有大海坝林场与8个乡镇22个村的林地犬牙交错,多年来权属争议不休;辖区内居住的23个民族由于生活习惯、传统习俗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多年来林权纠纷不断;承包、流转不规范导致发包者与承包者或林权流转双方在林地林木价值日益凸显的今天大量涌现;林地价值骤争引发群众寸土必争互不相让;山头的林分质量、土壤肥沃不同而引发在本次林改中新的纠纷出现。2008年初,当大方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展开时,所有参与该项工作的人都发现一个最让人头痛的事情——大方的林权纠纷太多太复杂太难化解。
  林权纠纷得不到很好的化解,权属就不能确定,林改工作就得不到正常开展。
  在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之初,县政府就下发《关于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进一步加强林权纷纷调处的通知》,要求全县上下充分认识抓好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的重要性,按照  “分级调处,属地管理”、  “未改先调,边改边调”的原则,认真排查调处林权纠纷,全县切实做到“五个强化”。一是强化调解力量。县、乡镇、村、组四级均成立了林权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处在调处工作最关键的乡镇一级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林业站、乡镇包村干部、村干部为成员的林权纠纷调处小组,将责任细化到人,认真抓好排查化解工作。二是强化调解技能。县乡两级还组织参加林改的各级领导、业务骨干和工作队员专门对林改政策和矛盾纠纷调处指导办法等进行了系统的培训。三是强化经验积累。为确保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选择了4个试点村认真开展纠纷调处试点,及时总结成功经验,通过简报和会议等方式及时宣传、推广。四是强化纠纷排查。将林权纠纷排查作为工作开展之初的摸底阶段的一个重点认真排查,排查结束后通过群众大会核对和再排查,外业勾绘阶段在林地现场再次开展排查,将纠纷情况、纠纷产生的原因及相关资料及时收集,部分能够当场化解的当场化解,  当场不能化解的由乡镇调处小组负责调解。五是强化综合调解。通过认真排查研判,2008年10月底,县林改领导小组将74宗化解难度较大的纠纷提交了由县综治、维稳、法治、信访、司法、民政等部门组成的县林权纠,纷调处领导小组,11月初,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林权纠纷调处小组相关人员、乡镇主要领导、乡镇分管领导、林业局分片领导、林业局包乡干部和林业站工作人员组成的“六位一体”的综合调处工作组74个进驻相关村组,将林权纠纷调处责任落实到人,限时调处。到2009年元月初,74个工作组基本按要求完成了调处任务,部分情况特别复杂一时调解不清楚的纠纷,经县林改领导小组研究,、为不影响全县林权改革工作进度,决定暂时不进行改革,并再次组织力量调解。
  突出一个“预”字,严防纠纷衍生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林改工作中,大方超前考虑改革过程中纠纷衍生的可能性,在整个工作中强调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依法依规、做细做实,切实落实“六个到位”,坚决杜绝因确权工作不到位引发新的林权纠纷的事件产生,全力推进产权明晰。一是领导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改工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林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或联系农业的领导分片督促,定期调度。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了领导责任。二是宣传到位。制定林权制度改革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了林改宣传重点,全县通过召开动员会、利用媒体宣传、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林改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发动广大干部群众投入到林改工作中来。共印发公开信211714份,印发政策文件资料等229900份,悬挂宣传横幅170幅,张贴宣传标语2972条,通过宣传,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林改工作中,有力减少了工作的失误。三是培训到位。分4次对283名乡镇林改办人员和林业部门技术人员重点进行了实地勘界、绘图、求积和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等林改业务培训,然后由参加培训人员分别对参加林改工作的乡、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形成一级培训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氛围,为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夯实了技术基础。四是责任到位。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各乡镇主要领导签订责任状;各乡镇主要领导与村级干部签订责任状;县林业局分片领导与包乡干部职工和乡镇林业工作站站长分别签订责任书。从县到乡,从乡到村,从业务部门到工作人员,责任层层分解,任务落到实处。五是督促到位。成立了由副县级领导干部任组长的四个督导组,分别负责东、南、西、北四个片区的林改工作督促指导。安排县林业局33名干部职工分别负责督促指导33个乡镇的林改工作,对所督促乡镇林改工作的质量和进度负全责,工资与工作质量挂钩,全面推进全县林改工作。六是把关到位。聘请经验丰富的两名退休同志,对林改内业资料进行严格把关,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操作过程必须一一过关,过不了关的一律重做。县林改办抽调和聘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对确定无误的内业资料进行微机录入,对录入的数据进行细致核对,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林权证发放后,委托县档案局对全县林改档案逐村逐乡把关,并将林改档案的规范管理纳入相关单位和各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确保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完善、规范。每个阶段县林改领导小组还组织“回头看”,不断自我完善。
  通过两年的努力,大方县共调处157起71937.31亩,纠纷调处率为86.34%,林改纠纷的调解工作受到各级有关部门的一致肯定,《大方县成功调解林权纠纷76件》、  《大方“造林愚公”吃下林改“定心丸”》等稿件受到《贵州日报》采用,  《两县市领导现场调解,五十年林权终于明确》、  《大方县“六位一体”化解林权纠纷》、《大方县凤山乡成功调处一起“三角”林权纠纷》等稿件受到《毕节日报》及省、地林业部门网站采用。纠纷的成功调解和积极规避,有力促进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在2009年底全面结束主体改革工作,全县应纳入本次林改的1478904.14亩林地共发林权证17172份1467518.14亩,发证率为99.23%,惠及全县34个乡镇329个行政村17.2万户农户,主体改革完成一年多来,没有一起新的林权纠纷出现,配套改革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项目
实施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遵义市林业局副局长 袁 兴
  由于诸多原因,我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的实施都推后一年进行,即起始的2008年度项目实际从2009年5月才正式实施。遵义市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实施经验不足等诸多困难,工程进展总体较为顺利。到2010年3月底止,全市完成2008年度项目投资13406.1万元,  占年度国家专项投资计划1.5304亿元的87.6%,实物工程量完成90%左右。总结2008年度工程项目实施的情况,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也积累了较多经验,但暴露出的问题和矛盾也是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本文试就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作一些粗浅的分析,希望对我市今后该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1、少数《县级专项规划》不尽合理。以县为单位编制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由于时间匆忙,导致基础资料不详实,又兼之指导思想不明确,没有和本地的实际情况、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及退耕农户的意愿紧密结合,导致《县级专项规划》落实困难。
  2、实施方案编制草率。普遍存在的问题反映在四个方面,一是对政策把握不准,如对退耕农户的受益覆盖面和工程区农户是否直接受益,都有严格的政策界限,但年度方案中常常出现政策性偏差;二是工程项目布局不合理,没有统筹安排和布局项目。不少县的项目分布过于零星分散;有的项目落实不合理,项目实施后效益不明显。个别地方甚至出现项目实施中农户不接受,反之,那些对项目需要迫切、群众积极性高的地方,没有安排或优先安排项目。导致“想得的得不到,得到的不想要”的局面;三是工程设计粗放,设计深度不够,个别工程设计甚至存在不遵循技术规程出现常识性错误;四是个别项目实施方式不切实际,以致增大了实施难度,如生态能源建设中,是选择沼气池还是节能节柴灶,没有事先征求农户意见。
  3、领导精力投入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一些领导对项目实施,停留在一般安排上,很少深入实际、深入第一线调查研究,对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没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少数地方的政府领导,过度“放权”给牵头部门,让其小马拉大车。但凡工程进展滞后的县(市、区),程度不同地都存在这种现象。
  4、部门协调联动效果较差。尽管工程启动后,市、县两级都明确了牵头部门,也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但在实际运作中,相关部门主动协调和衔接的意识不强,有的连项目实施信息都不能做到及时、主动报送。
  5、县级工作经费不能足额到位。按照2元/亩的标准和省市县以4∶3∶3的比例分摊,县级承担部分60%以上的县(市、区)没有到位,严重影响了实施部门积极性。
  6、工程实施中的政策性偏差。从已经出现的政策性偏差来分析,形成的原因有两种:一是“技术性”因素,即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一系列政策,不熟悉,二是明知政策有明确规定,却偏要打所谓的“擦边球”。无论哪种情况,客观上都是损伤了退耕农户的直接利益,都会降低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甚至还会为一方稳定埋下隐患。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在工程布局、受益对象和方式上,都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在操作程序上,要求把项目名称、目标、任务、资金来源、规模与受益农户等,以村为单元向项目区群众进行公示。如个别地方的接续产业项目,在实施方案上是“符合政策”规定的,但是,在具体操作中,却“简化”了宣传、公示等程序,将项目资金直接用于龙头企业的扶持上。
  二、对策建议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项目要连续实施八年,且有六年尚未实施。为了今后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并确实工程效益,特提出如下不成熟的建议。
  1、对少数个别《县级专项规划》进行修编。常言道,规划是龙头。如规划不合理,势必影响工程实施及其效果。鉴于工程尚有六个年度的没有实施,很有必要对《县级专项规划》进行修改,即在坚持基本原则和保持政策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允许少数县对其规划严重不合理的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生态移民、接续产业和补植补造“五大板块”作适当调整。
  2、认真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务必要树立系统观念,即在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前,就应依据专项规划,根据实际需要,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统筹好五大板块中各建设内容在年度和区域上的分配。同时,在落实工程项目前,务必要征求工程区政府、村委会及退耕农户意见(如工程项目的内容和实施方式等),力避工程项目实施“上头热下头冷”或实施方式不切实际的现象。
  3、开展业务培训。建议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分别对县级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一次包括政策、业务在内的培训,以提高实施方案编写和工程设计质量。
  4、相关领导一定要投入足够的精力。首先,政府领导要切实发挥“责任主体”作用,除了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外,关键是要强化履职情况的监管。对履职不积极,工作成效差的部门,要有强有力的督促甚至问责措施。其次,作为部门领导,特别是分管领导,要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和矛盾,以利于及时解决。
  5、落实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不能及时足额到位,是影响部门项目实施积极性的重要原因,县级人民政府一定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意见》要求,按时足额解决县级承担的工作经费。
  6、严格政策界限,杜绝伤农事件发生。为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各地对工程项目实施中已经发现的政策偏差要立即进行纠正;对今后实施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一系列政策,尤其是《贵州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办理。同时,市级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重点环节开展抽查。
  7、加强督促指导。在对工作有创新、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的地方进行总结的基础上,牵头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把视线和重点放在工作严重滞后的地方,要对其进行重点督促和指导,对工作中有明显错误的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8、强化信息报送。信息是工作的晴雨表,不光反映工作动态,还可以发现问题和矛盾,是上级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所以,今后一定要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严格的制度。对不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   

 

省林业厅在贵阳召开退耕还林工作会议
省退耕办
  2010年5月5日,省林业厅在贵阳召开全省各市(州、地)退耕还林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阶段验收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2010年退耕还林工作,并对全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十周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省林业厅副厅长徐来富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处、造林处主要负责人到会指导,各市(州、地)林业(绿化)局分管局长、退耕办主任约30人参加会议。
  徐来富副厅长简要回顾了2009年的退耕还林工作,并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扎实抓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始终是各级林业部门的重要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不可懈怠。一是要按照林业部门的职责,超前做好2010年度林业项目的作业设计,落实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二是要继续认真抓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项目信息报送工作;三要扎实搞好补植补造,今年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实施的最后一年,要进一步搞好2008年雪凝灾害和今年特大干旱造成的退耕还林工程受灾面积的调查核实工作,按照轻重缓急,把受灾需要补植补造面积规划到201 0年巩固成果补植补造计划中来,落实受灾面积补植补造资金,确保退耕还林工程需要补植补造的面积在2010年全部完成;  四是要抓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的示范工作,示范内容要包括高标准的基地建设、发展模式、实施机制和科技支撑等,要通过典型示范,推动面上项目的建设。
  徐来富副厅长要求各地一是要按照国家发改委、监察部等10部、委、署、局《关于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联合检查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发改等部门参加联合检查,林业部门实施的项目要按照文件要求搞好自查,认真编写自查报告,确保5月底顺利完成联合检查工作;二是要督促各县立即开展退耕还林工程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审计部门搞好审计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要抓好退耕还林宣传工作,以“弘扬先进典型,推进工程建设”为主题,对各工程县涌现出的退耕还林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四是抓好省级兑现“一折通”的有关前期准备工作,各地要根据制定的《贵州省退耕还林政策兑现一览表》,建立退耕农户兑现数据库,为实施省级“一折通”打好基础;五是要确保完成退耕还林荒山营造林任务,退耕还林荒山营造林任务是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全年营造林目标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退耕办要抓好落实的重要工作,希望各地根据实际,超前抓好封山育林和人工造林的作业设计等前期工作。对去年超计划完成的造林面积,各地要认真调查核实上报,省厅将力争给予倾斜安排,解决好遗留问题。
  徐来富副厅长强调,2010年是我省阶段验收面积较大的一年,涉及全省9个市(州、地)、87个县(市、区),50多万退耕农户。阶段验收工作事关退耕农户切身利益,事关工程建设成效的客观评价,各地一定要切实加强对县级自查的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阶段验收工作。
  会上,对全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十周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颁发了奖牌、证书、奖章及奖金,各市(州、地)林业(绿化)局分管局长汇报交流了退耕还林各项工作。

