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林业(绿化)局、厅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省林业强农惠农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清查工作”),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财农〔2010〕17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0〕132号)精神,结合我省林业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贵州省林业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