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防火新经验
按语:普定县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探索、总结森林防火经验,形成了森林防火“村为主”的模式,群众防火意识明显提高,参与防火的积极性不断增强,森林火灾起数大幅度减少,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大幅度下降,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其经验和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
普定县地域面积1091.6平方公里,总人口43万人,岩溶地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84.27%,石漠化面积占35.8%,是典型的黔中岩溶山区,缺材少林,生态脆弱,一度遏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生态建设加大投入,实施各种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普定县抓住机遇,提出实施“环境立县”战略,大力加快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建设,森林面积逐年扩大,森林资源不断增加。特别是近几年来,该县树立“一分造,九分管”的生态建设理念,在创新森林防火工作机制上狠下功夫,全力推行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着力构建 “平安林区”,有效保护了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巩固了生态建设成果,森林覆盖率从1985年的7.4%提高到了2006年的35.6%,石漠化、水土流失等生态恶化趋势逐步得到遏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其主要做法: 一是抓住“一条主线”,开好“三个会议”。“一条主线”就是森林防火实行“村为主”、群众自我管理,达到村民自治。村一级处在森林防火工作第一线,是“坐家户”,信息灵、情况熟、行动早、易管理。森林防火工作的落脚点在村级,村级森林防火工作是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普定县森林防火“村为主”于2005年由白岩镇先行开展,在总结“白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于2007年在全县林区选择20个行政村进行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试点,2008年全县327个行政村(居委会)全面推行。在抓责任落实中,开好“三个会议”,即召开好村“两委”联席会、村民代表会、院落会。通过三个会议,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使森林防火村为主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达到森林防火群众互相监督的目的。 二是建立“一个体系”,制定“一个条约”。“一个体系”就是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村党支部作为森林防火村为主的前沿阵地,为“村为主”提供组织保障。成立村级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作为本村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成员为村支两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村民小组长及村民代表,根据村情、林情和社情,成立小分队,明确各小分队的职责与分工,强化森林防火“村为主”组织性纪律性,强化民主管理。 “一个条约”即森林防火“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我管理的核心,是实现村民自治的法宝。在制定、执行《森林防火村规民约》中坚持五个做到:一是做到村规民约必须听民意、集民智,大家商讨,达到多数村民表决通过;二是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通过会议、入户签字和在醒目路段、林区及每个村民组设置宣传栏等方式,使村民知晓;三是做到责任和义务落实到户,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如承诺管好家中的老人和孩子,不要在野外用火,附近有火情发生时及时汇报和参与扑救等等;四是做到奖惩分明,规定举报有奖。对举报纵火者、扑救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乱用火或故意放火导致发生森林火灾的,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如2008年对马场镇猫洞乡两名纵火者依法判刑;对火灾危害小、情节轻微的,由村委按照《村规民约》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做到火案查处率为100%;五是把处罚权利下放给村民委员会,所涉罚款由村民委员会自行支配,用于表彰先进护林防火人员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做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震慑一方。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特别注重宣传教育,除了县、乡(镇)组织的法律法规宣传外,村民委员会对森林防火的宣传有三个特点:即对民事用火注意事项进行法律宣传;对森林防火好人好事作正面宣传;对造成森林火灾事故情况、处罚情况等进行反面教育宣传。特别是对肇事责任人或监护人除罚鸣锣喊寨外,还要宣传自己被处罚的原因等,让大家引以为戒,随时警醒野外用火,积极主动参与扑火。 四是强化自身建设,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在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健全村级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村规民约、请示报告制度、野外火源管理制度、扑救火灾安全制度、巡山制度、值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森林防火“村为主”有章可循,规范操作。在办公室硬件建设方面,建设“平安林区”示范点,在重点林区及重点护林防火村寨建立护林防火警务室及护林站,配齐完善办公桌椅,在村级森林防火警务室配备电脑,安装通讯设备,配齐巡山车辆,使森林防火警务室建设成为县、乡、村的信息网络中心,发挥护林防火枢纽作用。在队伍建设方面,2006年来,招聘63名村级护林员,每年拿出25.8万元作为报酬,实行报酬与责任挂钩,签订管护合同,并定期对村级护林员进行培训。为重点林区20个森林防火“村为主”试点村护林员配备巡山摩托,规范装备,充分发挥护林员“出得口,动得手,眼疾手快,信息灵通,反应迅速”的能动性,促使每个护林员都成为森林防火的指导员、宣传员、通讯员、防火员、组织员。在经费保障方面,从县森林防火经费中按照每村 1000元下拨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经费,各乡(镇)、各部门为推行森林防火“村为主”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2008年来,仅开展护林防火一项,县财政就拨工作经费30余万元。在强化奖惩方面,每年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对开展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成绩显著的乡镇及村给以奖励,对开展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滞后的乡镇、村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五是强化责任落实,着力分类指导。在推行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中,县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小组、小组与农户都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作、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县乡两级森林防火机构针对乡镇、村的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分类指导,建立键全各种制度和管理模式,不断总结经验,使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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