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省 林 业 厅 文 件
〔2010〕黔林计通233号
关于编制省级植被恢复费2010年商品林建设补助项目和城郊、村寨造林绿化建设

各有关市(州、地)林业(绿化)局、省龙里林场、省扎佐林场: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郊、村寨绿化步伐,建立一批特色商品林示范基地和城郊、重点村寨造林绿化项目,以促进兴林富民、改善生态环境。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印发的《贵州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经我厅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安排开阳等县(市、区)省级植被恢复费2010年商品林建设和城郊、村寨造林绿化补助项目(详见附表)。请你单位认真按照《贵州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黔财农〔2007114)《贵州省省级植被恢复费商品林建设项目造林补助办法》(黔林营通〔2009149)的要求编制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商品林建设补助项目和补助金额在50万元(50万元)以上的城郊、村寨造林绿化项目的实施方案由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负责编制;补助金额在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城郊、村寨造林绿化项目的实施方案由各有关县(市、区)林业局自行组织编制。各有关县(市、区)林业局按省级植被恢复费补助金额的4.5%支付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实施方案编制费。

  二、有关县(市、区)林业局要做好协调工作,落实土地、苗木、资金,明确项目实施的组织措施,配合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好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要达到营造林作业设计的编制深度。

  四、实施方案(一式五份)2010930 前经有关县(市、区)、市(州、地)林业主管部门报送省林业厅,商品林建设补助项目报送省营林总站,城郊、村寨造林绿化建设补助项目报送造林绿化管理处。

  五、实施方案经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审查批复后下达项目补助资金,商品林建设任务纳入2011年全省营造林生产计划。

  附件:1.省级植被恢复费2010年商品林建设补助项目安排表

         2.省级植被恢复费2010年城郊及村寨造林绿化建设补助项目安排表

  联系人:李王刚 联系电话:0851-6572604

      黄  田 联系电话:0851-6572253

            刘正钤 联系电话:0851-6570810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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