 

毕节地区坡耕地水土流失       保护林营造模式调查
毕节地区林业技术推广站               石 梅 罗永猛 左 艳
  在坡耕地水土流失保护治理的过程中,通过全区广大林业工作者乃至试验区人的共同努力和追求,总结出一些适合山区发展的营造林模式,为试验区水土保持林营造作出了示范,进而为试验区林业生态建设可持续跨越式发展夯实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1、退耕还林“一坡三带”治理模式
  主要技术措施:根据山脚、山腰、山顶不同立地条件和不同树种的生物学特性、经济学特征,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不同的树种,进行分类治理。
  (1)山脚建经济水土保持林。用喜肥沃土壤的经济树种如漆树、核桃、板栗等混交。栽植密度为74株,即株行距为3m×3m。  “晶”字形穴状整地,规格为80cm×80cm×60cm;(2)山腰建针阔混交水土保持林。用相对耐瘠薄树种如杨树、楸树、漆树、柳杉等混交。“品”字形穴状整地,规格为60cm×60cm×40cm。栽植密度为111株,即株行距为2m×2m;(3)山顶建水源涵养林。用耐干旱树种如桦木、杨树、楸树、松柏类、刺槐等混交。“品”字形穴状整地,规格为40cm×40cm×30cm,栽植密度为每亩222株,即株行距为1.5m×2m。
  适宜区:本模式适宜中高山、坡度大,立地带状差异明显的山区。
  模式成效:通过管护治理,经测定,在该模式下,地表径流减少达30%以上,地表土小动物数量增加20%。该模式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区退耕还林工程树立了一个较佳的经济与生态兼顾的营造林模式。
  2、乔草混交林模式
  主要技术措施:根据不同立地条件,选择不同的乔木树种(华山松、核桃、柿、板栗、枣、漆树等)与多年生草本(紫苜蓿、草木樨、三叶草、黑麦草等)进行混交栽植。利用草本的速生性,达到迅速覆盖地表的目的,同时,林畜结合,实现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的经济效益。
  混交形式采用带状混交,可按2行乔木6m~8m草带配置,草带实行隔年隔带打草制度;造林采用穴状、鱼鳞坑、水平阶或聚流水平沟与鱼鳞坑结合整地,沿等高线按品字形排列;种草以犁耕整地或点播小坑整地为主;乔木造林密度栽植不少于1800株/hm2,草带播种45~75kg/hm2。饲草于春季随整地随播种,可按3m宽种植在行间,当年草盖度不小于0.2;栽植以1~2年生实生裸根苗植苗造林为主,春秋季造林均可。部分树种(如华山松等)既可直播造林,亦可采用容器苗在雨季进行造林。裸根苗栽植前要进行ABT生根粉浸根、蘸根等技术处理,土壤保水性较差的地区要应用保水剂、地膜覆盖等抗旱措施,确保造林成活。
  适宜区:本模式适合海拔较高的高原区、农牧交错区(大量需要牧草)、荒山和坝上荒滩草地。集中连片的退耕地还林和荒山荒地造林亦可采用此模式。
  模式成效:用黑麦草对华山松林进行林草混作,结果表明:撒播黑麦草有利于华山松幼苗生长。黑麦草能有效地改善华山松林地土壤的物理性状,使其具有更为协调的通气保水性能,更有利于林木的生长。在高原高海拔条件下,植被稀少,土壤母质化特征明显,立地条件较差,采用林草混作的方式,利用多年生黑麦草的耐寒性、适应性和速生性,促进土壤熟化,提高林地地力。在早期华山松对养分要求不高的条件下,木草之间形成一种相生的关系。
  3、石质山地及干旱阳坡乔灌混交模式
  主要技术措施:  在石质山地及干旱阳坡选择耐干旱、耐瘠薄的藏柏、刺槐、火棘等树种进行混交,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整地。鱼鳞坑整地,标准60cm×60cm×40cm,品字形排列,由于干旱坡石质化较严重,土壤少,整地时注意收集表层仅有的一点土壤,以便栽植时回填到苗木根系等关键部位;造林。春季或雨季造林,1年生以上合格苗木,应尽量使用容器苗,苗木一律用生根粉水溶液或泥浆蘸根。容器苗栽植。容器苗栽植时,清除穴内杂物,打碎土块、回填表土,轻轻去除容器苗塑料袋(注意不能弄散营养坨),将容器苗置于穴中央。高度与穴口水平为宜,扶正苗木,用湿润的细土覆盖,超过袋口1~30cm,压紧踏实,稍覆松土,要求做到苗正根舒,深浅适宜;保水剂施用。在整地回坑后,将10~20克拌土保水剂置于坑穴中,与细土拌匀,浇水或让其充分吸收天然雨水。等待栽植;配套措施。在坡面破碎区,要采取工程措施,修筑梯田或边埂。
  适宜区:本模式适合石漠化山区及干旱阳坡退耕还林或荒山造林。
  模式成效:2007年,在黔西县甘棠乡,利用藏柏与火棘进行混交栽植,通过容器苗栽植、施用保水剂(每株10克)、地膜覆盖、合理施肥等技术措施的运用,造林成活率达90%,保存率达85%,2年生藏柏树高达1.0m以上。为土层极薄的石质山地及干旱阳坡造林提供了典型示范。
  4、石漠化地区针阔混交水源涵养林模式
  主要技术措施:在石漠化严重的石灰岩地区,用藏柏、滇柏等与杨树刺槐等进行混交栽植。充分利用藏柏等树种的耐瘠、抗逆性和杨树等树种早期的速生性,培育针阔混交水源涵养林,以达到石漠化治理和水土保持的目的。
  整地。除山地陡坡、水蚀和风蚀严重、坡面破碎地带采取鱼鳞坑整地外,其它地段采取反坡梯田、隔带水平沟整地。整地规格根据树种不同有所变化:经济树种80cm×80cm×60cm,深根性树种60cm×60cm×40cm,浅根性树种40cm×40cm×30cm;树种选择。选择喜光耐干旱、抗寒的藏柏、刺槐等主栽树种,配置耐寒、根系萌生力强的桦木、杨树等为伴生树种。配置方式。针阔混交为主,采用行间、带状、块状或不规则块状等多种混交方式,混交比例为针叶树60%、阔叶树40%、阴坡应加大针叶树比例、阳坡应加大阔叶树比例。石质化严重、岩石裸露率高的地带可采取见缝插针式的配置模式。
  适宜区:本模式适宜于石漠化严重、坡面破碎地区的坡耕地和荒山造林。
  模式成效:2003年,在黔西县素朴镇,利用藏柏与杨树进行混交栽植,杨树前3年生长迅速,平均高达4.0m,藏柏表现良好。后期加强施肥后,6年藏柏树高达5.0m以上,杨树树高达7.0m以上。已形成结构稳定、功能多样的针阔混交复层林相。水土保持功能良好。
  5、林药间作模式
  主要技术措施:在农耕地中,选用经济价值较高的经济林水土保持树种核桃、漆树、香椿、板栗等与金银花、枸杞等药用植物进行立体种植,达到经济与生态兼顾、长短效益结合的目的。
  树种选择与造林模型。根据农耕地的立地条件不同,适地适树地选择树种及模型。一是对于地形平缓,肥力较好的耕地,可选择核桃、漆树等树种与金银花等药用植物混交,二是对于在风口、流沙较多、土壤贫瘠的耕地上,可考虑香椿、板栗等树种与枸杞等耐干旱、抗风蚀灌木与草(药)混交;整地与栽植。穴状整地,规格为核桃等80cm×80cm×60cm;漆树、香椿、板栗等60cm×60cm×40cm,枸杞、金银花等40cm×40cm×30cm,药用草本可犁耕整地;乔灌混交的,乔木造林株行距2m×3m或3m×3m或4m×5m,带宽2~4行,450株/hm2~1650株/hm2;灌木按1m×1.5m或1m×3m栽植,带宽5~6行,3300株/hm2~4995株/hm2;乔(灌)草(药)混交的,乔灌木带宽10m,草带宽8m;植苗造林春、雨、秋季皆可,雨季以容器苗为主。
  适宜区:山区农耕地。金银花等药用植物适宜岩石裸露率较高的石旮旯地。
  模式成效:在该模式下,种植药材不影响林木的生长,农户能够获得药材短期的经济收入,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6、封造结合模式 
  主要技术措施:利用桦木等天然更新能力强的特点,选择有天然下种更新条件的地段作为封育区,进行封山育林。同时,采取人工促进措施,有目的地补植柳杉、华山松等针叶树种,逐步形成针阔混交的近天然林。
  人工辅助造林。土层深厚的匹配宜林荒山荒地和沟坡底谷部位,必须采用人工辅助造林技术,实行封造结合,选择更新能力强,生长快的适宜树种,采用见缝插针办法,进行点播、撒播、埋条、植容器苗等造乔育灌育草,人工补植乔木株数平均不少于450株/hm2,促进植被尽快恢复;配套措施。落实管护机构和人员,加强政策宣传、巡山护林,制定乡规民约,护林防火。
  适宜区:一般人工造林困难的高山、陡坡、岩石裸露地、水土流失严重地及沙荒地,并且有一定植被恢复能力的宜林荒山荒地。
  模式成效:利用桦木等天然更新能力,人工补植针叶树种,能形成结构稳定、功能多样的近天然林复层林相,其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较一般人工林大为提高,更能稳定持续地发挥其生态效应。
  十年来,试验区的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总结出一些适合山区林业发展的成功经验:依靠科技进步,在科学选择林种树种、适用技术应用、科学配置造林模式上下功夫。在树种选择上,选择经济效益较高的兼用树种、速生树种、乡土树种为主载树种;在技术推广上,对在实践中证明有效的容器苗造林、混交造林、生根粉蘸根造林、地膜覆盖造林等适用技术大规模推广应用;在配置模式上,林草间作、针阔混交、乔灌结合、立体种植。这些技术和造林模式的应用,不断地推动着退耕还林和石漠化治理工程生态功能目标的实现。

 

玉屏县多举措确保油茶产业大发展
玉屏自治县林业局 姚 青
  玉屏自治县素有油茶之乡美称,1958年获周恩来总理题名为“油茶之乡”,2001年国家林业局再次授予“中国油茶之乡”称号。为发挥效益,该县采取多举措发展油茶产业。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按照“一种产业、一个班子、一套措施、一笔经费”的模式,成立副科级事业单位玉屏侗族自治县油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定编7人,主要负责全县油茶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项目编制及申报,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及各项油茶产业发展的日常事务。配备交通工具和办公设施,制定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纳入该县目标考核范围,各乡(镇)及行政村相应成立了的领导机构,层层建立发展油茶产业目标责任制,严格组织考核。该县每年组织一次专项检查评比活动,对先进乡(镇)和相关部门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在安排发展资金等方面优先扶持。切实做到油茶产业有人抓、有钱投、有效益,有力的促进了油茶产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玉屏茶油的优良品质、绿色保健等优点,以及油茶产业的高效、发展前景,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发展油茶的认识,真正把油茶产业作为“特色产业”、  “优势产业”来抓。进一步强化部门之间的衔接协调,组织引导资金、技术、林地等要素资源向有利于油茶业发展方向聚集,抢抓发展机遇,共同促进油茶产业发展。以及通过高产高效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激发广大林农参与发展油茶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营造该县全民大兴油茶的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政策措施,细化责任落实。积极主动研究和认真落实好各项林业政策,疏通融资渠道,努力增加油茶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该县出台了《关于加快油茶产业产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涉农部门资金整合方案》等发展扶持政策。根据新造、改造及加工和开发等投入情况,确定具体补助标准,进行产业扶持,并对现有油茶林实行全面保护,设立基本油茶保护区,实行区域重点保护;加快油茶产业化发展经营管理改革步伐,坚持“谁投资、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吸纳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油茶产业的发展,不断优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级引导、鼓励广大农户林地的转包、租赁、出让及股份合作经营组织等方式的创新,进一步规范和转化油茶林分资源的有偿开发。
  四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科学编制发展规划,优化油茶产业布局,是做大做强油茶产业的基础。按照国家、省、地、县的要求,结合玉屏的实际状况,2007年—2008年编制了《玉屏侗族自治县2008—2020年20万亩油茶产业化发展规划》,体现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社会化的产业布局理念,以油茶传统种植乡镇为发展中心,充分利用油茶的生态、经济优势,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运作,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优化经营方式,提高科技含量,提高油茶产业的整体效益,使油茶产业直正成为该县农业的一大支柱产业,重塑“中国油茶之乡”新形象。
  五是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确保产业发展。油茶良种壮苗是提高产业稳步推进的先决条件,为突出乡土优良品种的优良性状,有效利用本地资源,结合油茶的生物学特性,一方面该县加强了油茶良种选育工作,组织了专业技术人员及聘请原茅坡油茶试验站从事油茶研究的老技术员,在全县范围内精心选育本县优良油茶乡土品种,  已进入复选阶段,共筛选出油茶表现性状较为优良的单株22株;另一方面加快油茶良种采穗圃及苗圃基地建设。2009年该县积极向上申报油茶良种采穗圃建设项目》,经国家林业局批复同意立项,总投资219万元,建设规模650亩,整个项目2012年建成;2009年该县林业局茅坡油茶试验站获得省油茶种苗定点生产单位,育苗面积27亩,年产油茶苗木175万余株;第三是为了解决制约我县种苗建设接穗的瓶颈,该县林业局结合油茶产业发展与广大农户积极性相结合的机制,在朱家场镇鱼塘村采取长期租赁的办法租用了22亩的油茶林地,建立了油茶优良采穗圃,预计3年后可采穗3.6万枝,从本质上可缓解种苗与接穗的矛盾突出问题;第四建立油茶优良品系对比区域性试验基地,2005年湖南、江西、广西、贵州四省在该县田坪镇庆寨村汪家溪建设的200亩的对比试验基地,该项目的优良家系及无性系苗木全部从湖南林科院、广西林科院调集的25个品系,苗木的栽植全部采取随机重复配置,特别是30亩的核心区配置,完全按照林科院的要求进行配置栽植完成的。2009年12月21日省厅、林科院等领导、专家对基地建设的对比试验近4年的结果进行了现场对比验收。目前苗木的优良性状已初步显现,部分品系在该县可以进行推广大面积栽培。
  六是强化培训、种源清楚。产业发展培训是发展的基础,提高广大农户的经营管理能力,增强个人或团体的总体素质,培训采取现场、室内培训方式。一方面专门聘请了省林科院等省内外相关林业专家分别作了油茶破产栽培技术,油茶高枝换冠,芽砧苗嫁接技术的理论知识培训,并赴茅坡油茶采穗圃进行油茶高枝换冠、芽砧苗嫁接技术现场培训,讲解如何转变广大农户的市场经济意识、油茶林分的科学化经营管理,采取发放资料、现场操作(苗木的嫁接、高接换冠)。通过现场讲解使广大农户易于掌握基本的操作技能,懂得怎样管理经营,进一步挖掘土地的潜在价值,通过现场讲解使农户懂得如何“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的经营模式。另一方面对县域内生产的种苗建档立案,搞清苗木穗条的“品种清楚、种源清楚、苗木销售清楚(去向)”,苗木实行“定点采穗、定点育苗、定单生产、定向供应”,严格油茶苗木“四证一签”制度。


