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林业局:
你局《关于上报<三都水族自治县国有拉揽林场2010年度火烧林木清理采伐作业设计(二)的请示>》(黔南林呈〔2010〕8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三都水族自治县国有拉揽林场沙井工区5小班3细班、12小班2细班,拉揽工区12小班1、2、5、7、11细班、13小班1细班,在2010年度发生森林火灾,且火烧林木已死亡。根据《贵州省重点公益林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遭受森林火灾且火烧林木已烧死无成活希望的国家级公益林小(细)班,在补报上述小(细)班的国家级公益林现场界定书后,可以进行火烧林木清理工作。清理火烧林木的林木采伐作业设计须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森林采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林资通〔2008〕267号)文件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