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阳市出台《中共贵阳市委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执行力 抢抓新机遇 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确定大力实施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水土流失、石漠化和沙石采掘场综合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等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加大交通干线绿化力度;到2011年全市建成区新建4个山体公园,完成营造林2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3%;发挥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和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的作用,强化以环城林带、“两湖一库”为重点的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 意见明确,2010年,贵阳市将以林业重点工程和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植被恢复项目为支撑,强化生态植被恢复治理,实施营造林15万亩,确保森林覆盖率增长一个百分点以上。其中,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2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8.208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植被恢复营造林3.8万亩;市级植被恢复费营造林1.09万亩;抓好“两湖一库”周边的植被恢复人工造林工程的实施,对主要交通干道的石漠化、采石迹地实施生态植被修复治理。在城区建设2个集游览、健身、休闲于一体的山体公园。 同时,按照一手抓建设,一手抓保护的原则,将严禁乱批滥占林地开发房地产,加大查处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对现有林地实施严格保护和管理;加快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进度,在年内建成集通信指挥、预测预报、了望监测、扑救为一体的指挥决策平台,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确保全市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控制在0.6‰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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