品牌引领雷山茶叶产业向规模化发展
张希才
  近年来,雷山县按照“基地扩大、龙头扶强、市场搞活”的经营运作思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基地规模发展,出台政策扶持,注重服务体系,培育出了享誉省内外的“雷公山银球茶”为主的系列品牌,让茶叶产品在市场占有一席之地,使雷山茶叶产业向规模化发展。
  集中连片,基地规模发展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连片建设、规范实施”的原则,坚持走龙头企业带动基地规模化发展之路,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等方式,整合土地资源,使雷山茶叶基地向规模化发展。截至目前,全县茶园基地面积4.826万亩,其中1000亩以上基地主要分布在望丰乡的排肖,丹江镇的羊排,西江镇的脚尧和大塘乡的新联等村,基本形成山上建基地,山下建加工厂的经营模式。同时,该县十分注重良种茶叶苗圃建设,依托省茶研所的技术力量,建立以福鼎大白茶为主、龙井系列为辅的雷山茶树良种繁育基地,做到集约化育苗、商品化供苗,满足雷山和周边基地用苗需求。
   扶强龙头企业 增强辐射功能
  雷山县委、县人民政府树立“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增收”的理念,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优化环境、大力招商,先后引进了投资2865万元的鑫山、鑫鼎等公司到雷山落户,具备年产250吨的生产能力,采取贴息贷款方式加大对雷山银球茶叶等公司的扶持,使这些公司焕发出活力。2009年,全县36个加工企业实现茶叶加工214吨,实现产值2171万元,农民从茶叶产业中获得现金收入达1290万元。种茶户均茶青收入1930元,茶农人均纯收入来自茶叶产业455元。
   倾力打造品牌  市场赢得份额
  雷山县培育了“银球茶”等系列品牌,  曾一度享誉国内外,成为外交部指定的对外馈赠礼品。但由于管理等跟不上,雷山曾出现茶叶品牌多,质量差,价格低,竞争力弱的问题。为此,县委、县政府制定以奖代补政策,对申报获得中国驰名、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政府一次性奖励企业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竭力打造以“雷公山银球茶”为拳头的系列品牌,制定“雷公山银球茶”地方标准,支持茶协会为品牌注册商标,鼓励企业争创“雷公山银球茶”系列品牌。在打造品牌时要注入苗族风情文化、雷公山森林公园的独特内涵,培育出“雷公山银球茶”品牌及系列开发产品的文化,2002年,  “雷公山银球茶”获得第四届国际名茶金奖,2009年被评为“2009年贵州十大名茶”和“贵州百强品牌”。几年来,又打出了“苗春茶”、  “脚尧茶”、  “特级清明茶”、  “云雾茶”等系列品牌。茶叶品牌打响后,雷山县委、政府鼓励和支持企业、经营大户、农民经纪人、中介组织到大中城市去开品牌专卖店和开辟国际市场,组织县银球茶叶公司、绿叶香茶业公司等多家企业参加北京、上海、都匀、贵阳等地举办的茶文化节、茶博览会等活动。2009年5月1日,该县成功举办了首届“看天下西江、品雷公山茶”活动,提高了雷山茶叶品牌声誉。
   出台政策扶持 激活发展资金
  为鼓励全社会力量都来关心、发展和做大茶叶产业,该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雷山县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每年从县财政划拔200万元以上设立茶叶发展基金。对发展基地规模500亩以上,县政府优先安排茶园公路、水利设施、土壤改良等配套项目;对申报获国家、省、州龙头企业的,县政府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20万元、10万元、1万元。对新建或技改扩建规模达中型龙头企业标准(固定资产投资达300万以上、加工能力100吨以上、年产值26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的,优先安排用地,非永久性建筑物占地,作为临用地办理,其建厂、技改、贷款由政府贴息3年,不贷款的按照贷款贴息标准给予扶持。
   加大投入 整体推进
  2008年,该县投入茶叶产业资金1954万元。其中:  中央财政资金72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20万元,483国际农发资金30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71 3万元。按照“目标一致、渠道不乱、优势互补、各记其功”的指导思想,在完成1.85万亩茶园基地建设的基础上,投入部分资金完善茶园配套设施。通过努力,完成了茶园基地公路建设35公里,茶园小水窖建设354口,茶园沼气池建设140口,茶叶初级加工厂建设11个,茶园农机具设备补贴78台。
   搞好技术服务 培育茶农队伍
  该县在县、乡设立茶叶发展技术服务站(组),技术人员每人每月由县政府解决550元的技术服务费,聘请省、州茶叶专家作为雷山茶叶发展的常年顾问。该县采取多种形式,对茶农进行茶叶种植,管理等技术的培训,培育出一支有文化、懂管理、会经营、守诚信的新型茶农队伍。2009年,全县开展集中培训19期,受训人员1890人次,发放技术、管理等资料5000多份,深入基地指导3000人次,为雷山县茶叶产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服务保障。

 

郁金香开花满园 喜迎八方贵客来   
造林处副处长 江 萍
  “花团锦簇,人山人海”,这是今年1—3月紫林山国家森林公园郁金香赏花活动的真实写照。赏花活动节期间,前来参观的游客人数络绎不绝,达8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0倍,其中60%的游客来自于外地,以都匀及贵阳居多。而80%游客是慕郁金香花之名专程赶来的。在门票不上涨的情况下,公园经济效益明显增长,仅赏花节期间公园收入达60万,与去年同期相比翻了几翻。游客们沉醉在花海中,对郁金香的花型花色之美赞不绝口,流连忘返。这次赏花活动不仅打破了旅游淡季收入低的局面,而且大大提高了森林公园的知名度,实现了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紫林山国家森林公园隶属独山国有林场。位于贵州省独山县城西3公里,是一处集森林观光、商务会议、休闲运动为一体的AAA级旅游景区。
  独山国有林场是全国104个示范林场之一,长期以来以采伐木材为主要收入维持生存和发展。国家采伐政策的变化和林场森林资源的急速下降,要求林场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另求发展之路。2009年,林场确定了三大建设发展目标,花卉产业和森林公园作为林场发展的两大产业。在省花卉示范基地资金和县财政的支持下,独山林场精心策划,努力打造我省百合花、朱顶红、郁金香种球繁育、花圃和鲜切花生产基地,通过仅半年多的探索和尝试,花卉基地项目取得阶段性的成功,尤其是从荷兰引进的14万粒18品系的郁金香种球,在紫林山国家森林公园翠泉景区如期绽放,给森林公园锦上添花,也为花卉的培育积累了一定的生产经验和技术资料,为林场花卉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禄智明副省长
对《贵州省2009年度森林资源监督报告》
作出重要批示
厅办公室
  2010年3月20日,贵州省副省长禄智明对国家林业局驻贵阳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贵州省2009年度森林资源监督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直有关部门落实好《报告》提出的建议。
  2009年,贵州林业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省共完成营造林面积341.85万亩,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的任务;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基本完成,配套改革深入推进;森林火灾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等各项指标均在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林权林地管理得到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取得显著成绩。国家林业局贵阳专员办通过一年的监督,发现全省林业在木材运输管理、重点工程建设违法占用林地、地方公益林补偿等方面也还存在着不足。
  针对存在的不足,在3月12日向贵州省政府专题汇报工作时和呈报的《贵州省2009年度森林资源监督报告》上,国家林业局贵阳专员办提出了四条整改建议:一是尽快启动木材检查站统一装识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征占用林地的管理,严格控制林地非法流失;三是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列入省政府年度督查内容;四是参照国家林业局的机构设置,将省林业厅具有行政审核审批职能的事业处室列入参公管理单位。
  副省长禄智明在听取国家林业局贵阳专员办事处专题汇报和认真审阅《贵州省2009年度森林资源监督报告》后,3月20日,作出了“同意专员办四条建议”的重要批示。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将《报告》和批示分送了省编委办、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厅等省直有关部门。目前,各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落实。

 

 贵州省  2009年度森林资源监督报告
                   (国林筑监[2010]05号 2010年2月12日)
                   国家林业局驻贵阳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
  2009年,贵州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农村、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增林业投资项目建设,林业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全省完成营造林341.9万亩;森林火灾受害面积5.6万亩,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8%;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6.4万亩,成灾率为0.61%。低于年度目标3.99个千分点;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一、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林业改革取得新成效。一是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加快林业改革发展及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二是全省集体
林权制度改革主体工作基本完成。截止12月底,全省共完成勘界确权面积1.28亿亩,占林改总面积的96.9%;林权登记面积1.27亿亩,占已勘界确权面积的99.2%(数据录入率);共发林权证409万本,发证面积1.24亿亩,占已勘界确权面积的96.9%(发证率);共清理出林权纠纷78559起,调处65002起,调处率为82.7%。三是进一步拓宽了林业融资渠道。省林业厅分别与贵州省农村信用联社联合下发《关于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指导意见》,与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工作的意见》,与人民银行、省财政厅、银监局、保监局五部门联合转发了国家五部局《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还制定出台了《贵州省林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四是推动林业基层执法人员工资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省林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将具有林业管理和执法职责基层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通知》,明确要求县级政府应将本县具有林业管理和执法职责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经费从2010年起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由县级财政部门在省财政下达的有关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五是出台审理林权民事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中的法律支持和保障工作,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林权民事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对林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认定、受理、审理、调解等方面及环节的法律依据、基本程序、方式方法和原则把握,依法作出了规范。
  (二)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一是有序推进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2009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计划用2年时间在息烽、余庆、平坝、瓮安、织金、锦屏、黄平、册亨县和铜仁市、六枝特区等10个县(市、特区)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省林业厅成立了试点领导小组,召开了试点启动会议部署试点准备、试点方案编写等有关工作,认真组织审定了各试点县(市、特区)的改革试点方案,编印了《贵州省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方案汇编》下发指导各地试点工作,省林业厅及各市(州、地)林业局多次派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赴各试点单位,了解试点进展,开展检查督促,提供咨询和指导,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严格控制森林采伐限额。全省“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720万立方米,其中商品材限额为采伐量370万立方米、出材量243万立方米,非商品材限额为采伐量350万立方米。2009年,国家林业局正式下达贵州省商品材生产计划为采伐量349.46万立方米、出材量229.66万立方米。实际使用商品材采伐量318.2万立方米、出材量207.66万立方米,分别占计划国家下达计划的91.05%和90.42%。其中:正式下达各编限单位的年度商品材计划采伐量296.04万立方米、出材量194.43万立方米;从省级预留计划中,追加因征占用林地、病虫害、森林火灾、中幼林抚育等特殊情况的商品材计划采伐量22.16万立方米、出材量13.23万立方米。三是开展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省林业厅抽取了兴义市、望谟2个县(市)8个乡(镇、场)、11个村(林班)、21个伐区作为受检样本进行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各县(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整改并上报了整改结果,促进了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林地林权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出台林地管理文件。2009年3月,《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09]7号)下发各地执行。《通知》对林地资源管理中的目标责任、定额管理、预审和专家评审制度、审核程序、法律责任等,依法进行了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主动为重点工程做好服务。省林业厅先后召开了两次大中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工作座谈会,就工程正线外临时便道、采砂采石等附属工程建设补充征占用林地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三是认真贯彻《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简化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批程序。四是依法开展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2009年,全省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定额为5500公顷。实际共
审核审批同意征占用林地项目289起,征占用林地面积2806.56公顷,占定额的51.03%,累计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5601.33万元。五是开展了占用征用林地检查。省林业厅共抽取了钟山区、平坝、麻江等5个核查单位,22个乡(镇、场)级检查样本,共检查各类占用征用林地16起,面积45.6公顷。
  (四)公益林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中央财政2009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从原来的957.33万亩扩大为1766万亩,净增808.7万亩;补偿基金从4787万元增加为8830万元,净增4043万元。二是省财政安排2000万元资金,对非天保工程区1000万亩的地方公益林进行补偿,补偿标准由原来的每亩0.4元提高到每亩5元。三是安排资金1223万元,对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内245万亩集体林实施生态补偿。四是开展2004—2007年重点公益林补偿绩效核查,并将核查结果通报各相关市(州)、县(市)林业局,并抄送各县(市)人民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整改要求。五是林业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贵州省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程序和行为。
  (五)努力推动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森林经营方案是森林经营主体为了科学、合理、有序地经营森林,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森林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自然条件,编制的森林培育、保护和利用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对生产顺序和经营利用措施的规划设计,是森林经营主体和林业主管部门经营管理森林的重要依据。2009年,省林业厅在试点基础上,在全省统一部署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管理的通知》,对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类型、决策方式、审批备案管理、实施要求、执行效果评价等五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规范。省、地两级林业部门组织森林经营方案编案培训的基础上,并多次组织技术人员分赴贵阳、铜仁、安顺等地的有关县(市、区)进行编案指导和答疑解惑。到目前。全省大多数国有林场已编制完成经营方案初稿,正按程序上报认证、审批、备案。多数县集体及联户林场、乡村林场、造林大户或其他非公有制经营单位、个人编案工作已完成数据调整,正在开展文本编制,其中水城、余庆等县已完成森林经营方案初稿,并按程序报审。
  (六)木材经营加工管理进一步理顺。一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贵州省木材经营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审核审批制度,认真开展了上一年度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度审查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个人)档案的管理工作,完善了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信息数据库。2009年,全省审查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个人)共计7659户,其中个体7249户、集体134户、国有145户、其他131户。对木材经营加工户的审核率达100%。二是省林业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将历年来审批办理的67户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许可证档案移交其所在地林业(绿化)局管理,便于基层林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
  (七)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一年来,全省各级森林公安、资源林政、木材检查、野生动植物保护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责,通过开展森林火灾破案会战、林区社会治安专项整治、“绿盾三号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打击行动,共查处各类林业案件9166起,查处9139起,查处率为99.7%,其中立森林刑事案件830起,侦破701起,破案率为84.5%;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9438名,其中刑事案件犯罪嫌人818名;收缴木材3.1万立方米、野生动物543只(头)、种子2036公斤;林业行政罚款523.663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863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新增林业投资项目建设稳步推进。2009年,全省共落实中央新增林业投资项目25个,建设内容主要有珠防工程、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林木种苗、油茶产业发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森林公安、湿地保护、病虫害防治等。下达项目计划总投资2196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8052万元,地方配套3581万元,企业自筹333万元。截止年底,扩大内需中央投资林业项目资金累计到位21321万元,为计划下达数的97.1%。其中,中央投资18052万元,为计划的100%;地方配套资金落实3269万元,为计划的91.3%。
  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木材运输管理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一是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1188公里,按照县县通高速公路的发展目标,到2012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超过3000公里,公路路网将四通八达。随着交通条件的不断改善,不法货主想方设法绕道运输木材,逃避现设木材检查站的检查,部分检查站逐渐失去控制功能,而有些公路关口又没有木材检查站,全省木材检查站布局有待优化,检查方式有待探索。二是基层林业部门普遍反映,自从林政执法人员统一着装被取消后,林政执法力度和执法威慑力大为削弱,特别是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在检查过路车辆运输木材时,常受刁难、冲关拒绝检查等,不时还受到不法分子的围攻威胁,执法难度加大。
  (二)重点工程建设违法占用林地问题突出。近几年来,全省林地资源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强,全社会依法保护林地资源、依法使用林地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查处了一大批违法使用林地案件,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但是,随着地方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违法使用林地问题仍比较突出。今年7月,我办受国家林业局委托,对贵州新建
贵广铁路、贵广高速公路等12个在建项目实施征占用林地活动情况进行了现地监督检查,其中有8个建设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占检查总项目数的66.7%。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有以下项目:
  一是新建贵广铁路,主线范围获国家林业局审核同意使用林地1453.95亩,而主线范围外施工便道、临时采砂采石、取土等未批先占林地(大多为防护林、用材林)初步调查有3200多亩。
  二是贵广高速公路,主线范围获国家林业局审核同意使用林地13033.47亩,而主线范围外施工便道、临时采砂采石、取土等未批先占林地(大多为防护林、用材林)初步调查有3300多亩。
  三是“十一五”黔电送粤输变电工程。该项目共有182条输变电线路,由贵州电网公司负责建设。即由贵州电网公司委托各市(州、地)、县级分公司或供电部门组织并承包给省内外的专业施工队伍具体实施。据调查,到目前为止,只有15条线路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督促和主动上门服务的情况下,才依法办理了征占用林地手续,还有90%的线路至今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但工程在施工,有的已人为的造成违法用地。据贵阳、遵义、黔南州有关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反映,有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称:该工程属于省重点项目和中央投资的扩大内需以及凝冻灾害后的改扩建项目,不需办林地使用手续。
  造成以上类似违法使用林地的主要原因是,有的业主,特别是大多数施工单位生态意识、法治意识淡薄,对省委省政府“保住青山绿水也是政绩”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无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认为建设的是政府重点工程,为赶进度、抢季节、保工期,随意占用林地、滥伐林木理直气壮。既不主动申办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手续,又不积极配合地方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林地、林木管理职责,有的甚至通过市、县工程指挥部,以政府名义干扰和阻止林政执法,导致一些地方的林业主管部门畏首畏尾,发案不报,有案不敢查。结果是林地非法流失、森林资源遭到无序破坏。
  (三)县级地方政府对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不重视,领导不力,整体推进迟缓,至今资金兑现为零。自2007年起,贵州省开始建立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2007和2008年,省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0.5元/亩)专项资金,对非天保工程区的兴义、从江等18个县(市)的1000万亩地方公益林实施生态效益补偿。然而从核查的情况看,这两年只有关岭、荔波等9个县上报地方公益林333万亩,只占计划补偿面积的33.3%;每年兑现补偿金133万元,仅占安排资金数的26.6%,年均有360余万元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
现不下去,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今年,省委、省政府针对《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认真落实好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5元,由省、地、县三级财政按照4:3:3的比例分担,今后视财力情况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各地、各部门要确保补偿资金落实到位,兑现到户。”为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省财政按《意见》明确的比例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上述18个县(市)的1000万亩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为使专项资金及时兑现、确保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省林业厅从3月初起,先后向各地下发了《关于上报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集体林和非天保工程区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的通知》、《关于抓紧上报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及复核公益林区划界定数据的通知》和《关于再次催报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的紧急通知》等,要求各地以县(市)政府文件形式向省林业厅上报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以便核准各地补偿面积。但到目前为止,只有盘县按期上报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面积80.9万亩,县财政按省委省政府规定已落实12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六盘水市级配套资金还未落实;兴义、安龙、贞丰、望谟、普安、晴隆、册亨、关岭、紫云、三都、从江等11个县(市)上报的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材料敷衍,数据不真实;兴仁、荔波、独山、平塘、惠水、罗甸等6个县(市)至今未报区划界定成果材料,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进展迟缓。
  由于实施效果不理想,区划界定工作迟缓,使得全省计划补偿资金5000万元,至今只落实省级资金2000万元,市(州、地)级配套资金基本没有落实,县级配套资金仅落实121万元,资金落实率才42.4%;全省地方公益林补偿资金还未兑现到农户。主要原因:
  一是相关县(市)政府对开展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组织领导不力。既不按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又不按省林业厅要求组织开展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导致全省地方公益林补偿面积无法核准,补偿兑现工作开展不下去,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得不到有效落实。二是由于公益林区划界定和补偿资金兑现要落实到农户,工作量很大,任务艰巨,又没有工作经费,有的县(市)林业主管部门积极性不高,存在相关工作推诿的现象。
  三、几点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木材检查站建设,尽快启动“以固定检查站为主,流动检查为辅”的木材检查新机制,实行木材检查工作人员统一装识,树立木材运输管理良好执法形象。木材检查站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执法机构。加强木材运输管理是法律赋予林业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是新形势下国家对加强林业执法监管的行政要求,是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最重要的措施之一。2009年11月,国家林业局首次召开全国木材运输管理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进一步加强木材运输管理的相关工作。建议省政府敦促林业、发改、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全国木材运输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把木材运输管理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木材检查站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纳入当地的基本建设计划和财政预算,启动“以固定检查站为主,流动检查为辅”的木材检查新机制,实行木检人员统一装识,规范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征占用林地的管理。贵州是一个欠发达、欠开发的省份,不少地方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土地石漠化严重。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通过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以及其他生态工程,全省森林覆盖率已达39.93%,实现了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同步增长,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随着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加快,特别实施县县通高速公路、西电东送、扩大内需建设等重点工程,不占用林地是不可能的。
  为此,建议省人民政府敦促重点建设工程的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工程建设中“保住青山绿也是政绩”的理念,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有偿使用林地。同时,应督促地方政府及林业、司法部门认真履行行政职责,强化林地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使用林地行为,严格控制林地的非法流失,保护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
  (三)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项目,列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督查工作内容。实行公益林区划界定、管理和资金兑现责任制,由政府牵头组织实施。
  鉴于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在全省已达1766万亩,每年补偿资金为8830万元;地方公益林初步确定为1000万亩,计划补偿资金5000万元;省财政从2009年开始,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集体林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每年中央和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计划达1.483亿元,补偿面积已覆盖全省,补偿无年限限制,这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有赖于当地党委政府的强有力领导。
  (四)省林业厅管理并具有行政审核审批职能的单位,应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范围,有利于相关职能的发挥。今年九月,经中央有关部门批准,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中心、湿地保护管理中心、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建设局等21个单位已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据悉,省林业厅职能部门中,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只有贵州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和贵州省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2个单位。而省森林资源管理站、省野生动植物管理站等事业单位,具有森林采伐及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等行政审批、林政执法职能,均没有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不利于上下相关部门职能的对口衔接和沟通协调等工作的开展,更不利于林业行政执法职能的充分发挥。建议省政府协调省编办等相关部门,借鉴国家林业局已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范围,将贵州省森林资源管理站、省野生动植物管理站、种苗管理站等具有行政审核审批、林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范围。

 

黔东南州森林防火及林业   抗旱救灾工作情况
黔东南州         林业局
  一、森林火灾及林业灾情
  截止4月15日,全州共发生森林火灾104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45起,同比下降44.45%;较大森林火灾59起,同比上升40.48%。火场总面积2.52万亩,同比上升41.11%;受害森林面积10003.9亩,同比上升127.31%。因灾死亡1人。全省卫星林火监测热点共有2056次,我州有47次,占全省卫星监测热点的2.3%。
  全州苗圃地受灾0.1856万亩,苗木损失6937.2万株,直接经济损失达2495.68万元。全州林地受灾70.93万亩,其中:未成林地55.32万亩,有林地15.61万亩,折合经济损失13552.32万余元。
  二、近期工作情况
  旱情发生后,全州林业部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一是及时开展抗旱保苗。对新造林地集中连片、水源方便的地方进行人工浇水,对油茶等苗圃地采取搭棚遮荫、浇水、地膜保墒等措施进行抗旱。对全州565.07亩苗木进行了抽水灌溉,抢救苗木3426.18万株;遮荫336.2亩,保护苗木2793万株;地膜保墒300亩。二是做好雨季突击造林准备。全州已完成林地清理、挖穴整地面积共29.9万亩。三是积极开展旱情调查与抗旱指导。州局及时成立了抗旱救灾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分赴各县开展抗旱救灾指导,各县(市)林业局也相应成立了抗旱救灾工作机构,积极组织抗旱救灾工作。四是加强技术服务。州局及时制定发布了全州林业抗旱救灾措施方案并通过《黔东南日报》向社会公开。
  (二)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及林业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及时动员部署。州、县及时召开了各种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高位推动。州委州政府成立了以州委副书记、州长李飞跃任指挥长的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指挥部,实行抗旱救灾工作日报告和三天一调度制度,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到防火一线指导工作。三是开展培训演练。全州共开展森林防火培训演练407期、培训3.36余人次。四是加强防火信息调度。实行了“一日一报”,及时将信息呈报州委、州政府领导决策参考。五是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全州24个炮站启动42门高炮和10部火箭流动作业车,在全州16个县市设点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六是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全州共安排干部进村开展森林防火工作12.94万人次,在重点地段设立防火检查卡(站)4577个,检查过往车辆3.44万车次,检查人员29.56万余人次。全州共组织野外巡查组3498组,出动野外巡查人员15.30万人次开展野外火源管控。3月28日,黎平县德化乡林业站站长吴传荣在森林防火巡查时,由于劳累过度,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七是加强宣传工作。州政府印发了《黔东南州2010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州指挥部与州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宣传的紧急通知》,州指挥部、州教育局、州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在校师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州林业局印制了“六部门”《关于森林防火村寨防火的通告》。全州印发此通告50.76万份,悬挂横幅5007条,张贴宣传标语10.96万份,发放入户宣传单154.8万份,发送公益短信896次、237.87万余条。全州教育系统在开学前集中2到3天的时间,对师生开展森林防火教育。黔东南日报和黔东南电视台开辟了森林防火宣传专栏。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的有了明显加强。昔日上坟烧香纸烛的陋习被一束束鲜花祭祀所取代,低碳、绿色、环保成为今年上坟祭祖的新风尚。
  八是加强督查工作。州委、州政府成立了8个督查组,对全州森林防火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建立了州、县、乡三级督查机制,共成立督查组511个,2.28万人次森林防火督查工作。九是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州级财政安排了1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采购州级森林防火储备物资,已组织采购并分配给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各县市也安排了20万元以上防火工作经费。十是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3月27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州政法委、州公安局、州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从3月29日至4月15日森林防火严管期间,所有政法干部、公安民警、林业职工一律停止休假,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一律不得外出参观考察。清明期间,州纪委、州监察局牵头组织黔东南日报社、黔东南电视台、州森林公安局、州交警支队等单位人员以明查暗访方式检查凯里、台江、麻江三县市设卡巡查情况、公职人员上坟用火、利用公车、公款和利用上班时间上坟祭祖情况,对57辆疑是公车上坟的车辆进行调查处理。由于防范措施有力,清明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十一是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严厉打击涉火违法犯罪。州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级公安机关、林业部门加大设卡巡查力度,切实做到“见烟就问、见火就查,犯罪就抓”。今年以来,全州立森林火灾刑事案件70起,侦破31起;立行政案件123起,办结110起,行政拘留6人,罚款110人,罚金4.08万元。举办法制强制学习班12期,有135人参加了法制强制学习班学习。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抗旱保苗任务艰巨:一是育苗集约化程度低,地点分散,无法集中采取保苗措施;二是新造林未成林地受旱灾损失面积大,且造林地点偏远、分散,绝大部分造林地块失去了抗旱条件;三是造林及补植任务全部积压在今年雨季。要完成近年来因旱灾损失的未成林地的补植补造和今年的营造林生产,任务相当艰巨;四是造林育苗资金缺口大。因受旱情影响造成的苗圃幼苗和新造未成林地损失严重,特别是原实施的林业重点工程投入大,恢复重建资金严重不足;五是由于受旱情的严重影响,影响了今年的育苗生产计划和新增投资种苗项目的实施。同时,加上现有苗木受损较大,今冬明春造林、补植苗木紧缺;六是各县经果林受灾较重,影响开花和抽梢,给今、明两年挂果带来影响,林农减收已成定局。
  (二)森林防火形势仍十分严峻。
  州、县财政困难,投入森林防火经费有限,实际投入与需求差距较大,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欠帐多、缺口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差、资金投入不足,扑火物资储备不足,不能满足扑大火抗大灾的需求,对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还很弱。加之自去年11月份以来,我州持续干旱,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火灾频繁发生,为扑救森林火灾消耗了一批森林防火物资,森林防火物资缺口大。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科学谋划,做好抗旱保苗和雨季造林育苗。
  一是加强分类指导。加大容器苗、百日苗的培育力度。多方筹集资金,做好生根粉、保水剂、肥料、农药等抗旱保苗物资贮备。二是做好造林计划调整和雨季造林育苗。要抓住当前降雨的有利时机,做好苗圃地播种和营养袋苗木移装工作,组织劳力开展突击造林和补植补造工作。对因缺苗无法完成春季造林任务的县市要把缺口任务调整到今年底前完成。三是加强调度统计。重点调度统计2009年培育苗木的损失数量、苗木等级的降低数量、能出圃数量,2009年造林及补植补造苗木死亡数量,2010年苗木总需要量,缺苗种类及数量。四是及时开展灾情的调查评估。要抽派力量,深入一线对受灾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及时摸清底数。五是加大灾后恢复重建技术指导。加派技术力量深入基层,开展育苗、造林等方面的指导,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强化措施,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
  一要严阵以待,高度戒备。要毫不松懈地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保障值班电话24小时开通,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必须进入临战状态,全天候待命,各类扑火物资必须储备到位,各种扑火机械和通讯工具必须检修完毕,充分利用了望台和卫星监测预警系统实行全天候监控。二要继续加强防火宣传。做到不漏户、不漏人。要针对春耕农事用火,广泛开展依法用火宣传。我们与州邮政信函广告制作公司已编制《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手册》,计划印制10万册分发到全州2000多所中小学校和乡镇,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三要坚决管住野外火源,严厉打击涉火违法犯罪。组织足够人员开展野外巡查,重要部位要死看死守,切实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抓”。四要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包保责任制。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哪个环节出问题,要严格追究包保人的责任,针对榕江县森林火灾多发且较大森林火灾比重大的实际,根据廖少华书记批示,督促榕江县进行整改。五要继续加大明查暗访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力、麻木不仁、玩忽职守的人员,不论职务高低,该停职的停职,该撤职的撤职,并在电视、报纸上曝光。六要建立森林防火工作奖励机制。建立森林防火奖励专项资金,对森林防火工作有突出贡献和对森林火灾举报有功人员,要给予重奖。

 

 浅谈如何做好
     林业政务信息采编工作
省林业厅办公室副主任 熊  静
  信息是一种较为抽象的概念,需要一定的载体予以承载才容易为人们所掌握。政务信息是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各种文件、数据、图表等资料,是以纸质、磁带、磁盘、胶卷以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反映出来的内容。因此,政务信息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由政府机关掌握的,二是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三是由特定载体所反映的内容。充分认识政务信息的特点和作用,认真做好政务信息的采编工作,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信息工作者的责任,现就政务信息的采编谈谈自己学习和工作体会,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充分认识政务信息的特点和作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政务信息是反映行政管理活动的文稿,是有价值的、客观情况的反映。过去政府机关的信息主要以纸质载体信息为主,随着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在政府机关的大规模应用,政府信息更多的是通过磁带、磁盘、胶卷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反映出来,成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和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工具。作为信息工作者,充分认识和理解政务信息的特点和作用,是做好信息工作的前提。
  政务信息具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宏观性。政务信息主要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的,反映的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情况及社情民意,它所产生的效应直接或间接体现在决策方面,是正式公文的补充。信息撰写人员应围绕中心工作、工作主题抓大问题,抓有碍全局的实际问题,抓政策性问题,抓重要的监管动态以及重大的社情民意,而不是摄取小镜头,捕捉小花絮。二是真实性。真实是政务信息的生命,政府机关的信息来源较为正统,而且在编发时一般要经过多次审核,具有较高的可信度。政务信息要求实事求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特别在相关数据上要准确。不管是喜是忧,都必须如实反映。三是保密性。国家保密法规定,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是不宜公开的。因而政务信息的传输和运作不是一个完全开放的阵地,在收集、传递、处理政务信息时务必注意到内外有别,增强保密意识。这也是政务信息区别于其他网络信息的一个显著特征。四是时效性。及时、迅速是政务信息的又一鲜明特点。特别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的重大紧急信息,更要有时效性,一般不采用时过境迁的内容。
  政务信息具有四个方面的作用,即宣传、协调、交流和引导。政务信息是决策的依据,领导的“耳目”,是沟通上下关系的桥梁和渠道,其作用、效果往往是大块头的报告所不能取代的。概括起来就是八个字,两句话:“下情上达,上情下达”。通过信息这一最便捷的载体,能使领导机关随时掌握和了解基层发生的新情况和出现的新问题。同样,通过信息这一最快速的途径,能把上级决策意图及时传达到基层群众之中。
  面对当前经济全球化、信息高科技化等诸多挑战,我们更应该充分认识到: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贵州改革开放步伐的需要。信息工作应着力在反映各地、各部门科学发展和工作创新上下功夫,为党委、政府及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提供参考;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是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的需要。信息工作应在着力提供面上情况、反映工作困难上下功夫,为党委、政府及领导把握全局、正确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是构建和谐贵州的需要。信息工作应着力在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快速反应能力上下功夫,为党委、政府及领导应对复杂局势、掌握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权及时提供可靠的“情报”。因此,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准确把握林业政务信息的内涵,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一)林业政务信息的来源
  省林业厅作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省林业工作;各级林业部门,作为同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当地林业工作。按照林业工作部门的职责,在下列公务活动中产生的各类信息都是林业政务信息。
  一是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林业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发展战略规划、计划中;二是在制定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以及管好用好林业资金和监管国有林业资产中;三是在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国有林场、苗圃、各类林业基地建设中;四是在抓好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依法审核办理林地征用、占用手续,协助政府调处山林权属纠纷,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查处林业行政案件中;五是在组织指导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编制并监督执行野生动物资源年度利用限额,指导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工作中;六是在组织全省森林防火、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指导森林防火、森林公安工作;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以及全省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中;七是在林业基本建设,促进林业产业发展,指导林业企业改革,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中;八是在开展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药用林、竹林)和风景林的培育中;九是在组织林业科研、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推广运用中;十是在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中。
  (二)林业政务信息公开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政府信息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原则上,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都是可以公开的,但必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在前述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林业信息,在采编上报过程中,都要进行信息公开审查,严格区分是可以面向社会公开的、还是内部公开的,或者是属于保密范畴的。
  在省林业厅的职能职责中,目前面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共有12项,需要在工作中主动向社会公开。一是党和国家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林业法律法规;二是部门制定的规范制度、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三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的林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文件;四是林业综合统计信息;五是林业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省林业厅行政许可事项经省政府审查调整为44项,涉及保护处、动管站、林政处、资源站、检疫站、营林总站、种苗站等);六是林业厅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内设机构分工、管理职能及调整变动情况;七是林业重大建设项目、科研项目的申报程序、审批和实施情况;八是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科技、教育、扶贫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九是森林火灾、禽流感、森林有害生物等突发重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十是生态建设、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十一是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十二是其他需公开的事项。
  属于内部公开的共有13项:一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二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三是机关或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四是大宗物资采购的项目、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监督情况;五是机关重大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展情况;六是工作人员交流、考核、选拔任用、招考录用情况;七是职工工资调整情况;八是出国考察情况;九是机关或单位项目资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十是各类先进、模范评选条件、过程、结果;十一是职工福利分配情况;十二是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办法;十三是其他需公开的事项。
  各市、州、地及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自身的职能职责,确定林业政务信息公开的目录,在信息采编过程中,严格加以区分,该公开的,一定要及时公开;该保密的也要严格保密。
  (三)林业政务信息报送要求
  一是要清楚政务信息报送范围。比如各级领导参加林业活动或对林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各级领导机关布置的重要工作,省林业厅领导出席地方重要林业活动及调研情况,各地开展的重大林业活动和重要事件,各地贯彻省林业厅工作部署和林业改革实践活动等。但各级机关内部工作如职工大会、文体活动等,不适合作为政务信息报送。
  二是要善于捕捉重点信息主题。只有时刻关注重点主题,目标明确,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采集信息,才能有效提高政务信息采用率。要经常从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的中心工作、重要工作部署中捕捉信息主题;从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领导的讲话中搜索信息主题;从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决策或措施中查找信息主题;从基层工作实践中了解、收集信息主题。
  三是要严格遵循政务信息的写作要求。政务信息要长稿写短,事不过三,反映的点位不可过多;大稿写小,侧重写某一个侧面、集中写一点;散稿写精、虚稿写实,不妄加结论性、评论性的语言;重点要写好,关键部位要用提神的语言来表达;信息图片要清晰,以高质量照片配以简明扼要的文字,图文并茂。
  四是要广泛深入提炼信息素材。如将文件内容改编成信息,不能搬照文件条款,应总结归纳要点;从会议精神中挖掘信息,重点是会议的思路、决定;应弱化会议的过程和形式(甚至不写);从领导的口头讲话或讲话稿中提取信息,要善于捕捉对林业工作具有重要的影响的意见;从具体业务工作或基层工作经验、工作成效中,从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中采集信息,要突出特点、亮点。
  特别强调,对于报送党委、政府的信息,简称“两办信息”,要侧重于大局,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林区安全稳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等的,特别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当地的关心、支持,如项目倾斜、资金投入增大等。对于报送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信息,简称“工作信息”,要侧重于当地党委、政府在林业建设上的重大举措、政策倾斜、投资增加、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等方面,以及反映林业改革与发展的成功经验和显著成绩、有特色、有亮点的做法,以利于林业部门上下级之间沟通情况、指导工作、交流经验。
  (四)当前林业政务信息报送重点
  紧紧围绕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我省林业建设中心工作组织反馈信息,是各地各单位报送信息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在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中把落实好林业机具补贴、构筑牢固生态安全屏障、积极推进林业改革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等方面有了突破,这也是我们林业信息报送工作的突破点。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林业政务信息工作,要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省委林业工作会议和全省市州地林业局长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围绕今年全省林业工作重点,从以下方面入手,力争有创新、见成效。
  ——抢抓扩大内需机遇,积极调研立项符合国家相关规划要求的林业建设项目,争取林业建设资金投入;
  ——巩固林改主体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制定完善配套改革政策措施,力争在森林保险试点、林权流转、抵押贷款上有突破;
  ——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势经济林木及产品,促进林农增收;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制,严厉打击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做好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建设好森林经营示范点,提高森林质量;
  ——推进科技兴林,加大科技成果推广运用,提高科技转化率,扎实开展林业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
  ——认真谋划,科学编制好林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力争“十二五”达到森林覆盖率45%;
  ——强化行政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林业管理水平;
  ——另外,要关注林区社会动态,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对紧急重大事件具有高度敏感性。比如:当前抗旱救灾、森林防火等。
  三、灵活运用政务信息采编方法,着力提高信息质量
  (一)学会采写政务信息,提高信息写作水平
  1、主题鲜明。信息主题就是信息所表达的中心思想,要求正确、鲜明、深刻、集中。确定主题的关键就是提炼主题,要对材料进行筛选,从事物本质出发,从领导科学决策的需要出发,从实践需要出发,重点是那些有新意、有特色、有借鉴、有启发、有探讨性、有共性的事项和问题。
  2、标题准确。标题是信息内容的统帅、纲领。信息标题要确切、醒目、新颖、灵活、简洁。直观明白,一目了然;简练概括,一语破的;新颖醒目,揭示全篇;准确朴实,有可读性。要避免题目过长不简练,或用过多的形容词、副词及比喻、夸张的语法。
  “题常意要新,意常题要新”,这是对标题较高的要求。如何写好标题:一是题文一致。标题的观点在信息中要有充分的依据。二是选择句式的艺术。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是汉语的四种基本句式。信息标题大量使用的是陈述句,并且多用主谓型结构。三是用好补语。补语用得好,可以增加标题的信息容量,阅读者即使不看文章,也能对内容有大致了解。四是交待好背景。信息标题中恰当地使用背景材料,可以引起读者注意,加重信息的份量,可突出信息的重要性。五是使用好数据。用数字议话,是政务信息一个显著的特点。标题中除使用顿号外,不可用其他标点符号。
  3、精心安排结构。主题是灵魂,结构是骨架。政务信息的结构要求短小、精干,避免素材堆积,一般采取直言表达,总分结构。一是简朴。开门见山,单刀直入,必须把新近发生的事实写在头上,避免在开头罗列一大堆背景材料,而把最有信息价值的事实夹在文章中间,这是布局之大忌,谋篇之失策。二是严谨。一事一报,一篇信息反映一件事,紧扣主题,突出重点、特点、亮点、难点。三是自然。长短详略,顺其自然。能省的则省,通篇给人以明晰、舒畅、一目了然的感觉。
  4、掌握写作技巧。一是信息语言要求准确、朴实、简练、明快、提神,避免套话和空话,尽量少加修饰词。如:(重要)讲话,(高度)重视,(亲自)到会,(隆重)召开,(全面)部署,(圆满)完成等。二是信息撰写应站在第三者角度,尽量避免文章中出现“我们、我局、我区、我单位”等用语;忌用“为了”、“指导思想”等词语;全篇都是“了”字的晦涩拗口文章要摒弃。三是事件的过程要简写,有的甚至不要过程。四是信息中对领导的表述,一般第一次出现时在姓名前冠主要职务,姓名后不力口“同志”,重复出现时直呼姓名。信息标题一般不写领导姓名。五是信息报送以法人单位为主体,不出现其内设机构的名称。
  5、信息文稿中应避免的问题。一是注意与新闻报道相区别。政务信息是客观情况的反映,语言要求平实、准确,文体直叙,首语入题,一气呵成,一段成篇。要求实事求是,喜忧兼报,不回避和隐瞒问题。新闻报道则要求语言生动活泼,文字优美,包含激情,增强感染力。新闻报道通常有导语、主体、结尾,为烘托气氛,提示内容,可设肩题、主题和副题等,以增强宣传效应。二是防止内容空洞无特色。应减少空话、套话、废话,避免入题太慢,没有个性、没有特色。要写“见人所未见,发人所未发,人人心中皆有,个个笔下俱无”的新认识、新见解。求快求准、求深求新。三是注意文字数据技术问题。信息文稿中数量词使用要规范,除标题的数字可用汉字外,内容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5位数以上数量用万、亿来表示,并且全篇统一,小数点后要保留两位;地点要写全称,不能用简称或俗称;数量前面不要用“了”,降低和增长用百分比表示,不用倍数;量词统一使用公制单位,如公斤、克、吨,不用斤两;序码一级标题要用一、二、三,二级标题要用(一)、(二)、(三),三级标题要用1、2、3,或者用一要、二要、三要,首先、其次、再次,一是、二是、三是等等,做到层次清楚。
  (二)熟练掌握采编方法,着力提高信息质量
  一要学会取材。经常有从事信息编撰的同志反映,身边眼前都是平平常常的业务工作,哪有那么多具有价值的信息?政务信息从哪里来呢?在长期的实践摸索中,有专家学者总结出15条采集信息的途径,概括起来就是:文件堆里挖信息;翻阅材料筛信息;讲话稿中捡信息;领导口中理信息;联系上下摸信息;会议之中捕信息;参与活动追信息;重大事件抢信息;深入基层拾信息;关注新闻抓信息;掌握规律掏信息;情况反馈传信息;跟踪问题知信息;与外联系通信息;利用网络选信息。其实,政务信息就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只要我们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用心关注,敏锐而深入,就会不断拓展出更多的渠道来,也一定会发现政务信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二要注重时效。信息就像山里的药材,适时是宝,过时是草。勤写快报,准中求快,新中求活,实中求深,是提高政务信息产出率的高招实招。同样一件事,你抢先一步,可能被录用,如果滞缓半拍,很可能被打入冷宫。特别是重大紧急情况,时效就是生命、就是稳定,就可避免重大损失。
  三要体现特色。条条块块承担的职能不同,信息的产生势必各有侧重。只有注重挖掘工作中的亮点,聚焦工作中的难点,采集领导关注的焦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工作才能源头活水滚滚来。
  四要实事求是。信息编撰人员必须树立实事求是的文风,不做“假大空”的文章。不乱提诸如“战略、战役、战术、方略”等过高的口号。语言要求准确、朴实、精练、明快、提神,避免客套话和空话。
  五要对号入座。要根据信息层次不同,需求不同,量体裁衣,看菜吃饭,适合于哪一级信息刊物用的就报给哪一级,内外有别,各有侧重,不搞一刀切,一锅煮。
  四、克服信息报送存在的问题,增强信息编报能力
  (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全省林业系统政务信息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信息质量和数量也有了较大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数量偏少。除少数地州、直属单位和机关处站完成年报送任务外,多数部门单位均未完成报送任务,有个别的甚至为零。并不是这些部门单位没有做工作,主要还是对信息工作重视不够,信息人员还不善于及时捕捉信息、不善于挖掘信息。
  二是题材偏窄。报送的信息中多数为动态信息,缺少综合类、反馈类、反映类、调研类、建议类的信息。只有多些深层次的反映成绩或问题的信息,才能将我们的林业生态建设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给领导、展示给社会,推动工作的开展和问题的解决。就是动态信息,也应有新意、有特色、有亮点,才能提高采用率。
  三是质量不高。主要表现为表述不准确,综合分析不够,来源面窄、不深。搞政务信息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采编信息时不能眼睛只盯着鼻尖,习惯于拣那些芝麻绿豆小事,把部门单位内部的各种活动记流水帐般地作政务信息来报,这样的信息对指导全局工作、交流推广经验、解决实际问题没有意义,不易被采用。
  四是时效不强。主要表现在捕捉信息不及时、处理信息不及时,有的本来是一条很有价值的信息,也很有挖掘潜力,但由于没有及时发现或收集整理,时过境迁之后,才报送一条简单的会议或活动情况,失去了作用。特别是紧急重大事件,由于敏感性不强,往往会造成决策滞后或被动。
  五是特色不够。各地各部门没有在地区特色、工作特色上下功夫,缺少能反映各自优势的东西,只图标不究本,一项活动、一次会议,或者领导讲话,工作成效,简单的摘编后就上报,没有新意、没有特色,信息不能“鲜活”起来。
  六是信息队伍不够稳定。有的地区单位更换信息人员频繁,有的信息人员刚刚熟悉工作又进行调整,给信息报送带来不良影响;有的地区单位领导重视信息工作不够,工作做了也不及时反馈信息,这是我们信息数量不够多、质量不够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切实增强政务信息编报能力
  确定一个工作目标。要始终坚持不断提高信息质量这个目标,以达到提高信息采用率和发挥信息最佳效能的作用。
  搞好二个主要服务。要努力做到为领导服务和为基层服务。要注意换位思考,为领导提供信息时,就站在上级领导或本部门领导的高度,精选一些高质量有参考价值的信息,为领导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在为基层服务时,要注意编发一些有指导推广及借鉴意义的信息。
  加强三个方面努力。信息工作人员无论专兼职,都要在三个字上狠下功夫,即:勤、专、通。要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做到勤了解、勤思考、勤动笔、勤报送、勤编发;要不断提高采编专业水平,精益求精,增强文字表达能力;要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面,做一名通才、一个“万金油”,以提高信息采编的综合能力。
  把握信息四大特点。一快(就是信息采编传递速度要快,有价值的信息如果能在领导需要时及时提供,就能提高信息的效用);二新(新鲜,独特,富有创新意义的典型性信息);三实(实在,准确,客观公正,喜忧兼报);四深(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选准角度,精深加工)。
  发挥信息五大性能。预测性,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基层工作提供借鉴,使之能掌握主动。综合性,从广度和深度上提高信息层次,使初级信息由“小”到“大”,反映出事物的全貌;由“散”到“全”,反映出事物的过程;出“浅”入“深”,反映出事物的本质。内部性,关注问题类信息,及时反馈发展态势供领导决策,注重保密性。时效性,政务信息的时间和效应是成正比的。指导性,加强交流,推动工作。
  正确运用六种采编方法。一是网络收集法,通过网络从纵向上至国家林业局、下至各县(市)基层单位,从横向至各省区市、各市州地,采编出大量的信息。二是专题调研法,通过深入调研,对热点、难点问题,写出有依据、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信息。三是解剖对比法,针对一些典型事例解剖分析对比,从中引伸出相关联的矛盾和问题,揭示出问题的实质。四是积累发现法,注重信息积累,有利于再加工出丰富、深刻的信息,实现信息“创新”。五是跟踪反馈法,对领导关注的重大事项、复杂工程、系统工程、重要部署,进行跟踪连续反映,以揭示事物的发展性、动态性、结果性,给领导一个完整的“答案”。六是现场观察法。信息工作者要凭自己的感官注意去听、去看,从各种场合取得第一手信息资料。
  总之,只要我们乐于做政务信息工作的有心人,努力提高质量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超前意识,认真学习借鉴、善于思考、勤于动笔,撰写时注意集中精力唱好地方戏、打好优势仗,少些“大路货”、多些“土特产”,争取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快、人快我新、人新我深,林业政务信息工作就一定会开创出新的局面,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现代林业建设服务。

 

普定县林业发展分析
普定县林业局猫洞乡林业站 王 勇
  一、林业资源情况
  全县有林业用地46035.8l公顷(占总面积的42.2%),其中:有林地22053.38公顷,灌木林地17510.42公顷,疏林地20.81公顷,未成林地2281.75公顷,无林地299.44公顷,苗圃地4.38公顷,宜林地3865.63公顷。森林覆盖率为35.6%(含灌木林),是一个缺柴少林县,且森林资源分布不均。
  由于地形破碎,山高坡陡,森林资源匮乏,加上陡坡垦殖,水土流失极为严重。过量的陡坡垦殖,导致生态环境恶化,是山区群众长期处于贫困的重要根源,已经严重制约着辖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林业发展的障碍性因素
  1.干旱时间和程度的不确定性
  普定县属于高原季风湿润气候,分析全县逐月降水量与蒸发量表明:全县降水量变率大于蒸发量,有蒸发大于降水的干燥期,全年蒸发量大于降水量的旬数多于降水量大于蒸发量的旬数,蒸发与降水的差值也是前者大于后者,出现时段变化较大。说明因降水少、蒸发大而造成的干旱的时间和程度上的不确定性。这是普定县临时性干旱的显著特点,它明显不同于干旱气候区。
  2.土层浅薄、岩石裸露
  各类石灰土化学性质尚优,自然肥力较高,但土层浅薄,土被不连续,石砾含量变化大。多数石灰土土体构型为A—D,A—B—D型。母岩常有较发达的裂隙、缝沟、管道、洞穴等,使土壤中的重力水极快地渗漏到地下水中,而地下水埋藏深,不能补给土体。雨后土体水分不断蒸发或被植物利用,在下一次降水前没有其它补给来源,较高的岩石裸露导致土被不连续,制约土体内水分的侧向流动,这就是雨后数个晴日旱象即出现的根本原因。
  3.土壤持水时间短
  持水量概算表明:各类石灰土40cm土层中的饱和含水量为203—mm 222mm,田间持水量为130—162mm,植物可利用的有效水为40—76mm,去掉石砾所占空间为39—73mm,以夏天土壤含水量每天散失5—6mm计,各类石灰土中有效水只能保持6—14天(最大值)和5—10天(自然含水情况下)。这就是岩溶石质山地土壤水分亏缺的症状和表达。可见,我县岩溶石质山地和干旱是一种湿润气候背景上的临时性干旱,其形成原因不是降水不足,而是土体贮水量低,这又受制于土被不连续,土层浅薄,土体石砾含量高,空隙发育差和得不到地下水补给。临时性干旱具有发生频率高,持续时间短,水分亏缺程度变异性较大的特点,直接影响造林成活率。
  4.林粮争地
  普定县人多地少,林粮争地矛盾十分突出,全县只能调整部分陡坡耕地、牧地、石山、半石山地用来造林。并且毁林开荒现象偶有发生。
  5.投资不足
  由于投资不足,造林成效不明显,保存率不高,抚育不到位,特别是重造轻管,故而边治理,边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林难见林的现象仍然存在,导致建设成本累进增加。
  6.宣传力度不够
  虽然西部大开发等口号在全国乃至全县宣传己久,许多群众也是一知半解,特别是退耕还林的抚育、管护,部分人只顾目前几年粮食而退耕,故少部分造林质量欠佳,放牧破坏新造材,放火烧山,毁林开荒,乱砍滥伐等现象仍然发生。
  7.人才严重缺乏
  全县林业工作人员110人,中级职称8人,初级职称43人,全面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林业队伍,走科技兴林之路,是发展和振兴普定林业的一项战略措施,也是林业双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切实抓紧抓好,必须经过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过程。
  总的来说,长期以来,日于樵采、放牧、生产用火等人为干扰强度大,造成植被反复破坏,使得喀斯特地区的自然灾害频繁,水土流失严重,土地石漠化加剧,土地生存环境更加严酷,造林困难地段的面积逐渐增加。表现出生态环境脆弱,环境容量小,抗外界干扰保持系统稳定的值较低,受破坏后自我修复能力差。普定县是岩溶地貌发育充分、生态最为脆弱的代表县。因此,开展退耕还林工程喀斯特石灰岩山地造林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对保证退耕还林(草)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改善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维持喀斯特地区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西部大开发的生杰环境建设,为本区的开发、治理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喀斯特地区人工造林成活率低、保存率低、林木生长迟缓、植被恢复速度慢,不少地段长期处于疏林状态。为此,国内外对于岩溶石质山地植被恢复与造林技术进行了不少研究,其中以树种选择、整地方式等单项技术措施试验为多,但部有配套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弱点。在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则较零星分散,空白较多。近十年来,通过国家科技攻关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这些研究注意了宏观与微观相结合,试验与研究相结合,实用技术研究与应用技术研究相结合,多学科综合,在不同层面上进行系统研究,使实用技术的配套性、可操作性得以大幅度提高,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保证。同时,通过科学规划,在对现有科技成果进行组装配套,先进成熟技术在喀斯特石灰岩山地造林技术试验示范工程中在面积运用的基础上,根据普定县的自然条件,组织对尚缺乏的急需关键技术和技术难点进行联合攻关,从而为退耕还林工程、天保工程及区域生态工程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技术保障。
  三、林业发展的思路
  1.林业生态建设
  一是要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
  第一、按照以封为主,封、造、育、管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我县水热条件好,树种资源丰富的优势,以高山陡玻、水土流失严重的生态脆弱区、石山和半石山为重点,确定封育类型、完善技术标准,统筹规划,将宜封面积落实到山头地块,加强管护措施,确保封山育林成效。
  第二、因地制宜,遵循适地适树原则,对宜林荒山、疏林地进行造林,根据普定县实际,重点作好白花刺(SoFhora dayidii(Franch.)Pavilini)、金银花(LoniCera japonca Thunb)、桦木(Betula1.)、响叶杨(Populusa dencpoda Maxim),月月青、竹叶椒(Zantboxyluma armatum DC)、盐肤木(Rhus Chinenensis Mill),黄莲木(PtStaCia ChinenSis Bunge.)、化香(P.strobiacea Sieb.et ZUCC)等树种的试验和推广,采取乔、灌、藤、草一起上,尽量选用一些既有生态价值,又有经济价值的树种,使所造林木更好的发挥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三,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大力推广沼气池,实施生态移民,降低森林资源消耗,巩固封山育林成果,全面完成封山育林任务。
  二是要抓好退耕还林(草)工程。
  加强对己实施的148000亩退耕地的抚育管护力度,提高己造林的成活率、保存率及效益。主要抓好:落实对退耕农民的有关补偿政策,及时兑现钱粮,确保“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依托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大学在我县坪上乡、补郎乡实施退耕还林科技支撑项目取得的经验和成果,积极引导农民在己退的耕地里采取林药、林果、林草、林茶等间作模式,增加农民收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确保所造林木尽快发挥应有效益。使普定真正成为贵州高原的一颗明珠。
  三是要加大石漠化试点治理工作力度。
  我县水土流失严重,成土母岩碳酸盐类石质山分布广,加上人地矛盾较为突出,人们为了生存,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毁林毁草,陡坡开荒,结果陷入了“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恶性循环,导致水土流失严重,石漠化面积逐步扩大,生态环境恶化,威胁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严重制约我县经济发展。2000年国家林业局把我县确定为国家退耕还林(草)科技试验示范县,国家林业局领导的示范点就建立在坪上乡白水村。由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承担,贵州省林业厅、贵州省林科院、贵州大学等教学科研单位参加的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重大专项课题《喀斯特石漠化区植被恢复与生态重建技术研究与示范》在我县建立了试验示范基地,目前工作开展顺利,治理初见成效,将为我县石漠化治理初步探索出一条路子。我们要切实依靠上述教学科研单位的支持,充分应用他们的教学科研成果,结合普定实际,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推动我县的石漠化治理,切实改善石漠化地区的生态状况。
  四是要搞好社会造林,加快道路、城镇、村庄、水库等的绿化健设。
  目前,省道、县乡道路未绿化,要以安织公路为重点,带动县乡道路绿化,加快建成完善的绿色通道体系,切实加强对绿色通道建设的管理,对缺苗和断档的要及时补植完善,提高绿化效果和景观效果,到2015年,省道可绿化率达90%以上;2020年,县乡道路可绿化率达90%以上,县城绿化包括环城路网绿化和山本绿化。路网绿化,分内、外两个环城路林带,绿化率达90%以上;山体绿化,以环城山体为主,绿化率达90%以上,整个绿化工程计划到2025年完成。乡(镇)、村庄绿化主要是乡(镇)、村庄办公所在地及村民房前屋后。水库绿化主要针对夜郎湖周边、青山水库、火石坡水库等湖泊库区。
  2.林业产业建设
  产业体系和生态建设是林业建设的一鸟两翼,缺了哪一个,林业都难以健康发展。我们要充分利用现有退耕还林工程、石漠化治理工程,公益林项目等,调整林业产业结构,把林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地方经济发展,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农民发展林药、林果、林茶、林草等经济作物,并以畜牧业发展有机结合,适度发展一些工业原料林,既改善生态状况,又增加农民收入。
  可以在退耕地里和适宜荒山上套种或直接栽种适销对路的中药材,即可保住农户收入,又促进树木生长,在化处镇、鸡场坡乡、马场镇、猫洞乡等广大砂页岩发育的退耕地里和宜林荒山上种植茶叶(Camellia sinensis(L.)0.Ktze),同时引进先进技术,改善对茶的加工提高其品质,创造出知名品牌,增加其附加值,努力做大做强朵贝茶,打好朵贝茶品牌。结合退耕还林工程、石漠化治理工程,以坪上乡为主,在城关镇、补郎乡、猫洞乡、龙场乡等乡镇,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把坪上乡命名为夜郎冰脆李之乡;在城关镇、补郎乡、猴场乡、瞄洞乡等乡镇发展核桃,黄金梨等品牌。引导农民在比较贫瘠的退耕地里种植紫花百稽、建设碗豆、黑麦草等饲料牧草,饲养家禽、牲畜,增加收入,既支持畜牧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益,又能增强对己造林木的抚育管护效果。根据我县自然土壤条件,绝大部分适宜香椿生长。春芽作蔬菜食用,味道鲜美,通过推广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的科研成果,把香椿矮化处理,一年能采摘4—5次,使生态林产生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依托科研单位技术成果,推行椿芽、椿材加工利用,培育和发展香椿产业。随着林业资源的不断丰富,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经济林、药材、水果等的发展,搞好林业产业势在必行。一要搞好林业产业化环境建设,培育林副产品包括冰脆李(prunussalicina Lindl)、茶叶(Camellia sihensis(L.)0.Ktze)、椿芽(Toona.Sinensis)等专业集贸市场,在主产区乡镇进行重点建设,建立产业协会和信息交流平台。二要进行林业项目招商引资,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椿(Toona.sinensis)、  揪(Catalpa bungeiC.A Mey)等材用树种和冰脆李(prunussa licina Lindl),金银花(Lonicera japonica Thunb)、茶叶(Camellia sinensis(L.)0.Ktze)等经济林及菌菇等林副特产的加工企业。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整体提高林业产业的附加值。
  3.坚持科教兴林,依法治林
  一是聘请南京林业大学、贵州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南京大学等教学科研人员担任我县林业技术顾问,提高我县林业的科技含量。同时,加强林业人才培训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等措施,使林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全体职工的70%以上,进一步提高林业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充分依托南京林业大学、贵州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南京大学等教学科研单位的技术成果,大力推进林业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林业技术,提高林业建设科技含量,开展林业发展宏观研究和林业适用技术推广,提高林业建设质量和效益。围绕石漠化地区造林、良种繁育和容器育苗、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森林资源监测等课题组织科技攻关,确保林业重点工程3%的经费用于科技,逐步建立和完善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体系,尽快探索出石漠化地区生态建设的有效途径。三是重视林业标准化建设和林业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各类科研教学单位和科技人员,领办、兴办科技型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科技咨询服务和技术培训、技术推广等活动,对科技攻关和新产品开发给予扶持和奖励。四是完善林业政策法规,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林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保护林业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强化森林公安和森林资源管理等执法机构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实行林业综合执法,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森林火灾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随意采挖野生植物。建立林业执法监管体系,加强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监督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增强公民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意识。
  4.加大林业资金投入
  县政府参照生态公益林建设投资概算,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将林业发展资金纳入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根据省政府要求,每年要使森林覆盖率增加一个百分点,我县就要成功造林16000亩,而现在的荒山全为难利用地,每亩造林成本至少150元以上,除了上级每亩40—50元的投入外,从2010年起县级财政每年至少投入160万元,以后逐年递增,确保林业发展资金。加强对林业发展的金融支持,认真执行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政策。林业经营者可依法以非公益林木抵押申请贷款,有关金融机构对个人造林育林要给予扶持,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扩大面向农户和林业职工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减轻林业税费负担,按照税费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取消原木、原竹的农业特产税。坚决取消对林农和其他林业生产经营者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5.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业工作,要把林业工作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富民兴普事业的重要任务来抓。增强加快林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林业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林业资金捆绑使用,由林业部门统一规划,各有关部门具体实施,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林业发展。落实林业建设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把中央要求的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主要责任人落到实处,对林业建设主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在林业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努力使我县林业在新世纪实现跨碴式发展。
  6.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发展林业。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投身林业建设事业。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其他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的作用,认真履行法定植树义务,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农民、青年和学生踊跃参加“青年绿色工程”、  “三八绿色工程”等建设,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形式,提高适龄公民履行义务的覆盖面。实行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农村以村为单位,加大乔灌木比例,注重形成地方特色,把美化环境和增强生态功能结合起来。明确部门和单位绿化责任范围,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制度,确保造林成效。为建设山川秀丽的普定做出贡献。

 

地球生态系统
逼近9个临界点
  2009年,来自环境、地球系统领域的29位国际专家组成了一个研究小组,确定了9个对人类生存至关重要的“地球生命支持系统”,并对目前人类的消耗水平和系统的“临界点”进行了量化和评估。研究人员警告称,一旦9个临界点全部或者大部分被突破,人类生存环境将面临“不可逆转的变化”。这9个临界点包括:海洋酸化、臭氧浓度、淡水消耗量、生物多样性、氮磷循环、土地使用率、二氧化碳浓度、超出极限、气溶胶浓度和化学污染。9个临界点中有3个巳被严重超出、3个正在迅速接近,其余3个中的2个由于认识程度的限制目前还无法评估。这样一来,我们手中就只剩下了臭氧层这一张底牌。虽然臭氧空洞仍旧存在,但在经过一番努力之后,我们已从悬崖边成功地后退了几步。这至少说明:只要肯抛弃分歧、团结一致,我们就还有挽回的余地。

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犯罪组织或有组织的犯罪团伙。
  早在2000年和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在《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4条第1款的解释》中,明确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四个基本特征:一是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是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是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对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各种非法的手段来破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危害人们的生命安全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规定分别要处以3年以上10年以卜有期徒刑;或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七个“贵州长寿之乡”授牌
  4月22日,“贵州长寿之乡”授牌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贵阳举行,从江等7个县被授予“贵州长寿之乡”称号。老同志王朝文、梁明德、李万禄等出席授牌仪式。
  由省老年学学会主办,晚晴杂志社承办的“贵州长寿之乡”评审活动于前年底启动,经过专家学者历时一年多的科学评审,从江县、黄平县、台江县、江口县、石阡县、玉屏自治县和印江自治县被授予“贵州长寿之乡”称号。
  王朝文在讲话中指出,贵州山川秀丽,生态环境良好,长寿资源和长寿文化非常丰富。在我省医疗条件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寻找一批“久居青山绿水、食用五谷杂粮、享受生态文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健康长寿老人和长寿宜居之地,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希望获得“贵州长寿之乡”称号的县,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敬老的优良传统美德,为老年人营造健康长寿的良好环境,为推动贵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可协调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刘超凡)

公安部指导持卡人识别虚假短信或电话
  新华社北京5月14日电  (记者周英峰  邹伟)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14日发布银行卡安全支付提示,指导持卡人识别虚假短信或电话。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介绍说,短信、电话诈骗是不法分子通过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编造一些貌似合理的事由,利用持卡人贪图便宜或紧张害怕的心理,骗取持卡人账户资金、卡号、密码等账户信息或诱骗持卡人到ATM机操作转账等的一种诈骗手法。常见的有:手机短信假冒银行通知或中奖通知的短信诈骗,类似“中奖”  “银行卡消费”  “退还汽车购置税”、冒充移动员工“退手机电话费”,或打电话谎称持卡人亲人朋友遇到紧急事件需要资金的诈骗等。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介绍了两个防范小技巧:
  一是收到可疑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等时,应谨慎确认,勿贪小便宜,也不要紧张害怕。
  二是如有疑问应直接到发卡银行柜台去询问,或拨打发卡行统一的客户服务热线(通常都以“95”开头)或银联的95516服务热线。


■省厅设立贵州省林业信息中心

  为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提高林业信息化水平,省林业厅认真抓好林业信息中心的筹建工作,积极与省编委协调,3月5日,省编委正式下发了《关于设立贵州省林业信息中心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省林业厅设立省林业信息中心。
  《批复》明确,省林业信息中心为正县级事业单位,  内设综合科、业务科。主要职责是拟定全省林业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林业信息资源数据库、林业电子政务网、林业数据中心及厅机关局域网的建设及运行管理;负责林业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应用;负责全省林业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软件开发与应用指导及林业信息化技术培训工作。
  省林业信息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省林业信息化建设又取得了实质进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必将加快我省林业信息化建设进程,促进我省现代林业发展。
(厅办公室)

■从江县岂沙村等三个单位获首批
“贵州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

  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教委、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  评选通知精神,省林业厅、省教育厅、共青团省委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贵州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黔林宣通[2009]209号),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  “贵州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和负责同志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实地审核把关。2010年4月30日,经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领导小组通过,同意授予从江县岂沙村、贵州省龙架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贵阳市长坡岭国家级森林公园为“贵州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是具有一定的生态景观或教育资源,能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价值观的形成,具有显著的教育功能的场所。将为普及我省全民生态知识,增强全社会生态观念,加快构建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杜群红)

■我省2县4单位获
“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

  2010年4月1日,全国绿化委员会作出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决定,授于21个城市(区)、89个县(市)、225个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我省2县:凯里市、黎平县;4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贵州省凯里军分区、贵州警官职业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贵州省铜仁等分区、中共遵义市委机关、获此殊荣。
(林 木)

■全省“森林火灾破案会战”圆满结束

  省森林公安局决定从2月1日至4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森林火灾案件破案会战”专项行动。
  据统计,整个行动中,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林业案件1376起,查处1176起,查处率为85.47%。其中立森林火灾刑事案件557起(立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106起),侦破427起(侦破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7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1名;受理森林火灾行政案件819起,查处749起,行政处罚768人。在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水城县“2·08”、盘县“2·21”、扎佐林场“2·28”、余庆“娄方学失火案”、榕江“欧先梅失火案”等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得到及时侦破。
(彭绍龙 杨 婧)

■遵义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在4月27日举办的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沦坛上,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遵义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近年来,遵义市把城市森林建设作为改善生态环境,拉动城市经济,建设宜居城市的重要工程来抓,、通过实施规划建绿、腾地造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等工程,让广大市民“看到绿色、闻到花香、听到鸟鸣”。2005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29亿元用于林业建设,同时坚持多渠道、多元化筹措建设资金,鼓励企业、个人投资参与城乡绿化。
  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8.56%,城区绿地面积2266.4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5平方米,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272.23万亩,退耕还林造林423.7万亩,百万亩造竹工程造竹190万亩。十年间,遵义市森林覆盖率以每年1%以上的速度递增,森林生态系统的完善,为长江上游构筑了绿色屏障,为发展西部生态旅游建造了绿色长廊。
(钱 诚)

■黔东南州森林生态
系统服务功能评估完成

  日前,由国家林业局中国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网络管理中心、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和黔东南州林业局3家共同开展的黔东南州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工作全面完成,按照国家林业局颁布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标准,评估认定,黔东南州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总价值为1011.58亿元/年,每公顷森林提供的价值平均为5.17万元/年。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共有7项指标,包括涵养水源、生物多样性保护、固碳释氧、保育土壤、净化大气环培、森林游憩和积累营养物质等。经评估,黔东南州森林7项功能的价值量和所占比率分别为:涵养水源392.71亿元/年,38.8%;生物多样性保护300.94亿元/年,29.7%;固碳释氧132.01亿元/年,  13.1%;保育土壤91.65亿元/年,9.1%;净化大气环境74.76亿元/年,7.4%;森林游憩14.43亿元/年,1.4%;积累营养物质5.06亿元/年,0.5%。
(唐光新)

■印江启动“林业执法年”专项行动

  为切实保护好全县森林资源,印江把2010年确定为“林业执法年”,从5月5日起至11月底,将对全县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打击。
    为实现木材经营加工行业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该县把清理整治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户)纳入本次行动重点整治对象,  自治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林业、公安、环保、工商等10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木材经营加工行业领导小组。
  5月5日—6日,印江自治县由15名林业执法人员组成的执法组对县城峨岭镇两家无证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依法进行了关闭,查扣无合法来源木材87.2立方米,并立案深入开展调查,这是该县5月份启动“林业执法年”专项行动首战取得的成果。
(陈 祥 孟 敏)

■毕节地区森林重点火险区
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通过省厅竣工验收

  2010年5月6日—7日省林业厅组织省、地相关部门领导及专家于对毕节地区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组认为:“毕节地区林业局重视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在项目建设中做到了严格按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施工、监管。主要基础设施建设签订了施工合同,促进了项目的顺利实施。防火物资设备经政府统一招标采购,并签订采购合同,各种手续齐全,票据正规、合法。项目的建成加快了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了森林防火指挥能力、应急能力和火灾扑救能力,降低了全区森林火灾发生率,有效保护了毕节生态建设试验区现有原始天然林、新造林,为建设长江中上游生态屏障发挥了积极作用。经项目验收组认真讨论,  同意毕节地区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建设质量合格。”
  该项目于2007年7月19日,由国家林业局批准下达,2010年4月完成。项目投资概算1220万元。其中:  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投资976万元,毕节地区及项目所在县市配套投资244万元,由地区林业局组织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在地区和九县市区建立林火了望系统、林火预测预报系统、林火信息及指挥系统、林火通讯系统、林火扑救系统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刘治美)

■茂兰保护区首次发现山蜡梅
  
  3月底,茂兰保护区科研人员在小七孔考察时,发现一结有钟状果实的种子植物。其特征:小乔木,叶对生,一年生小枝四方形,老枝近圆柱形,果托形似钟状,长约4cm,茎约4cm坚硬厚木质,树高5m,胸茎12cm,生于石灰岩环境。根据性状特征判断,确认该种为蜡梅科蜡梅属的山蜡梅。
  经中科院华南植物园邓云飞博士介绍,  山蜡梅在贵州南部为首次发现,而且是生长在低海拔地区,实属罕见。该种在发现时,种群数量很少,现场只见到一株,建议应加强就地保护,同时采用人工培育扩大种群数量。
(熊志斌)

■中国林科院专家赴黔南州
开展森林生态价值评估

  2010年4月18日至22日,  中国林科院原院长刘永龙,科信所教授侯元兆率森林生态价值评估专家组一行5人赴我州,对全州森林生态价值进行评估。
  19日上午,专家组一行与州林业局中层以上干部及州林科所、州林业规划院科技人员在州林业局六楼会议室进行座谈。座谈会上,侯元兆教授对国内外有关森林生态价值评估的形势、森林生态价值评估的必要性、重大意义等进行了讲解,对《黔南州森林与湿地核算总体匡架》进行了介绍。开展森林生态价值评估,对全州森林生态效益、森林资产以及林业对整个社会的贡献进行总体核算,这对于全面反映林业对社会的贡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局领导对中国林科院一直以来关心支持黔南林业发展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要求林科所派科技人员积极配合专家组做好全州森林资源相关数据的调查、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森林资源评估顺利进行。
  20日至22日,专家组深入荔波、独山、三都等县(市)林区开展了外业调查工作。
(陈燕琴)

■雷公山保护区获黔东南州
首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

  近日,“黔东南州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授牌仪式”在雷山县隆重举行,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获黔东南州州级首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
  黔东南州此次授牌雷公山自然保护区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这对于在保护区内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学校教育实训、参观考察以及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意义重大而深远;对于借助“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教学、科技力量和进一步推进雷公山自然保护区科研工作,促进保护区自身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悉,黔东南州此次首批授牌“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有雷公山自然保护区和从江县芭沙村。
(王志成)

■徐副厅长一行到松桃县调研
油茶产业发展情况

  4月18日,省林业厅副厅长徐来富。一行四人察看了松桃县大兴、正大两个乡镇良种油茶采穗圃及正大乡的油茶低产林。随后,召开了我县林业工作汇报会,徐副厅长听取了汇报。徐副厅长强调:一是要把好种苗质量关,当前制约松桃油茶产业发展的主要是优种良苗问题,一定要稳扎稳打、积极稳妥的发展,即使慢一点也要注重质量;采穗圃建设一定要抓好;二是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不能放松,要通过抚育、复垦等措施提高林分质量,积极发挥其经济效益;三是积极引导,提倡大户造林模式,油茶造林投入高,要求水平带整地,同时要求良种壮苗以达到高产高效,每亩投入最少也要1000元,不是大户难以达到要求,另外也要积极引导农产参与;四是要整合项目资金,光靠油茶发展资金是不够的,要多渠道整合各方面资金,加大对油茶发展的投入,把油茶产业做大做强。
(胡国文)

■开阳县清龙河十里画廊
公路沿线绿化项目顺利启动

  为进一步美化清龙河十里画廊,打造绿色生态精品线路,助推乡村旅游健康发展。今年,我县投入114万余元,抓紧实施清龙河十里画廊公路沿线绿化项目。为确保该项目在“五一”黄金旅游假期前顺利竣工,县林业绿化部门客服了时间紧、工程量大、标准高等不利因素,制定了该项目进度表、倒排工期,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方案编制、工程招标等工作。目前已顺利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近日,笔者在清龙河十里画廊之故林旧渊——南江乡龙广村凤凰寨门前看到。工人们正忙着吊运苗木、培土植苗。为提高苗木成活率,林业技术人员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施工现场井然有序据该项目施工负责人介绍,清龙河十里画廊公路沿线绿化项目施工段为龙广——塘上营和禾丰桥头——水头寨两端,共需种植乐昌含笑1699株。施工方将采取加班加点、分段实施、增加工人等措施,全力确保该项目在“五一”前竣工。
(李 让)

■凤冈、湄潭两县联动保护森林资源

  5月19日,凤冈、湄潭两县就毗邻地森林资源保护联动机制在湄潭县永兴镇座谈。
  凤冈、湄潭两县进化镇、永兴镇、何坝乡相邻地区山峦叠翠,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珍稀古树木,由于缺乏联动的防范措施,盗伐活体植物和非法运输木材经常发生。为加强周边地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打击盗伐、非法运输等违法犯罪,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建设,凤、湄两县将紧密配合,在坚持“自防为主、积极联防、相互支持、保护森林”原则的基础上达成了联动共识,形成长期的友好合作机制,确保毗邻地区的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冉昱晟)

■我省2人获全国森防
宣传工作优秀通讯员称号

  今年4月25日在福州举行了全国森防通讯员培训班暨宣传工作会议。会上表彰了全国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我省刘思源和曾宪勤两名同志获得2008—2009年度全国森防宣传工作优秀通讯员称号。
  在2009年的森防宣传工作中,紧紧围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中心任务,大力宣传“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全心全意地为社会服务、为广大林农服务、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有力地推动我站各项森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0年我们将以坚定信心,求真务实有态度,积极配合测报、检疫、防治科室实现森林病虫害的可持续控制努力工作,开创森防宣传工作的新局面,推动我省森防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刘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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